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老闆聯手為貨車違法代檢、違規落戶 大關縣車管所原所長獲刑'

大關縣 貨車 跳槽那些事兒 法律 昭通 交通 瀘西縣人民檢察院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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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雲南法制報

近日,昭通市昭陽區人民法院對文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案作出一審判決。

車管所所長與老闆聯手

2014年12月,文某開始擔任昭通市大關縣車輛管理所所長。任職期間,文某對大關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設置在“盈耀”公司內的汽車登記服務點特別“關心”。

據相關部門調查,文某明知但沒有履行車輛查驗員對中型以上載貨汽車的實地實車查驗工作;明知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授意大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輔警周某虎允許“盈耀”公司老闆賈某挺在大關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外地車輛落戶;違規簽署空白查驗表;明知卻違反程序,在沒有向領導彙報的情況下,口頭委託“盈耀”公司職工唐某擔任機動車查驗員,違規對中型載貨汽車進行查驗。

昭陽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文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盈耀”公司實際負責人賈某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收受賈某挺賄賂款共計6萬元。

負責大關縣交警大隊車管所的車輛落戶、過戶等工作的輔警周某虎也為“盈耀”公司服務:明知“盈耀”公司有提供虛假檢測報告、查驗表及偽造《來滇暫住證》《居住證》等虛假材料的行為,仍違反相關法規的規定,為“盈耀”公司相關車輛辦理落戶;明知大量上海等外地車輛沒到昭通,並明知賈某挺提供的是虛假暫住證明的情況下,仍然違規為160餘輛車輛辦理落戶上牌事宜。

此外,周某虎還為賈某挺招攬大量需要年檢的摩托車輛違規審核,通過年檢並打檢驗合格證明。期間,周某虎非法收受賈某挺、代辦王某的賄賂款共計12.661萬元。

840餘輛貨車違規掛上昭通牌照

據介紹,“盈耀”公司於2012年12月經大關縣發改局、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批准於2013年1月成立,經營範圍是機動車安全檢測。公司日常經營中,主要由賈某挺實際全面負責該公司檢測站(站長)。

為了最大限度獲取非法利益,賈某挺安排、指使該公司職工在辦理貨車落戶安全檢測和在用車輛年度安全檢測過程中,違法用其它車輛為沒有到場檢測的車輛進行代檢。在新車落戶安全檢測工作中,賈某挺違規提供虛假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上報大關縣交警大隊車管所。為使不符合規定的外地車輛辦理落戶,賈某挺安排指使公司職工,通過偽造“大關縣公安局壽山派出所”等公章的手段,非法制作虛假《來滇暫住證》780餘份;偽造《居住證》120餘份。

至案發前,840餘輛不能落戶在昭通市且應懸掛黃色牌照的輕型自卸載貨汽車,違規落戶到昭通市大關縣車管所並懸掛藍色牌照;大量不能通過年度安全檢測的在用車輛通過年檢上路行駛。

違規落戶在昭通市大關縣遵義籍貨車、違規代檢通過年度安全檢測的拼裝車肇事,共造成10人死亡9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原所長、老闆一審分別被判刑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文某、周某虎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均已構成濫用職權罪。二被告人的濫用職權行為造成“盈耀”公司長期違規落戶、檢測且涉及車輛數量大、不良影響範圍廣的情況,並考量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足以認定為法律規定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同時,被告人文某、周某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在被告人賈某挺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行為中,其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數量大、不良影響範圍廣、社會危害性大,屬於情節嚴重的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在被告人賈某挺的行賄行為中,被告人賈某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已構成行賄罪。

據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文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總和刑期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被告人周某虎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總和刑期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被告人賈某挺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萬元;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總和刑期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7萬元。

本報記者 宋如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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