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警方查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毒品 種植業 罌粟 法律 昭通電視臺 2017-04-04


巧家警方查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近日,巧家縣公安局崇溪派出所經過認真摸排查獲4名村民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剷除罌粟1600餘株,有效遏制了非法種植罌粟。

巧家警方查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3月9日下午,巧家崇溪派出所民警在下鄉查辦案件的過程中,在崇溪鎮柏木村姚家灣社走訪時,發現該社有部分村民在自家的自留地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崇溪派出所民警立即聯繫了當地村、社幹部,並在當地村、社幹部的協助下一起依法剷除了丁某家房屋前種植的913珠罌粟,劉某家門口自留地裡種植的64株罌粟,姚某家蒜地裡種植的239株罌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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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晚崇溪派出所又得到情報,崇溪鎮馬洪村康家灣子社郭某家種有罌粟,崇溪派出所民警於3月13日早上及時組織民警趕到馬洪村康家灣子社,將郭某家自留地裡的478株罌粟依法剷除。

目前,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郭某、劉某、姚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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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之規定:非法種植罌粟(鴉片)500株以上的,處5年以下有期徙刑、拘留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編後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罌粟雖美,切不可懷著好奇的心態,違法種植。珍愛生命,遠離毒品,遠離罌粟花!

來 源丨林智綱 蔣英琴

審 稿丨楊宇航

責任編輯丨王 凱 蔡 蔚

執行編輯丨方鏵(實習)李雲梅(實習)

昭通電視臺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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