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協:支持杭州律協對吳有水律師的處分

法律 自媒體 法制 社會 中青在線 中青在線 2017-08-26

中青在線北京8月24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桂傑)針對近日吳有水律師在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杭州市律師協會對他做出處分決定一事,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新聞發言人蔣敏今天表示,全國律協支持杭州律協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對違規律師會員做出相應處分,同時,全國律協也將敦促地方律師協會充分保障違規律師會員應有的合法權益。

杭州律協作出的《市律協對吳有水律師處分決定書》中公佈了對吳有水的處分理由和決定,因其在網絡發表不當言論影響律師職業形象,中止吳有水律師會員權利九個月;責令吳有水律師自本處分決定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刪除並改正其在微博、博客及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中的不當言論。

蔣敏指出,由於律師執業活動的特殊性,律師行業的自律標準和要求應當高於社會普通水平。不論是在執業活動中,還是在社會生活中,律師都應當對自己的言行提出更高的要求,都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全國律協制訂的《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對司法機關和司法活動採取謹慎評論的態度。對相關機構有意見時,也應通過正常渠道提出,而不應採取非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律師在執業活動、生活過程中,應當時時刻刻向社會展示律師工作客觀、嚴謹、理性的職業規範。

蔣敏還表示,縱觀世界各國,律師職業倫理普遍標準高、執業紀律嚴,律師執業行為是否規範不僅影響律師職業的整體形象,而且影響公眾對法治的信仰。對於律師會員的違規行為,作為行業自律組織的律師協會有權根據相關行業規則對其進行行業懲戒。全國律協以及地方律協將依託“兩個中心”,堅持“舉旗”與“亮劍”並重,在旗幟鮮明地維護律師合法執業權益的同時,堅定不移加強律師懲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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