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刷單14億元獲7億積分,天貓炸了!

電子商務 法律 刑法 軟件 方圓雜誌 2017-05-06

虛假刷單14億元獲7億積分,天貓炸了!

“2015年10月底至11月20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陸建華等人利用了6家店鋪,冒充10萬多個“天貓商城”會員,形成虛假交易額高達14億多元,獲取7億多積分,實際騙取人民幣671萬餘元。

常在天貓電商交易平臺(以下稱天貓)購物的“剁手黨”們都知道,每完成一單交易就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積分。在之後的購物中,消費者不僅能夠以100積分等於1元來抵扣現金,還可以使用積分參與天貓的搖獎活動,可謂一舉多得。但沒想到的是,就是這個頗受買家青睞的規則讓某些人鑽了空子,成為他們大肆摟錢的“搖錢樹”。

2015年10月,天貓店主陸建華、顏康等人就將積分鎖定為詐騙目標,他們首先利用6家網店,製造了根本不存在發貨、物流、收貨的虛假網絡商品交易,然後通過虛假交易換取了真實的積分,最後利用積分套現,把錢放進了自己的腰包。只需簡單的“三步走”,就讓陸建華等人在短短的幾十天內,製造了14億多元的交易量,騙取7億多天貓積分。據浙江天貓公司工作人員介紹,此案共造成公司損失876萬餘元。

薅“天貓”羊毛

虛假刷單14億元獲7億積分,天貓炸了!

陸建華生於1993年,生活在江蘇南通,因為膽子大、腦子活,他在天貓上經營的幾家店鋪都有不錯的業績。一年幾十萬元的收入、手下僱用著不少員工,讓陸建華成為同齡人中的佼佼者、“別人家”的成功者。但這一切並沒有使陸建華感到滿足,他總在苦苦思索能夠來錢更快的發財之路,但始終不得其法。

2015年,在一個偶然的契機之下,陸建華和他的朋友們發現了網店規則的漏洞,幾番研究下來,一條賺大錢的“歪路”漸漸在他們面前清晰了起來。

2015年11月初,陸建華的朋友許文琪發現,有人使用沒有購物記錄的淘寶賬號進行了積分抵款購物,這讓靠著販賣淘寶賬號起家的許文琪大感興趣,於是便找來陸建華、朱大軍、潘之明等好友共同參謀。在仔細研究了天貓商城積分活動的遊戲規則後,他們盯上了“生日特權機制”。

所謂的“生日特權機制”,具體而言,就是消費者在天貓會員權益頻道登記生日日期後,可在其生日月(生日前29日及生日當天)領取生日雙倍積分卡。隨後,消費者可在生日周(生日前6日及生日當天)內購物時使用該卡,獲得雙倍積分,贈送積分以5000分為上限。贈送積分會在用戶確認收貨後,打進用戶的賬號裡。用戶在店家那裡購買商品並使用積分後,天貓會將相應的資金付給店家。簡單而言,天貓商城贈送的5000積分,最多可以為消費者省下50元的開銷,也可以為店家增加50元的收入。

陸建華等人很快熟悉了遊戲規則。當時正值“雙十一”前後,網絡交易量猛增,正是一個薅“天貓”羊毛的絕佳時機。而一向膽大的陸建華明白,一次50元的生意其實是個小買賣,最大的收益點在於低成本,缺點則是人工成本不小,所以只有讓更多的人蔘與進來,成規模地刷單,這筆買賣才真正值得一做。

於是,陸建華找來同在南通的顏康、邱小天等人,以及在石家莊的葉立軍、魏一超等人,加上在溫州的潘之明、項少榮和在上海的朱大軍,一個多達幾十人、涉及數地、平均年齡只有20多歲的團伙就此形成。

十幾天刷單14億元

為了刷積分,該團伙籌資在天貓平臺上購買了康盟優視化妝品專營店、得力高精達專賣店、賽德斯百聲專賣店、送果到家千葉專賣店、日之閃保健品專營店、貝野專賣店等六家天貓店鋪,並每天在店鋪中製作大量不同的虛假商品鏈接,鏈接金額分別為5元、10000元和50.01元。為了讓後續行騙計劃順利實行,陸建華還購買了幾款軟件,包括自動拍下商品、自動付款、自動發貨、自動確認收貨、自動維權退貨、自動同意退貨退款、自動用積分購物等。

