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東營失信企業將“寸步難行”

法律 傳銷 法制 時政 東營大眾網 2017-05-07

大眾網東營5月5日訊(見習記者 卜玉娟)近日,東營市工商局與多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等事項中實施失信企業信息交換共享和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這是東營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方面的又一重要舉措,也意味著失信企業在東營將寸步難行。

東營市工商局企業註冊局局長隋同亮介紹,《備忘錄》是市工商局與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聯合簽署的,目的是為加大對失信企業的信用約束力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高企業誠信守法意識,推動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備忘錄》確定的聯合懲戒對象主要有:違背市場競爭準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存在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製假售假等違法失信行為,被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的市場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發改、財政、住建等部門公佈的違法失信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隋同亮介紹,工商部門監管領域內的市場主體失信行為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包括:一是未在規定期限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的;二是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三是公示的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是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另一類是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包括:一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二是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註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三是因組織策劃傳銷或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直銷違法、不正當競爭、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或財產安全要求、發佈虛假廣告等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四是因商標侵權行為五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五是被決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六是工商總局規定的其他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

“主要是通過信息交換共享、信息公示、限制獲得相關榮譽、限制經營活動及監管建議等方式進行聯合懲戒。”隋同亮介紹,根據有關規定,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多部門將在30多個重點領域對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懲戒措施包括在市場準入、政府採購、銀行信貸、招標投標、國有土地出讓、企業上市、稅收徵管、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由過去一個部門在一個領域內對失信當事人某一違法行為實施監管,變為現在多個部門在多個領域內對某一特定違法行為實施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並將這種失信行為記於企業名下,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記者瞭解到,當前,2016年度市場主體年報申報工作正在進行中,在此,也提醒尚未報送並公示年報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定要在6月30日前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成年報公示,並確保公示的年報信息準確無誤。每年的6月30日24時,年報系統正常報送窗口自動關閉,逾期未報的市場主體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為避免企業的信用受到影響,請及時申報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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