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中院院長帶頭主辦案件 當庭宣判提升審判質效

法律 法制 時政 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06-13

作者:吳淑瑩

欽州中院院長帶頭主辦案件 當庭宣判提升審判質效

6月7日, 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盧上需親自主辦並擔任審判長,與民二庭副庭長黃潤蓮、審判員趙斯婷共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黃某某與被上訴人浦北縣某鎮某村委會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庭審中,盧上需院長根據雙方當事人的上訴及答辯意見,歸納庭審爭議焦點,並組織當事人進行質證和辯論。經合議庭休庭評議後,對該案件進行當庭宣判。

在開展全區法院大力提高審判質效2017年“百日清案”專項活動的背景下,盧上需院長主辦、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該案件,是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各級人民法院院庭長辦理案件工作的意見(試行)》的要求,是推動院、庭領導辦案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大力提升審判質效的重要舉措。

院、庭長迴歸辦案一線,符合“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司改精神,是院、庭長作為一名法官的責任和擔當。既充分發揮示範引領和模範帶頭作用,開好庭、辦好案,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通過庭前準備、當庭宣判,最大限度縮短辦案週期,確保審判工作高效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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