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時一旦遇到這四種風險,應該如何處理?

二手房 購房 銀行 法律 駐家金陵 2019-04-16

文/樓市大家談(quanadcom)

雖然個別城市存在房價倒掛現象,然而在現實生活當中,二手房房價一般要低於新房房價,一些剛需者為減輕購房壓力,選擇購買二手房的人也不在少數,但是比起新房,購買二手房要存在更多的風險,第一次購買二手房之時,一旦面對這四種法律風險,應該如何處理,又該採取什麼應對措施呢?

一、 虛假學區房

學區房不僅新房市場大受歡迎,在二手房市場同樣火熱,不少家長為了方便孩子上學,甚至不惜購買房齡已達四十年的二手房。然而在購買二手學區房之時,有人會碰到這種情況,讓中介幫忙找學區房,中介給自己提供了一個房源,自己在向中介公司確認是否是學區房之時,中介也不明說,只是給出地圖及招生簡章,讓購房者自己辨別。購房者乍一看,好像真是學區房,趕忙簽訂了合同,誰知買回來後發現,自己的房子並不屬於學區房劃片區域,只是剛好緊挨真正的學區房。

購買二手房時一旦遇到這四種風險,應該如何處理?

遇到這種虛假學區房,購房者首先是查看購房合同,看看購房合同中是否存在“學區房”這一條款,假如存在“學區房”這一購房目的,真正所得不是學區房的話,原房主視為欺詐,合同不成立,購房者可以向原房主起訴,解除合同,要求賠償。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提出購房目的為學區房,中介公司也需因為審核過失退還居間費。

二、 漲價房反悔

和房東已經簽訂了合同,且已經向房東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只是房貸審批暫時未通過,然而三個月之後,原本購買的二手房突然房價上漲,房東因此後悔,想要賣出一個更高的價錢,於是以房貸審批不過由,向購房者提出解約,並且不願退還定金,這種情況該當如何處理?

購買二手房時一旦遇到這四種風險,應該如何處理?

面對這種情況,由於銀行房貸審批只是暫時沒通過,並不是無法通過,並不屬於購房者的違約行為,而房東因為房價上漲單方面提出解約,違約方應當為房主,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應保留對方的違約證據,要求房主不僅需要退還首付,而且需要對購房者的定金進行雙倍賠償。

三、 購買抵押房

抵押房很好理解,常見的狀況是房主由於缺少資金,將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借取一大筆貸款,雖然抵押權在銀行手中,但同樣可以進行買賣。假如看中了一套抵押房,該如何進行交易呢?

購買二手房時一旦遇到這四種風險,應該如何處理?

購房者可以先和房主簽訂合同,要求房主在簽訂合同後十天之內,立即向銀行辦理提前還款手續就,解除房產抵押,然後先行向房主支付購房款,辦理過戶手續,對於房主解除抵押手續,應格外上心,並且注意在合同中標註,一旦違約,房主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

四、 代理房失效

房主由於時間不足、精力不夠或者人在異地的情況下,通常會委託中介公司作為代理人,負責買房事宜,然而在中介與購房者一切談妥正式簽約之時,簽約權則在房主本人手裡,如果中介公司催促購房者簽約,又該如何應對。

購買二手房時一旦遇到這四種風險,應該如何處理?

中介公司代替房主簽約屬於越權行為,購房者最好拒絕簽約,一旦房主計較,代理房將失效,但如果已經簽訂了合同,房主卻不答應的情況下,購房者要麼解除與中介公司的合同,要求中介公司退還定金以及中介費,重新尋找住房,要麼在解除合約之後,直接與房主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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