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加裝電梯成“苦事”?這樣做最有效!

法律 社會 廣州海珠發佈 廣州海珠發佈 2017-10-07
舊樓加裝電梯成“苦事”?這樣做最有效!

新港街海康社區長者居民較多,

但他們居住的樓房相對比較老舊,

且絕大多數無安裝電梯,

成為長者出門的一大障礙。

正因如此,

舊樓加裝電梯的呼聲越來越迫切。

海康社區居委會急居民所急,

主動聯繫社區法律顧問,

為希望加裝電梯的業主提供法律政策指導。

近日,海康社區居委會請來了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的何律師和黃律師,在新港西路海康街99號小區內,開展有關舊樓加裝電梯的法律講座,為有需要的街坊普及相關政策支持。

活動現場,黃律師從法律規範到實踐經驗為居民普及了舊樓加裝電梯的流程、相關的法律文件、和解決困難的途徑,讓業主在申請過程中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居民們用心傾聽,主動提問,並與黃律師展開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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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結束後,

業主們都紛紛稱讚講座開得及時,

律師們的專業意見

可以讓他們在申請加裝電梯的路上少走彎路,

讓長者“回家”的路更暢通。

加裝電梯成“苦事”?鄰里體諒最緊要

的確,

舊樓加裝電梯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經常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障礙,

最大的障礙往往是

高層住戶和底層住戶

必定會有一定的利益衝突。

而順利平衡鄰居間的利益,

便成為能否正常開展舊樓加裝電梯的關鍵。

2011年12月,廣州大學受桂花崗校區教師宿舍55、57、59棟業主委託,向市規劃局提出加建電梯的申請。2012年7月,規劃局核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審核書》,允許這3棟宿舍樓加裝電梯。

108戶用戶當中得到了大部分業主的同意,只有4戶反對,所以工程一拖再拖。由於雙方一直談不妥,這件事也鬧上了法庭。反對的用戶認為三棟宿舍樓都是東西向通風,裝了電梯間後,就要把原來一層樓梯間的窗口堵死,影響了住戶的採光和通風。加上來往的住戶在樓梯間等候,一定會產生噪音。

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判決共5次,全部駁回了這幾戶的不同意見的訴求。

這一拖就是4年。雖然判決下來,加裝電梯的工程得以繼續,但鄰里關係卻大不如前。

意見不合“坐低傾”,靈活處理益處多

廣州市人民中路有一棟20年樓齡九層高的住宅,住了不少五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家。四樓以上的住戶都渴望加裝電梯方便出行。經過所有業主的共同協商,整棟住宅樓14戶業主中,只有2戶業主反對加裝電梯,贊成加裝電梯的業主數和建築物面積數已經超過住宅的總業主數和總建築物面積數的2/3,達到《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中的雙“2/3”規定,可以合法啟動電梯加裝程序。

經過住宅業主的共同協商,反對的住戶不需要出資加裝電梯,但電梯建成後,也不使用住宅樓的電梯。由於整棟住宅的居民互相之間和諧協商,從向規劃局提出加裝電梯的申請,到電梯竣工只花了兩年不到的時間。這一有效的運作,為高層業主的出行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據瞭解,廣州超過6層未設電梯的住宅超5萬幢,廣州政府及多方機構對解決廣州5萬幢舊樓加裝電梯事情正在出謀劃策,努力解決高層舊業主出行難的問題。

加裝電梯除了為住在高層的街坊

提供了出行的便利外,

還有效解決了上下樓梯不便的

老年人外出的困擾。

而且,加裝電梯能提升住宅的物業價值,

可謂是一舉三得。

居住地沒有電梯的街坊是不是也“心癢癢”想為愛居添置電梯?但與此同時,又害怕在加裝電梯的過程中會遇到鄰里間的法律糾紛?不用擔心,小e採訪了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的溫振寬律師,介紹在加裝電梯的過程中遇到法律糾紛如何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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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加裝電梯需要?

業主決議

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行政報批

向廣州規劃局(地址:吉祥路80號)提出申請,規劃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審核書》)(根據《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的通知》)。

如果遇到有反對的住戶應該怎麼解決?

一般住戶的反對理由是:

加裝電梯影響其採光、通風、

日照,產生施工、生活噪音等。

解決方法如下▼▼▼

涉事雙方)協商

(基礎人民調解組織)如社區居委會調解

(人民法院)訴訟

溫律師建議

“如果在電梯加裝過程中遇到糾紛,低層住戶利益受損,有權要求補償。利益受損部分,可以通過第三方專業鑑定方進行鑑定。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在加裝電梯的時候鄰里間遇到糾紛,最好是相關業主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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