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養的雞被鳳頭鷹咬死,村民捕獲“凶手”致死被判刑

動物 法律 宜昌 楚天都市報 2019-05-10

楚天都市報5月9日訊(記者餘皓)一村民散養的雞被鳳頭鷹咬死,村民遂將“肇事”的鳳頭鷹捕獲,致其死亡。近日,宜昌市夷陵區檢察院聯合區法院,在霧渡河鎮三隅口村村委會公開審理村民鄧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一案,並當庭判處鄧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000元。

據檢方指控,2018年12月27日,鄧某發現他散養的雞被俗稱“鷂鷹子”的飛禽咬死,遂將其捕獲、拴養,並要求村委會補償損失,否則不予放生。兩天後,該飛禽死亡。經宜昌市夷陵區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鑑定,死亡飛禽是鳳頭鷹,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夷陵區檢察院與區法院考慮到此案具有生態司法的典型意義,決定在案發地公開審理。

案件當庭宣判,鄧某因犯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000元。鄧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承諾吸取教訓,自覺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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