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合法外殼,生產“神祕”毒品 省法院通報5起毒品案件審判典型案例

6月2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毒品案件審判情況,併發布5起典型案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雲雲

毒品犯罪網絡化突出

甚至有職業居間人

去年,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毒品犯罪案件2308件,判決毒品犯罪分子3264人,全省法院毒品犯罪重刑率為29.66%,緩刑適用率為4.20%。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傅國慶介紹了毒品犯罪的新特點,“經過近年來的持續打擊,山東省毒品犯罪蔓延的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毒品犯罪案件數量呈下降趨勢,但也出現一些新的特點。”

首先,涉案毒品種類多樣化。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所佔比例不斷增長,新精神活性物質和精麻藥品濫用的案例逐漸增多,新類型毒品犯罪總體呈上升趨勢,涉甲卡西酮等新類型毒品犯罪不斷出現,新精神活性物質已經在部分娛樂場所出現。

其次,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仍時有發生。“公斤級”及以上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不斷出現。今年1-5月份,省法院受理的重大毒品案件有40餘件,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非法販賣、製造毒品數量達680多公斤。

再次,種植毒品原植物以及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案件應引起重視。本次發佈會通報的案例中,有1起屬於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明知罌粟為國家明令禁止種植植物的情況下,種植罌粟6000多株。還有2起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案件,其中一件是被告人利用合法公司作為外殼,非法生產鄰氯苯基環戊酮和羥亞胺;另外一件是被告人購入化工設備進行規模生產,非法生產的溴代苯丙酮高達110餘噸。

最後,毒品犯罪網絡化的特點愈發突出。毒品犯罪分子利用互聯網平臺構建制販毒網絡,製毒、販毒各有分工,甚至出現了職業居間人。犯罪分子通過QQ、微信等即時聊天工具進行聯絡,上下線之間不見面就能完成犯罪。

偏遠處建廠閉門製毒

運輸用假牌只選晚上

發佈會上發佈的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讓人觸目驚心。其中,一起利用合法外殼隱蔽生產的“神祕”毒品案件格外引人關注。

2016年四五月份,被告人李奇、董克中為了生產製毒物品羥亞胺租賃東營河口區孤島鎮老垃圾場附近的一處院落作為廠房,對外稱匯豐農業公司,謊稱生產三唑酮。自2016年5月開始,李奇、董克中、黃約兵組織人員建設廠房、購進製毒設備、組建制毒生產車間,並於同年9月份開始生產鄰氯苯基環戊酮、羥亞胺。他們成員間組織嚴密、分工詳細,其中還以高額佣金聘請身有殘疾的葉士昌當廠長,為犯罪做掩護。

同年10月9日,東營市公安局河口分局民警從匯豐農業公司查扣淡黃色液體540餘千克,從中檢出鄰氯苯基環戊酮成分;查扣透明液體26384千克,從中檢出甲苯成分。另查扣液體19460千克,檢出氫離子和氯離子。案發時公安人員從孤島鎮某小區住房內查扣現金215000元。

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法院分別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至九年不等。

“本案系一起以合法公司外殼掩蓋非法行為,大量生產、買賣製毒物品的典型案例。”山東省高院刑一庭庭長謝萍介紹,在本案中,被告人李奇等人建立農業公司,並在偏遠隱蔽處建廠閉門生產,用高額佣金僱用殘疾人擔任廠長,以生產三唑酮為掩蓋,實際生產製毒物品,成品在封裝、保管、運輸時只有被告人李奇、黃約兵等參與,運輸只在晚上且使用假車牌。其組織嚴密,分工詳細,意圖掩蓋犯罪,逃避打擊。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僅開始生產一個月即被公安民警查獲,最終均受到了刑法的嚴厲制裁。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