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男子被刑拘!大連警方凌晨通報“女子深夜遭毆打猥褻”案件細節

6月27日凌晨,大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了“女子深夜遭毆打猥褻”案件最新通報,打人男子涉嫌強制猥褻罪、尋釁滋事罪被刑拘。警方還在通報中披露了案件詳情。

打人男子被刑拘!大連警方凌晨通報“女子深夜遭毆打猥褻”案件細節

以下為通報全文:

2019年6月22日凌晨,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華東路派出所轄區發生一起女子被毆打猥褻案件。

經調查,當晚零時許,受害人吳某(女,29歲,遼寧盤錦人)與女友于某酒後結伴回家。二人在吳某所居小區附近分手後,吳某獨自一人返家。途中,吳某迎面遇到一陌生男子,該男子突然對吳某實施暴力毆打,將吳某打暈,拖入臨近樓洞內實施猥褻後,乘出租車逃離現場。

於某回到住處後,給吳某發信息未回、打電話未接,擔心吳某可能出事,遂前往吳某住處查看,在路上與剛甦醒的吳某相遇。吳某用於某的手機於1時35分撥打110報警。

接警後,甘井子公安分局華東路派出所1名民警帶領2名輔警於1時39分臨場。見吳某有明顯外傷,詢問情況後,吳某提出頭暈迷糊,要先到醫院就診,民警登記了吳某的身份,對傷情進行了拍照和錄像,並囑其儘快到派出所作筆錄。

吳某在於某的陪同下,乘出租車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了頭部CT掃描等檢查。經診斷,吳某右側額、頂部皮下軟組織、雙眼側周軟組織腫脹。經醫生處置,吳某離開醫院回家。

當日上午11時許,吳某在其表姐陪同下到華東路派出所,民警對其進行了詢問並製作筆錄,對案件開展核查,圍繞案發地周邊進行走訪調查,尋找破案線索。

經採取多種偵查手段,警方於 6月25日21時許鎖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並於22時許在甘井子區南關嶺一居民小區內將其抓獲。

經訊問,王某(男,31歲,大連人,系大連銀燕數據有限公司員工)對毆打、猥褻吳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交代,案發當晚其與朋友大量飲酒散席後,乘坐出租車欲前往女友的住處。途中,王某在車上與女友通話時,因女友提出分手拒絕與其見面,進而發生激烈爭吵。

據該出租車司機描述,王某當時情緒非常激動,大喊大叫,並在中途下車。王某下車後獨自在街上行走,走到蒼山路與黃山路交叉口處遇到獨自回家的吳某,遂對吳實施暴力侵害。

6月26日,公安機關根據現有獲取的證據,認為王某涉嫌強制猥褻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此案公安機關正在依法偵辦,並將依照法定程序對吳某傷情進行司法鑑定。

打人男子被刑拘!大連警方凌晨通報“女子深夜遭毆打猥褻”案件細節

新聞多一點

“暴打女子”嫌犯受僱於歌舞廳?大連警方否認

6月26日,大連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否認犯罪嫌疑人王某受僱於歌舞廳,對盤錦女孩吳某實施毆打。此外,他表示,目前暫無信息表明該起案件與事發現場附近的“紅五歌舞廳”有關。

“我們目前沒有得到消息說(該案件與紅五歌舞廳)有關係。”該負責人說,“女孩吳某在大連街頭被毆打”是一起偶發的、情節非常惡劣的案件,但非有目標地也非蓄謀毆打, (案件)並不複雜。”

該負責人透露,2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警方抓獲後接受審訊時交代稱,他與受害人吳某素不相識。王某的女友以及與王某一同飲酒者佐證了王某的說法。

法醫複查遭打女子傷情:與醫院結論基本一致

22日凌晨2點左右,被打女子吳某曾在家人陪同下來到大連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診。醫院經檢查後初步診斷吳某面部軟組織挫傷,無內傷。

針對吳某的傷情,6月25日,大連警方又調派法醫對吳某傷情進行了複查,結果與22日凌晨醫院結論基本一致。

律師:強制猥褻最高可獲15年有期徒刑

就視頻內容和警方目前通報的信息來看,施暴嫌疑人涉嫌哪些罪名?最可能的判罰是什麼?

法律專家嶽屾山26日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

嫌疑人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強制猥褻罪。但第一個可能會被排除的就是故意傷害罪,因為輕傷以上才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將會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此外,警方通告提到了強制猥褻的行為,如果構成強制猥褻罪,將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其他惡劣行為了將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處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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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連公安、央視新聞、觀察者網、北京時間

編輯/肖婷

美編/李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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