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西警方開出紅河首張“反恐罰單”

法律 紅河 法制 社會 雲南警方 2017-05-23

瀘西警方開出紅河首張“反恐罰單”


近日,紅河州瀘西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一加油站出售散裝汽油未進行實名登記,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警告,並下發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5月12日,瀘西警方發現該加油站銷售散裝汽油仍未按照規定進行實名登記,針對該情況,立即對其違法行為依法展開調查。5月17日,瀘西縣公安局依據《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對該加油站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予以5萬元及2000元罰款。這也是紅河州公安機關依據《反恐怖主義法》開具的首例罰單。


瀘西警方開出紅河首張“反恐罰單”


微辣評:蜀黍提醒大家,購買散裝汽油,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登記,無有效身份證件的,須憑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經實名登記後方能購買;若加油站遇到前來購買散裝汽油而未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可疑人員,須拒絕銷售並及時撥打110或直接報告當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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