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傳銷幌子實施搶劫和非法拘禁!涉黑53人昨於高郵法院同堂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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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傳銷幌子實施搶劫和非法拘禁!涉黑53人昨於高郵法院同堂受審

庭審現場

以傳銷為幌子,採用非法拘禁、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新人投資不存在的產品,從而謀取非法利益。昨天上午,高郵法院公開審理這一5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搶劫、非法拘禁罪案件。該案是高郵法院迄今為止,審理的規模最大、人數最多的案件,庭審過程預計需要4天。

庭審直擊

被告人年齡和文化程度偏低

“90後”39人,初中文化佔36人

昨天上午9時許,記者來到高郵法院旁聽本案的庭審。由於被告人數達到53人,法院啟用了最大的審判庭。

本次庭審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辯護人席位上有53名辯護律師。庭審時,法官對每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進行了一一核對,確保每名被告人都有一名辯護律師。

上午9:25,法官通知將被告人帶入法庭。記者注意到,被告人大多是年輕人,其中有多名年輕女性。

高郵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長範啟勇介紹,53名被告人中,46名在押,7名取保候審。各被告人來自14個省份,其中“90後”有39人,“80後”13人,“70後”只有1人。被告人總體文化程度偏低,初中文化佔36人。

套路揭祕

用暴力手段強迫新人投資

組織內部架構嚴密分工明確

經調查,該組織對內名稱是“人際網絡營銷”,宣稱與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合作,銷售該公司的產品。每套產品2800元,每人可投資1套-50套。實際上,所謂的產品並不存在。

在該組織中,“總管”為最高層,“總管”管理“經理”,“經理”管理“大主任”,“大主任”管理幾個“主任”,“主任”具體管理一個“家”(即傳銷窩點),管家協助主任管理“家”。

他們通過網絡、電話等手段將親朋、網友騙到“家”裡來。“家”大多選擇在郊區拆遷安置的毛坯房,窗戶裝有護網,平時家中大門反鎖,大門後放有棉被,以防聲音傳出。實施半軍事化管理,男女寢室分開,設有懲戒室、課堂,設置管理規定,“家”中人員平均在10人左右。

“主任”主要是管理家中日常事務,向“大主任”“經理”彙報成果,說服新人投資上繳,恐嚇、威脅、體罰新人;“抖人主任”由外來主任級別的人擔任,所謂“抖人”,是指新人來了後,以暴力威脅恐嚇新人、搜身交出財物;“管家”協助“寢室主任”管理新人;“帶師傅”24小時貼身看守新人,晚上睡覺時一般與“黑臉”將新人夾在中間,上廁所、洗澡都要跟著,觀察新人情緒,向主任、管家報告;“黑臉”主要是坐在新人對面,不講話,很凶,嚇唬新人;“紅臉”一般由管家擔任,主要是發現新人有所謂不符合“家”中規矩時,以言語威脅、不給睡覺、毆打等手段逼迫新人當場交出財物或與親友聯繫匯款;“接人者”主要是裝作騙人的朋友,將新人接入家。

“家”中還設專人保管手機,控制新人通信自由;設專人保管鑰匙,控制新人出入自由;設值夜班人員防止新人逃跑等。

公訴指控

打著傳銷的幌子

實施搶劫和非法拘禁犯罪活動

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2016年至2018年7月,以“總管”洪某炳(另案處理)為首要分子,“經理”洪某嬌(另案處理)、何某某、“大主任”黎某海、何某懷、張某忠、餘某、景某琴為骨幹成員,“主任”鄭某勝、潭某海、夏某波、張某坤,“管家”王某、康某成、劉某勇、樑某通、劉某為主要成員,為謀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以傳銷為幌子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宣稱與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合作,以銷售天津天獅所謂的化妝品為名,以交友、做生意等名義將新人騙到窩點,以強迫被害人加入傳銷為由,有組織、有分工、有步驟地實施搶劫和非法拘禁犯罪行為。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某某、何某懷等15人構成搶劫罪,其中10人搶劫數額巨大或多次搶劫,5人普通搶劫,涉案金額最高達67萬餘元。指控被告人秦某燕等45人構成非法拘禁罪,最高參與非法拘禁17人。指控張某忠等7人同時構成搶劫罪和非法拘禁罪,應當實行數罪併罰。

釋疑解惑

為何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起訴?

該案本質上並非傳銷

在庭審中,何某某多次表示,自己組織參與的是一個傳銷組織,成員們也認為自己在進行傳銷活動。為什麼公訴機關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起訴部分被告人呢?

公訴人範協斌介紹,公訴機關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而不是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起訴被告人,是因為經過審查發現,本案只是打著傳銷的幌子,本質上不是傳銷。主要理由有兩點:首先,傳銷的本質是騙,而本案的被害人是被犯罪團伙進行暴力脅迫、非法拘禁之後,違背自己意志,無奈進行投資的;其次,一般傳銷活動是根據他個人產品數量來劃分等級,而本案中的級別主要是行政管理上的級別,分為“管家”“主任”“大主任”“經理”“總管”等這種管理方式,與以騙為主的傳銷的級別有著本質的區別。綜合以上兩點可以知道,本案是打著傳銷的幌子,實施搶劫的犯罪活動。

本案庭審過程預計需要4天,本報將繼續關注。

通訊員宋薇實習生陳宇琛記者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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