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酒後挪車被測酒駕,又連夜開車去派出所“伸冤”

法律 法制 社會 青年時報 2017-04-14

麗水雲和的金先生,為了給自己維權,連夜開車去派出所,請警察同志主持公道,沒想到,他卻因此進了看守所。

“警察同志,你們要幫我主持公道啊。我在家樓下挪車,不小心和別人的車刮擦了,我因此被人推到地上,手機都摔壞了,交警還說是我醉酒駕駛,還要我到醫院抽血。我想想真委屈啊,我一定要來投訴,維護我自己的權益!”一日夜裡11點多,金先生激動地跑到麗水雲和縣城北派出所報案。

“具體什麼情況,你別激動,好好說。”

原來,那天晚上金先生喝酒後在家看電視,突然他想起車子沒停進自家停車位,便去挪車,不料與車位前方的車子發生刮擦。心生怨氣的金先生高聲吼來了前車車主,兩人發生爭執後報了警。

交警發現金先生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欲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但金先生拒絕,交警便將他帶至醫院抽血送檢。

回到家後的金先生,一想到是別人將車停在自家車位,害自己挪車時發生刮擦,現在不僅在吵架中吃了虧,竟然還被懷疑酒駕,就久久無法入睡。越想越覺得委屈的他,便開車去城北派出所“伸冤”去了。

“他們說我喝酒了,我是喝酒了,但我只是在車庫前面移個車,我沒有在道路上行駛的,不是酒駕。”金先生還說自己酒量好的很,中午在酒席上喝了半瓶紅酒,晚上在家喝了勁酒,“我一點都沒有醉。”

浙江一男子酒後挪車被測酒駕,又連夜開車去派出所“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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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你是從車上下來的?”警察問。

“我是開車過來的,我是老駕駛員了,我車停在你們門口。”

警察聽了哭笑不得,對他說:“如果你真是在小區內挪車,交警部門依法查清屬實的話,不會作為犯罪處理。但你現在開車來報案,就真的是醉酒駕駛了。”

隨後,派出所民警立即通知交警,交警對金先生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深感委屈的金先生拒不配合。於是交警又再一次將其帶到醫院抽血送檢。

近日,雲和縣法院審理了這起為“維權”而引發的危險駕駛罪案件。

法院審理認為,金先生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為287mg/100ml,大於80mg/100ml的醉酒駕駛國家標準,構成危險駕駛罪。金先生還有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行政處罰的劣跡,且案發時拒絕配合進行呼氣酒精測試,遂依法判處金先生拘役三個月十日,並處罰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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