省高院院長開庭審案 引導法官立足本職迴歸司法本位

法律 張立勇 刑法 法制 河南日報 2017-05-21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周青莎

5月1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號審判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律師及社會各界群眾約500人旁聽了劉東魁故意殺人上訴案。上午9時,省高院院長、二級大法官張立勇敲響法槌,宣佈開庭,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鬍保鋼率隊支持公訴。法庭經過充分的舉證、質證、法庭調查、控辯雙方辯論等環節,於下午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東魁由一審的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省高院一把手做主審法官是本次庭審的一大亮點。

本案的當事人劉東魁與妻子小粉雖是再婚,但二人感情尚好。2015年5月,夫妻因瑣事吵架,劉東魁持菜刀將睡夢中小粉的外孫林林砍死,並把小粉左肩砍傷。作案後,劉東魁逃離現場,於次日向警方自首。

一審法院認定劉東魁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附帶民事賠償。劉東魁提出上訴。法庭圍繞犯罪性質、原判決量刑是否適當等問題展開了充分調查和辯論,檢方提出了改判的公訴意見。

法庭認為,死者為年僅六歲的無辜兒童,上訴人劉東魁的行為後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但本案由家庭矛盾激化引發,劉東魁案發後有自首情節,多次打電話讓親屬救治被害人,認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休庭時,張立勇作為主審法官,聽取了13位人民觀審員的意見。最後,法庭綜合本案的情況,認定劉東魁犯故意殺人罪,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寬嚴相濟’、‘少殺慎殺’是我國的重要刑事政策,對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犯罪、化解社會矛盾具有重要的意義。對於那些因家庭糾紛等引發的犯罪,或者有自首等情節的,可依法從輕處罰。”張立勇說,本案就符合這種從輕處罰的情形,因此,法院依法做出改判。

庭審結束後,張立勇接受採訪時說:“我不僅是省高院院長,更是一名二級大法官,應該帶頭辦案,引導法官們立足本職,迴歸司法本位。我省法院已經完成了首批入額法官的選任工作,今後,所有的院長、庭長辦案將常態化,完不成任務就退出員額。”

同時,省高院審委會委員全程聽審了本次庭審,合議庭當即評議,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當庭做出宣判,不僅提高了審判效率,克服了審判委員會判而不審的弊端,更體現了“讓審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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