然後,他們在網上大量購買新的淘寶賬號,行內稱之為“白號”(即未使用過的淘寶賬號,含密碼、支付密碼等信息)。隨後將“白號”發給店鋪的員工,讓自己手下的網店員工拍下5元的商品鏈接,批量進行付款、退款的操作,這樣就可以以幾乎零成本的代價激活“白號”會員資格。激活後,再利用軟件,將所有“白號”的生日改成操作當天或者後幾天的日期,讓其擁有生日特權,可以得到雙倍的積分。

有網店、有人手、有擁有特權的“白號”,陸建華等人的計劃萬事俱備,接下來便是整個行騙計劃中最關鍵的部分,他們把這個部分形象地稱為:買衣服送襪子,衣服退掉留下襪子。

陸建華等人指使手下的員工們使用“白號”批量拍下1萬元商品鏈接。這1萬元的商品鏈接,便是行騙計劃中的“衣服”。隨後,通過網銀付款、店鋪自動發貨、員工自動確認收貨並要求“維權退款”、商家自動退款等四個步驟,完成了一單又一單的虛假交易。每完成一單,“白號”上便會多出5000的天貓積分,也就是他們所說的“買衣服時所送的襪子”。最後根據天貓的積分規則,商鋪的積分會因買家退貨而被收回,但天貓商城贈送的這5000積分是可以保留在賬戶裡的,這也就達到了“留下襪子”的目的。

整個計劃的最後,便是收尾兌現工作。員工使用“白號”拍下店鋪中的50.01元商品鏈接,使用騙取的5000積分進行購物抵扣付款。這樣,每個“白號”只需要花費一分錢,就能讓店鋪多出50元的現金收入。扣除員工的刷單成本費,這些錢最後都落入了陸建華等人的手中。

流水作業帶來的效果是驚人的,甚至有些超出陸建華最初的預想。有的員工整個刷積分期間沒有休息過,一單3毛錢,平均每天能賺150元左右。2015年10月底至11月20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陸建華等人僅利用了6家店鋪,冒充10萬多個“天貓商城”會員,形成虛假交易額高達14億多元,獲取7億多積分,實際騙取人民幣671萬餘元。

虛假廣告牽出鉅額詐騙案

虛假刷單14億元獲7億積分,天貓炸了!

儘管涉案金額巨大,但這起“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的騙取天貓積分套現的案件並不是由天貓公司發現並報案的。該案承辦人、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檢察官申蓮鳳介紹,本案是由當地公安局經辦的另一起“詐騙案”牽引出來的。原來,警方是在調查陸建華的公司“虛假廣告”一事,後來在相關詢問中得知,陸建華等人利用天貓積分規則套現。天貓公司工作人員趙玉虎表示,直到案發,陸建華等人的行為共造成公司損失876萬餘元。

“在辦理天貓積分網絡犯罪案件時,我院從原公訴科抽調3名有著豐富網絡案件辦案經驗的年輕幹警,又從技術科抽調2名技術人員,組成專案組。”申蓮鳳告訴《方圓》記者。

由於涉案人數多,涉及範圍廣,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不小的難度。從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將近半年的時間裡,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陸續捉拿陸建華、顏康等8人歸案。隨後,以涉嫌詐騙罪向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16年9月20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8人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

虛假刷單14億元獲7億積分,天貓炸了!

