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丨居民區生活垃圾投放、駁運、收運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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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公告2019年第11號),進一步做好本市物業管理區域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綠容君給你們劃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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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主體

1

業主、使用人責任

業主、使用人作為垃圾的產生者,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

2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職責

物業管理區域由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業主實施自行管理(未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的,業主為管理責任人;未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且未實行自行管理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定管理責任人。

1

設置容器:按照市綠化市容管理部門制定的分類收集容器設置規範,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幹垃圾四類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顏色、圖文標識應當統一規範、清晰醒目、易於辨識。

2

分類駁運: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分類駁運至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交付點。

3

宣傳指導: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進行宣傳、指導,發現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予以勸告、制止。對於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可以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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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活垃圾收運作業服務單位職責

1

宣傳告知

2

分類收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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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1

規範垃圾分類投放行為

業主、使用人應當自覺樹立低碳生活理念,根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準確履行下列分類投放行為:

PART

01

做好廢品回收或是將再生資源類垃圾投放至可回收物分類容器中。

PART

02

將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分類容器中。

PART

03

根據物業管理區域定時定點投放要求,將幹、溼垃圾就近投放至分類收集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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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確物業服務合同內容

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當約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購置和更新、收集容器設置方式、生活垃圾駁運設備及服務、生活垃圾分類輔助管理員薪酬等相關事項。

3

推進垃圾分類箱房改造

物業管理區域內生活垃圾收集箱房不符合本市生活垃圾收集箱房配套設置標準的,應當予以改造。首次改造有困難的,由街鎮牽頭協調解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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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規範設置分類收集容器

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應當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幹垃圾四類收集容器。住宅小區應當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運輸交付點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幹垃圾四類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區域設置收集容器的,溼垃圾、幹垃圾兩類收集容器應當成組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設置的具體位置和數量可以按照居民生活垃圾投放需求適度調整,以適應保潔作業駁運的時間和頻率,防止幹、溼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滿溢問題。

5

規範分類垃圾短駁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使用標識明顯的人力車、電動車等適當機具,將居民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分類短駁至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交付點,禁止混裝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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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規範分類垃圾收運行為

環衛作業企業應當按照分類作業規範及時至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交付點對居住區的已分類垃圾實施分類收運。環衛作業企業應當對垃圾分類的質量進行檢查、記錄,並分類運輸到相應的垃圾處理場(廠)。

7

加強垃圾分類宣傳引導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應當根據綠化市容管理部門的要求,利用小區公示欄、電子屏、黑板報等載體,並發動居住區內志願者、樓組長等群眾,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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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市綠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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