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專項“掃雷”行動

汨羅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專項“掃雷”行動

執法人員在查看檢疫證

汨羅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專項“掃雷”行動

執法人員在檢查豬肉是否蓋有檢疫章

紅網汨羅分站5月19日訊(分站記者 李亞)5月18日至26日,湖南省汨羅市政府辦牽頭,市公安局、畜牧水產局、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抽派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工作組,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和加強肉類市場管理聯合執法行動,進一步加強全市豬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保障豬肉市場消費安全。市檢察院全程參與監督。

5月18日,執法工作組來到汨羅市各農貿市場和大型超市進行全面檢查,主要檢查各豬肉銷售攤點是否證件齊全、所售豬肉是否具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積極引導豬肉經營戶誠信守法經營,督促其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質量把關、質量承諾、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實規範豬肉市場交易行為。

此次行動將持續數日,5月18日對城區兩大主要農貿市場和三個超市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肉類產品食品安全情況;5月19日對城區學校、賓館、大型酒店肉類食品安全情況進行檢查;5月22日--5月26日對城區周邊私屠濫宰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打擊處理,實現定點屠宰。將嚴厲打擊無證屠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或注入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行為,嚴查集貿市場、賓館酒店、餐飲行業銷售、使用無兩證無章肉品行為,對長期銷售白板肉的屠工屠商進行依法打擊。建立長效機制,杜絕出現區域性、系統性生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切實保障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私設生豬屠宰廠(場),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