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兩妯娌大打出手,不服派出所處罰將公安局告上法庭,公安局長出庭應訴

法律 丹霞山 法制 社會 仁化新動力 仁化新動力 2017-09-09
仁化兩妯娌大打出手,不服派出所處罰將公安局告上法庭,公安局長出庭應訴

導語

仁化縣丹霞街道某村兩妯娌侯某芳、候某秀因瑣事相互大打出手,轄區派出所接報後在多次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依法分別對倆人作出了行政處罰,侯某芳不服處罰一紙訴狀將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並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仁化兩妯娌大打出手,不服派出所處罰將公安局告上法庭,公安局長出庭應訴

9月7日下午,武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行政訴訟案件,仁化縣副縣長、公安局長鄒永祥、法制科民警及法律顧問出庭應訴,仁化縣公安局基層所隊領導30多人到庭旁聽了庭審。

該案案情並不複雜,今年5月23日7時許,候某芳在家中發現所養的狗不見了,便拿了一條竹棍到外面找狗,在途徑候某秀家門口時,見其提了半桶尿水準備去菜地淋菜,倆人因找狗一事發生爭吵,之後便相互大打出手,打鬥中,候某芳用竹棍劃傷候某秀臉部,候榮秀將尿水潑向候某芳,待候某秀丈夫從家裡出來時,倆人正扭打在地上相互用手拉扯頭髮,候某秀丈夫見此便趕快將二人勸開。經法醫鑑定,候某芳和候某秀的損傷程度均評定為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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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派出所辦案民警在經過對雙方當事人,知情人的調查後,認為本案屬民間糾紛引起的,且雙方當事人又是妯娌關係,試圖作調解處理,但因當中一方拒絕調解,民警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依法分別對候某芳、候某秀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和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二佰元的行政處罰處理,於6月23日執行行政拘留。

庭審中,被告方針對原告提出的訴求及理由一一進行了答辯,鄒永祥局長在答辯中特別強調:一是本人作為仁化縣公安局法定代表人,依法參加本次行政訴訟應訴活動,履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義務,體現了我局對法律的敬畏,對案件的重視,對法庭及原告的尊重;二是本案原告能夠摒棄“信訪不信法”的陳舊觀念,通過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人表示高度認同;三是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進一步加強我縣公安民警依法辦案的意識,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四是我局應訴本案而提交的證據材料,可以證實,我局對本案原告處以行政處罰是並無不當,請法庭依法予以採納我局的答辯意見。之後,原告、被告雙方就案件的事實、證據、依據、程序等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仁化兩妯娌大打出手,不服派出所處罰將公安局告上法庭,公安局長出庭應訴

在最後陳述中,鄒永祥局長表示,一是經過今天的庭審和法庭辯論,我們認為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證清楚,我局在本案的處置過程中不存在違法行政、違法處罰的行為;二是今天參加本案庭審,對我本人來說,不僅是為了履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義務,還是以親身體驗方式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為本人在今後工作中將更加堅定秉持依法辦案的理念打下了基礎,不管本案判決結果如何,我局將尊重法庭的判決,並認真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三是我局將以本案為契機,下一步在全體執法民警中開展廣泛、深入學法意識、知法水平和執法能力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執法辦案能力。

經過近二小時的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和辯論,合議庭宣佈該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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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今年我局的第一起行政訴訟案件,局黨委高度重視,組織基層各科所隊領導30餘人參加旁聽,庭審結束後,不少所隊領導紛紛表示,通過本次親身體驗庭審過程很受教育,對《行政訴訟法》及行政訴訟程序有了更直觀認識和感觸,更進一步增強了自我的責任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和訴訟意識,進一步強化了今後工作中堅持法制原則,嚴格按照執法辦案程序全面、及時、客觀、合法的收集每一份證據,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每一項權利的法律意識。

編後語

本此行政訴訟除了告訴我們親戚之間要和睦相處搞好團結外,最大的意義在於:“原告能夠摒棄‘信訪不信法’的陳舊觀念,通過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治國不是擺設,公民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利,這個公訴可謂是生動的一課!

本文來源|仁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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