4月1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今年4月1日,南通市崇川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陸建華等8人通過實施虛構會員身份、生日信息、商品信息、交易過程等大量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騙取“天貓商城”的積分,數額特別巨大,行為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陸建華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至12年6個月不等,並處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金。

利用規則漏洞還是詐騙

事實上,刷單、買賣白號、虛假交易在淘寶網和天貓商城並不是新鮮事,有此類行為的賣家通常會被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但鮮有涉及刑事問題。那為何該案中陸建華等人的虛假交易行為會被認定為詐騙?這也是庭審的爭議焦點。

在法庭上,陸建華、顏康等人的辯護律師多次表達了關於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的辯護意見。陸建華的辯護律師周勇表示,陸建華、顏康等人不存在虛構或隱瞞事實的行為,他們只是利用公開的天貓積分規則,只能說鑽了規則的漏洞。換言之,虛假交易行為不是詐騙,套積分變現也是天貓軟件設定所認可的聵贈,陸建華、顏康等人只是構成不當得利。

顏康的辯護人、江蘇高仁律師事務所盧偉律師表示,用積分抵扣付錢,把虛擬貨幣變成實實在在的貨幣,這就相當於把左邊口袋的積分換到右邊口袋的現金。陸建華、顏康等人被起訴,究其根源在於他們套取積分涉及的數額太大。“我認為,陸建華、顏康等人的行為,是規則允許下的交易,並不構成詐騙。”

針對辯護律師的觀點,申蓮鳳表示,首先,陸建華、顏康等人客觀上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購買大量白號利用軟件系統激活,再進行大量頻繁的虛假交易套取積分,最後利用套取的積分購買虛擬商品變現,這些均是在他們控制下的多個淘寶店鋪進行的,商品鏈接也在不斷變化。可以說,陸建華、顏康等人的行為極具迷惑性,容易讓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而交付財物。

“其次,客觀行為反映主觀故意,陸建華、顏康等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故意,僅僅是反覆虛假交易固然不是犯罪,”申蓮鳳說,但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所瞄準的是一個個虛假訂單背後所產生的鉅額資金,而不是和其他的刷單行為一樣,只是為了提高店鋪的信譽度。從客觀結果上看,陸建華、顏康等人的行為也確實導致天貓的資金池須支付相應積分的對價,從而遭受財產損失。總而言之,陸建華、顏康等人具備主觀上的故意,客體上也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而且最終每個犯罪嫌疑人根據刷單量分配了贓款,構成詐騙罪既遂無疑。

“詐騙罪屬於侵犯財產權類的案件,單純的侵財案件是否構成犯罪,一般以是否達到法定的犯罪數額為立案標準,就詐騙罪而言,普通詐騙在江蘇的立案標準為6000元,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則為3000元,也就是說犯罪的數額低於上述標準是不構成詐騙罪的,只有詐騙數額高於等於上述標準才立案追訴刑責 。”申蓮鳳表示。對於本案的既遂標準,嫌疑人騙取的積分轉換為現金,進入其控制的天貓店鋪賬戶,此時為犯罪的既遂。之後,每個犯罪嫌疑人根據刷單量分配贓款,應為對贓款的處理行為,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均為犯罪既遂。

網商虛假交易的灰色地帶

虛假刷單14億元獲7億積分,天貓炸了!

“網絡的虛假交易行為確實存在著灰色地帶。” 申蓮鳳告訴《方圓》記者,比如我們熟知刷單刷信譽的行為均是虛假交易,但針對這些灰色地帶的立法基本是一片空白。

申蓮鳳表示,面對此類互聯網案件,檢察機關也有著不小的困難,比如電子證據提取難度高,效力受到質疑;犯罪數額難以認定;傳統管轄權原則受到衝擊;類似犯罪行為定性不明確,在囯內不同地方可能認定為不同罪名等。申蓮鳳建議,應當加快探索建立專業化辦案機制,加強訴訟證據支持力度,同時提高社會綜合治理能力,加強互聯網犯罪的理論研討,促進相關刑事立法。

“互聯網時代,網絡技術、理念日新月異、突飛猛進,一切現實空間中的犯罪都可能在網絡中發生。但網絡空間並不是法外之地。因此,在網絡環境中,同樣要恪守法律底線,遵守道德準則。”申蓮鳳提醒。

針對該如何面對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侵權、犯罪行為的問題,申蓮鳳建議:第一,要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公眾識別能力,增強防範意識,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第二,提升公眾在互聯網犯罪治理中的參與和自律作用,加強網民參與網絡活動監管,自覺抵制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第三,加強網絡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質和防範能力。(文中犯罪嫌疑人均為化名)

本文刊登在《方圓》雜誌2017年5月上期雜誌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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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肖玲燕

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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