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孟祥剛院長敲響法槌開庭審案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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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6日上午9時,隨著一聲莊嚴的法槌聲響,由德州中院院長孟祥剛擔任審判長的一起民間借貸案件在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德州中院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院庭長辦案要求,由院長審理的第一起案件,標誌著全市法院院領導迴歸審判崗位、開庭審理案件進入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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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系中院發回重審後、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再次提起上訴的民間借貸案件。原審原告段某某自2011年4月至今長期不能實現權益,提起訴訟後多次強烈要求法院保護;原審被告申某某因其他刑事案件被羈押於看守所,不能親自出庭陳述事實;重要關係人王某某已因刑事犯罪被判處刑罰;雙方當事人矛盾較深。本案涉及刑民交叉問題,法律關係複雜。

該案由孟祥剛院長擔任審判長並主審,與員額法官王子超、郭依靜組成合議庭,開庭前認真準備。庭審過程中,準確把握庭審節奏,圍繞爭議焦點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進行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充分發表辯論意見。庭審程序層次分明、條理清晰,庭審活動嚴謹有序,既保障了當事人訴訟權利,又維護了法律權威。庭審持續一個半小時,全程錄音錄像,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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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德州中院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級法院的統一部署,認真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司法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院庭長辦案制度,讓院領導迴歸辦案一線,率先垂範、以上率下,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調動法官辦案積極性,增強責任感與使命感。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院庭長帶頭主審重大、疑難和新類型案件,並組織開展庭審觀摩和裁判文書評查活動,切實提高審判質量、效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任運通 王子超 張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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