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設定股東的退出機制?(老闆必讀)

如何設定股東的退出機制?(老闆必讀)

作為公司的老闆,你要明白一點,沒有任何人能夠陪你走一輩子,能夠長久的合作是每個人的願望,但是現實生活中會有太多的制約因素,俗話說:天下無不散思維宴席,我們最好是提前訂好股東的退出股則。只要遵守提前訂好的規則,一般不會產生糾紛。下面給家講一個案例。

雷士照明的成立

1998年年底,吳長江和兩位老同學出資100萬在廣東惠州成立了雷士照明,吳長江出45萬,持股45%,另外兩個人出55萬,各持股27.5%。

從股權結構來看,吳長江是佔比45%的單一大股東,而相對兩位同學的合計持股的話,他又是小股東。當時他們商量的結果就是,大家跟著吳長江一起幹,但是如果吳長江比較一意孤行的話,另外兩個人又可以制約他。

2002年,三個合夥人開始逐漸有了分歧,最核心的問題就在於賺的錢應該怎麼用。吳長江一直主張擴張,賺了錢就要投入到公司裡,再發展。而其他兩位股東希望賺了錢要分紅。

接著2002年,雷士照明進行了一次股權調整,三人的股份被均分成了33.3%的三份,而且工資、分紅也完全均等。至此,雷士徹底變成了一個平均主義的公司,然而這個平均主義的可怕之處在於,三個股東此刻的裂隙已經無法彌補。

如何設定股東的退出機制?(老闆必讀)

股東矛盾激化到極致

2005年,三個創始人的矛盾已經激化到了極限,這直接導致了11月公司股東的徹底分家。雷士的官方描述是,三位股東在經銷商關係上出現了嚴重分歧,銷售渠道改革方案無法推進。

接著吳長江被迫讓出董事長職位。隨後,戲劇性的一幕上演,全體經銷商“倒戈”,要求吳長江留下重掌企業。經過投票,其餘兩股東被迫各拿8000萬元離開雷士。吳長江這次反敗為勝,獲得了100%的控制權。而經銷商投票公決上游公司命運的這一幕,也被深深地印刻在了中國商業史裡。

1.6億元的買斷費用雷士是出不起的。最終決定兩位股東先各拿5000萬現金,剩餘款項半年內付清。但付完第一筆一個億的股權買斷費之後,雷士的資金鍊也極其脆弱,於是只好融資補足缺口,2005年年底到2006年下半年,吳長江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找錢上。

如何設定股東的退出機制?(老闆必讀)

吳長江被迫無奈稀釋大量股份引進資本

支付大量現金後,雷士的賬面上只有幾十萬了。如果不能馬上獲得流動資金,雷士照明和吳長江可能就會像愛多VCD和它的創始人胡志標一樣,一旦供應商信心不足,公司就得倒閉。

由於經驗不足,且急於尋找融資顧問提供服務,吳長江以994萬美元賤賣了雷士30%的股份給到融資顧問毛區健麗。

2006年,融資顧問牽線軟銀賽富投資2200萬美元,佔雷士股權比例35.71%。這個價格是毛區健麗之前入股價格的兩倍。

加上柳傳志牽線朋友借的200萬美元,雷士獲得了超過2.6億的資金。除去支付胡永宏和杜剛的1.6億元,還有餘款補充運營資金。

某種程度來說,吳長江雖然解決了創始股東的分歧問題,但由於引入了更強勢的投資人,這次融資也給雷士的未來埋下了隱患。軟銀賽富有超過35%的股份,已經非常接近第一大股東了。

吳長江被董事會罷免

2013年,吳長江向德豪潤達再次出售股份持股降至27.1%,德豪潤達則有27.1%。隨後,吳長江與德豪潤達關係迅速惡化。

2014年8月8日,吳長江被董事會罷免,德豪潤達王冬雷帶人到重慶總部辦公室,由於拒絕交出屬於公司的營業執照、工商資料和財務印章,結果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雷士照明的權力之爭開始演化成一場鬧劇。

2014年8月29日,由於股權的一步步轉讓,吳長江在雷士照明的話語權已降到了歷史最低的1.71%。在這種絕對的弱勢之下,36家雷士照明經銷商中30家都表示支持董事會決議罷免吳長江。

如何設定股東的退出機制?(老闆必讀)

通過以上案例也告訴我們:若股東退出,最好去提前約定關於公司現金流這一塊

1.6億元的買斷費用雷士是出不起的。最終決定兩位股東先各拿5000萬現金,剩餘款項半年內付清。但付完第一筆一個億的股權買斷費之後,雷士的資金鍊也極其脆弱,於是只好融資補足缺口,2005年年底到2006年下半年,吳長江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找錢上。

支付大量現金後,雷士的賬面上只有幾十萬了。如果不能馬上獲得流動資金,雷士照明和吳長江可能就會像愛多VCD和它的創始人胡志標一樣,一旦供應商信心不足,公司就得倒閉。

有合夥人退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誰走都沒有問題,只是千萬不要因為一個人的離開就把公司的現金流給陶幹,公司現金流一旦斷裂,很可能會把公司拖垮。如果公司的現金流比較寬裕,可以一次性付清撤股資金,但如果不寬裕,就一定要分期支付,比如一年到三年,這個一定要提前做好約定。

如何設定股東的退出機制?(老闆必讀)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