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6月6號一大早,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一個大新聞,就是工信部頒發了4張5G牌照。其中,電信、聯通、移動這三大運營商都拿到了牌照,還有一個新玩家,中國廣電。

5G牌照的意義那是非同尋常,因為它標誌著5G商用元年正式到來了。工信部這一次行動特別敏捷,快得超出人們意料。我身邊就聽到有朋友盛讚,這一次監管部門終於跑贏了市場

最近在大洋彼岸,很多美國人在關注這樣一個問題

為什麼美國電信產業,在5G時代落後了呢?

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我最近在外媒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叫做《為什麼美國沒有能跟華為競爭的對手》,作者是英國《金融時報》駐華盛頓的記者。

其實,美國的電信公司曾經是很輝煌的。不過輝煌的時間有點早,是固定電話時代。像AT&T,也就是美國現在最大的電信運營商,它的電信設備曾經在全世界各地銷售。像是貝爾實驗室,曾經也是電信技術的大腦、是創意發源地。

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但是到今天,美國電信的影響力已經大不如從前了。你看5G設備這個領域,誰是領頭羊呢?最大的有三家,中國的華為,芬蘭的諾基亞,還有瑞典的愛立信,沒有美國公司什麼事

你也許會說,美國這不還有思科?但思科不是給手機網絡做通信基站設備的。所以思科跟華為、諾基亞,不算是5G領域的競爭對手

那美國公司從巔峰走到現在這個地步,這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金融時報》這篇文章的作者認為,轉折點發生在1996年,那還是2G時代

當時,美國議會推出了一個全新的電信法案。法案的目的,是要提高電信行業的開放性,為美國家庭帶來更好的電信服務。

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在此之前,美國政府一直都對電信領域的監管特別嚴,設置了很多壁壘。比如做本地電話的運營商,不能跟長途電話的運營商競爭。再比如做電話的運營商,不能搶有線電視的生意,反過來也不行。

但是1996年的法案一出來,這些壁壘都被打破了。市場一開放,新玩家進來了,老玩家也加緊擴張地盤。

這件事本來初衷是好的,可沒想到,就是這個法案,變成了美國電信產業衰落的起點。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法案帶來了兩個意料之外的後果:

第一,競爭讓市場變得碎片化,這件事最終讓電信設備提供商陷入了債務危機。

當時,美國的電信設備提供商,做的最大的就是摩托羅拉和朗訊。當時行業裡常見的做法,是設備提供商先借錢給運營商,幫他們買設備。等對方賺錢之後,再把費用收回來。

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可是,市場競爭一變得激烈,有些運營商為了搶佔市場過快地擴張,導致自己欠了大量的債。運營商沒錢還債,朗訊、摩托羅拉也就收不回來錢了。

這是第一個後果。接下來說說第二個。

第二個後果,是這個法案給不同的技術標準開了口子。

你知道,現在5G有一個全球統一的技術標準,但是在2G的時代可不是這樣。

1996年的法案出來之後,有很多運營商,他們為了建立起競爭壁壘,就開始研發自己的技術標準。比如說,像Sprint這家運營商,用的是一個叫WiMax的技術標準,但是另一個運營商Nextel,用的就是iDen。這些名字都不重要啊,重要的是一下子出現了很多種標準,把市場給割裂了。

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在同一個時間點,歐洲反而是出了一個統一的標準,你可能也知道,就是GSM。美國是好多匹馬,往不同的方向拉車。但歐洲是所有的馬,往一個方向拉車。後來,亞洲也加入,開始使用歐洲的技術標準。

在這個過程中,朗訊和摩托羅拉,可以說是錯過了國際拓展的窗口期。後來的結果,你可能也知道了。朗訊在2006年的時候,被一家法國公司收購,後來被諾基亞吞併了。摩托羅拉的電信業務,也賣給了諾基亞。

為什麼美國電信在今天沒有競爭力

好,說到這你就明白,為什麼美國電信在今天沒有競爭力了。1996年的電信法案,成了美國電信產業衰落的起點。這個法案加速了市場的碎片化,讓運營商、設備商陷入了債務危機,也讓他們錯過了國際擴張的最佳時期。在這場競爭裡,贏家反而成了歐洲。

好,這是今天我想跟你分享的第一個材料。接下來說說第二個。

剛才我們說,歐洲是電信領域的贏家,但是在互聯網產業的發展上,歐洲卻遠遠落後於美國和中國。

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你如果去看全球市值最高的互聯網公司,那排在前20的,都是美國和中國公司,像是阿里巴巴、騰訊、谷歌、Facebook。歐洲公司基本上沒能上榜,上榜的時候也就是一兩家。這是為什麼呢?

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啦,比如像是歐洲的VC投資不發達啊,創業環境不夠友好啊,美國公司太強大擠了歐洲市場等等。

歐洲之所以會落後於美國、中國,是因為歐洲的互聯網監管過於嚴格。

舉個例子來說吧,數據隱私這件事。

工信部發布了5G牌照,為什麼美國5G會落後?

我們都知道,像是電商、搜索、社交媒體這樣的公司,都離不開收集用戶數據。但是歐洲對數據隱私的監管,不是一般的嚴格。70年代,歐洲就制定了全世界第一個個人數據保護法。

在歐洲,數據隱私被認定為一種基本人格權,頗有些神聖不可侵犯的意味。像是個人姓名、手機號、消費記錄等等這些互聯網數據,都屬於隱私。

不僅如此,2018年歐洲還出臺了一個叫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法令,這個法令裡面,有一條規定,是說只要你的用戶是歐洲公民,他們的數據就受到保護,不管你的公司是不是在歐洲辦公,這個法令,堪稱史上最嚴數據法。

而且啊,歐洲還有史上最嚴格的版權保護機制。在這個機制下,我們要是用網絡圖片製作個表情包,都算是侵犯版權。所以這個法令,被戲稱為“表情包大屠殺法案”

從這些例子你就能體會到,要在歐洲做互聯網公司,是件多難的事了。

劉晗老師指出來,法律也有兩種,有管制法,也有促進法。管制法的目的是要控制一個行業,但是促進法就不一樣了,是要推動一個行業的發展。歐洲的顯然是管制法,但是在中國和美國,就有不少促進法的例子。

就拿內容監管舉個例子吧。一般來說,如果報紙刊登一篇文章,涉嫌誹謗,那麼不僅作者要承擔責任,報紙也要擔責。但是美國有一個CDA230條款,這個條款就給互聯網平臺免責了。如果有用戶在網絡平臺上發表誹謗性言論,那麼責任是用戶的,不是平臺的。要是沒有這個條例,那像Facebook、推特這樣的公司,可能也發展不起來了。

這條條例,恰好也是1996年推出的。雖說96年的電信法案搞垮了美國電信行業,但是這條互聯網法案,卻讓美國整個互聯網產業騰飛起來了。

同樣的道理,在中國的《信息網絡傳播保護條例》裡,也能看到促進法的影子。比如說,有一條關於“通知刪除”的法規。這條是規定,如果互聯網內容有侵權的行為,那麼權力人可以要求平臺刪除。換言之,鼓勵你把內容上傳到平臺,但是有問題的時候,他們會嚴格監管。

好了,總結一下。今天的《邵恆頭條》,跟你分享了兩個話題,一個是美國電信為什麼不再是霸主,一個是歐洲互聯網為什麼一直起不來。

這兩個問題的根源,都要回到監管的度上。張弛有度,是監管最難做到的一件事。 我們在監管的時候其實一直面臨著一個矛盾,就是你是要管制,還是要促進。能在這兩者之間找到最佳平衡的監管,才是好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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