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抓嫖 一男子被判刑

法律 法制 社會 荊門新聞網 2017-04-11

利用嫖客不敢聲張的心理,一男子偽裝成警察以抓嫖為由,詐取他人錢財。近日,鍾祥男子喬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喬某是鍾祥人,無固定職業,2004年、2012年均因盜竊罪,被東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雖然兩次入獄服刑,但喬某仍未洗心革面。

去年5月18日,時年50歲的喬某夥同兩名男子冒充警察在東寶區月亮湖廣場附近尋機敲詐。喬某等3人發現頓某從一家按摩店出來,遂將其攔下。喬某等出示“治安巡邏”證件並亮出手銬,以頓某涉嫌嫖娼為由向其索要了現金2500元,事後喬某分得800元。

2016年7月4日,喬某又夥同他人在市客運中心附近使用假警官證,以涉嫌嫖娼為由敲詐受害人李某錢財。喬某在跟隨李某去取錢時被李某的兒子抓住並報警。

據警方調查,喬某冒充警察,以抓嫖為由,三次敲詐他人財物,價值共計2550元。之後,喬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提起公訴。

近日,掇刀法院審理認為,喬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喬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喬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部分退贓,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判處喬某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責令喬某退賠違法所得2500元。 (記者 胡娟娟 通訊員 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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