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汐詩威旗艦店”利用虛假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被罰款

電子商務 財經 千龍網產經中心 千龍網產經中心 2017-09-13

千龍網北京9月11日訊 據北京市豐臺區發改委官方網站消息,北京市豐臺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對北京金海汐商貿有限公司開出的豐發改檢處[2017]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消費者舉報,北京市豐臺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法於2017年7月25日對該單位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6月3日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北京金海汐商貿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舉報人提供的材料顯示,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3日,該單位在天貓網經營的“汐詩威旗艦店”銷售“特價浴巾超值舒適70*140 400g納米竹纖維厚實加絨洗浴專用浴巾”,商品名稱中標註有“特價”字樣,但宣傳網頁中只標住了一個價格,即:價格:¥20.00,未標註“特價”的被比較價。

經查,商品名稱中的“特價”是指在該商品進價基礎上進行的促銷價格。該商品2017年3月26日,以¥20.00元的價格進貨,2017年4月4日以¥20.00元的價格上線銷售,檢查時該單位提供了進價證明。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該價格違法行為沒有違法所得。

2017年7月25日,豐臺區發改委對該單位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時,該單位銷售“特價浴巾超值舒適70*140 400g納米竹纖維厚實加絨洗浴專用浴巾”標示“特價”無從比較的行為已改正,並提供了修改後的宣傳頁面及進貨價格證明。符合減輕處罰情形。

豐臺發改委表示,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以下簡稱《處罰規定》)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國家發展改革委《規範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委經集體討論,於2017年8月31日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罰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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