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警方否認“暴打女子”嫌犯受僱於歌舞廳,稱系非蓄謀毆打

外地女孩吳某深夜在大連街頭被一男子毆打”事件持續引發人們關注。有媒體報道稱,距離事發地點約五百米的“紅五歌舞廳”突然停業;還有網友評論稱,受害人吳某和施暴男子王某均在該舞廳工作。

6月26日,大連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採訪,否認犯罪嫌疑人王某受僱於歌舞廳。此外,他表示,目前暫無信息表明該起案件與事發現場附近的“紅五歌舞廳”有關。

“我們目前沒有得到消息說(該案件與紅五歌舞廳)有關係。”該負責人說,“女孩吳某在大連街頭被毆打”是一起偶發的、情節非常惡劣的案件,但非有目標地也非蓄謀毆打, “(案件)並不複雜。”

該負責人透露,2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警方抓獲後接受審訊時交代稱,他與受害人吳某素不相識。王某的女友以及與王某一同飲酒者佐證了王某的說法。

此前報道:

看得冒火!揪出他!

找到了!女孩深夜遭毆打事發大連,警方已立案調查!

就是他!“女子半夜遭毆打”案嫌疑人被抓現場照片曝光!

6月26日上午,大連市警方接受中國婦女報記者採訪時表示,6月22日凌晨1:41分,大連警方在接警後一直在偵破案情,市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隨著案情的審理,大連警方將會視情況通過官方微博逐步披露網友所關注的一些信息。而對於網上轉載的最新案件進展,大連警方表示均非出自官方。

記者瞭解到,目前受害人吳女士已回家休養,目前醫院出示的診斷為右側額頂部皮下軟組織和雙眼側周軟組織腫脹。

下一步,大連警方將加大本案的偵辦力度,加快案件審理,堅決打擊損害婦女權益的犯罪行徑。警方同時表示,出於保護被害婦女隱私,不便披露更多受害者的個人信息。

嫌疑人父親:兒子在公司負責催債工作

王某被抓獲後,網上開始熱傳幾張某男子被抓捕時的照片,疑為王某。

今天(26日)上午,經環球時報、北京時間視頻等媒體報道,證實網傳照片中男子確為暴打女子的王某。

大連警方否認“暴打女子”嫌犯受僱於歌舞廳,稱系非蓄謀毆打


另據新京報報道,王某父親稱,前兩年妻子過世,平時只有兒子和他兩個人住在家中。王某技校畢業後,打過一段時間工,現在在附近一家公司做催債工作,一個月能掙幾千塊錢,具體公司名稱他說不清楚。此前也未曾聽到他提及打人的事情,直到昨晚(6月25日)警方上門,才得知此事。

據他回憶,近幾天王某未去上班,一直待在家中。“他說債要不回來,公司要扣他一半工資,壓力很大。”他猜測,王某可能是由於最近壓力太大,喝了酒才做下錯事。對於警方通報中王某與女友感情糾紛一事,他表示並不知情。

值得注意的是,大連警方25日發佈的通報中將王某稱作“犯罪嫌疑人”。有律師分析稱,警方相關通報信息顯示,該案為刑事案件。

26日上午,大連市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說,針對該案件,大連市委已作出工作部署。

醫生:女子來醫院時,整個臉都是腫的

央視新聞報道稱,女孩被拖拽位置附近有一個居民樓的樓梯口。在該樓道內,記者看到一個暗紅的斑塊,疑似受害者血跡。

獲悉,遼寧盤錦女孩、29歲的受害人吳某被毆打後,22日凌晨2時許,來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急診科就診。該醫院距離案發地點約10公里,是一所三級甲等醫院。

“進來的時候,她整個臉都是腫的。”當晚接診的一名醫生回憶稱。

獲得的相關材料顯示,吳某先後接受了頭顱(平掃)、眼眶(平掃、冠掃)、視神經管(平掃)等部位的CT(X射線計算機斷層)掃描檢查。此外,她還接受了裂隙燈眼底檢查。醫生給她開了普拉洛芬滴眼液、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等藥物。其付費方式為“自費醫療”。

25日晚,大連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說,該女子的整體傷情為面部軟組織挫傷,沒有內傷,她的後腦勺、頭骨都無損傷。她在接受簡單治療後離開,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調查。

對於視頻中男子疑似欲脫掉女子短褲的行為,福建求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昆偉認為,涉案男子涉嫌在公共場所猥褻婦女,或涉嫌強制猥褻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陳昆偉表示,面部軟組織挫傷一般來說多數是輕微傷。但若傷情嚴重,達到輕傷甚至重傷的,應按照故意傷害罪追究對方刑事責任。但案件偵查階段中,傷情還需公安局的法醫進行鑑定才可定論。

被暴打僅軟組織挫傷?法醫秦明在線科普

25日,@大連公安通報稱被害人臉部軟組織挫傷。

對此,有網友提出質疑:視頻中犯罪嫌疑人將女子打到暈厥,怎麼“僅僅軟組織挫傷”?

@法醫秦明在微博發文科普↓↓↓

大連警方否認“暴打女子”嫌犯受僱於歌舞廳,稱系非蓄謀毆打


來源:中國青年報(zqbcyol)綜合自中國婦女報(賈瑩瑩)、央視新聞、觀察者網、@大連公安、@環球時報、@時間視頻、新京報(薛星星逯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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