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徵地公告就徵收?徵地拆遷中,沒有這三個公告請及時維權'

法律 農村 第二十二屆中國農加工投洽會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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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須要依法依規進行徵收,可是相關部門卻為了儘快完成徵收工作,直接忽略掉徵收程序,包括不張貼徵地公告,不公示安置補償方案等。此前,凱諾律師就代理過多起類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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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須要依法依規進行徵收,可是相關部門卻為了儘快完成徵收工作,直接忽略掉徵收程序,包括不張貼徵地公告,不公示安置補償方案等。此前,凱諾律師就代理過多起類似的案件。

沒有徵地公告就徵收?徵地拆遷中,沒有這三個公告請及時維權

李女士是四川省某市某村村民,在當地合法承包了土地進行農作物種植。2015年時候,當地相關部門在沒有依法依規發佈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情況下,在該村進行了大面積的徵收,於是李女士等村民對此次徵地過程充滿了疑惑,於是他們為了瞭解清楚此次徵收情況,便啟程來京委託了凱諾律師。

在凱諾律師的解釋下李女士等人弄清了土地徵收過程的經過,但是相關部門並沒有公開徵地等信息。

於是凱諾律師向此次徵收所涉及到的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此次徵地項目的批文、審批材料等相關材料。在陸續收到相關部門的答覆後,凱諾律師發現,李女士所在該村涉及到的徵收項目存在著嚴重的未批先點的違法行為。而且李女士等人的土地位於此次徵地的四至範圍之內,但並沒有相關的文件對李女士等人予以告知徵收事項,在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的回覆前,李女士等人被佔用的土地一直處於正常的耕種狀態,房屋也處於正常居住狀態。

對於相關部門作出的徵地批文,李女士等人也並不滿意。於是,針對李女士等人的情況凱諾律師向相關部門遞交了《行政複議申請書》,可是相關部門並沒有給出合理的答覆。針對相關部門的答覆,凱諾律師指導李女士提起了行政訴訟,可是在審理過程中一審法院卻錯誤理解了李女士的訴求,上訴之後依舊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最終在凱諾律師的努力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將李女士等人的案件裁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審。

徵地拆遷中,張貼徵地公告是保障被徵收人最基本的知情權。

根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三條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也就是說,徵收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一般情況下要在被徵收的村、村民小組範圍內,以書面的方式進行張貼公示,告知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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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須要依法依規進行徵收,可是相關部門卻為了儘快完成徵收工作,直接忽略掉徵收程序,包括不張貼徵地公告,不公示安置補償方案等。此前,凱諾律師就代理過多起類似的案件。

沒有徵地公告就徵收?徵地拆遷中,沒有這三個公告請及時維權

李女士是四川省某市某村村民,在當地合法承包了土地進行農作物種植。2015年時候,當地相關部門在沒有依法依規發佈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情況下,在該村進行了大面積的徵收,於是李女士等村民對此次徵地過程充滿了疑惑,於是他們為了瞭解清楚此次徵收情況,便啟程來京委託了凱諾律師。

在凱諾律師的解釋下李女士等人弄清了土地徵收過程的經過,但是相關部門並沒有公開徵地等信息。

於是凱諾律師向此次徵收所涉及到的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此次徵地項目的批文、審批材料等相關材料。在陸續收到相關部門的答覆後,凱諾律師發現,李女士所在該村涉及到的徵收項目存在著嚴重的未批先點的違法行為。而且李女士等人的土地位於此次徵地的四至範圍之內,但並沒有相關的文件對李女士等人予以告知徵收事項,在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的回覆前,李女士等人被佔用的土地一直處於正常的耕種狀態,房屋也處於正常居住狀態。

對於相關部門作出的徵地批文,李女士等人也並不滿意。於是,針對李女士等人的情況凱諾律師向相關部門遞交了《行政複議申請書》,可是相關部門並沒有給出合理的答覆。針對相關部門的答覆,凱諾律師指導李女士提起了行政訴訟,可是在審理過程中一審法院卻錯誤理解了李女士的訴求,上訴之後依舊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最終在凱諾律師的努力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將李女士等人的案件裁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審。

徵地拆遷中,張貼徵地公告是保障被徵收人最基本的知情權。

根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三條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也就是說,徵收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一般情況下要在被徵收的村、村民小組範圍內,以書面的方式進行張貼公示,告知眾人。

沒有徵地公告就徵收?徵地拆遷中,沒有這三個公告請及時維權

而且國土資源部門專門制定了《徵收土地公告辦法》。而這一法律依據是維護廣大被徵收人民的知情權,是保障被徵收人民根本利益的一把利劍。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在徵收過程中,沒有以下三種公告請及時的維權:

一、擬徵地公告

擬徵地公告是在徵地文件還沒報批之前就要下發的,這份公告的意思就是告知一下大家,擬徵地公告內容包括,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以及安置途徑、徵收補償方式等。

不過,在擬徵地公告發布以後,被徵收人千萬不要在擬徵土地上進行搶栽、搶建、搶種等行為,一旦被發現那麼在實際徵收過程中就很難獲得補償。

二、徵地公告

經依法批准徵地項目後,市縣相關部門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佈徵地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其徵地公告內容包括: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徵地公告是徵地拆遷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文件,徵收是不是合法,首先就看有沒有徵地公告,如果沒有徵地公告,那就是違法的,大家可及時的諮詢律師。

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其公告內容包括: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其次,相關部門還要聽取被徵收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意見。被徵收人如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相關部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在被徵收人提出聽證的,相關部門要依法舉行聽證,後及時的根據意見修改補償方案。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以上這三個公告在徵地拆遷中非常的重要,而且安置補償方案直接影響著被徵收人的合法利益,如果在補償數字上少一個點或是一個零都有可能會讓被徵收人的補償損失不少,因此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了,有問題請及時的諮詢專業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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