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 西安首例“保護傘”與涉黑人員同案受審,首犯被判22年

黑社會 西安 農村 經濟 陝西 畜牧業 西安大交通發佈 2019-06-25
掃黑除惡 | 西安首例“保護傘”與涉黑人員同案受審,首犯被判22年

被告人馬安橋利用職務之便,籠絡村委會幹部,用金錢利益腐蝕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為其充當“保護傘”,壟斷村域經濟,稱霸一方。

近日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

依法對馬安橋等21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進行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 | 西安首例“保護傘”與涉黑人員同案受審,首犯被判22年

利用職務便利

大肆侵吞騙取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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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馬安橋,曾任西安市高陵區耿鎮耿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曾因犯搶劫罪被判刑3年6個月。楊某喜原系西安市高陵區耿鎮耿北村村委會主任。2008年11月,馬安橋隱瞞曾因犯搶劫罪被判刑的事實,擔任西安市高陵區耿鎮耿北村黨支部書記,次年又當選耿北村村委會主任,上任之後馬安橋籠絡村委會幹部楊某喜、吳某忠、孟某等人,把持農村基層政權,糾集刑滿釋放人員黃某充當打手,結交鎮領導劉某剛、公安派出所代理所長尤某峰作靠山、“保護傘”

2011年9月,為迫使村民宋某同意對其承包櫻桃園的拆遷補償方案,馬安橋指使黃某對櫻桃園看護人員丁某進行毆打併毀壞果樹。同年11月,馬安橋又指使孟某、吳某忠偽造收據,加大該櫻桃園賠付金額,貪汙國家徵地補償款26萬餘元,贓款被打入劉某剛個人信合賬戶。在馬安橋的指使下黃某充當打手,孟某、吳某忠偽造票據,劉某剛幕後操縱,標誌著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初步形成。

隨後楊某喜、茹某、陳某、周某、劉某相繼加入該組織,形成了以馬安橋為組織者、領導者,楊某喜、黃某、吳某忠、茹某為積極參加者,陳某、孟某、周某、劉某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為手段,以攫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依託農村基層政權,利用馬安橋、楊某喜等人擔任村幹部形成的職務便利,大肆侵吞、騙取政府、企業徵地、租地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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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把持基層政權

壟斷村域經濟 腐蝕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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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安橋、楊某喜、黃某還組織人員非法挖砂,造成國家礦產資源的嚴重破壞。他們將獲取的經濟利益,一方面用於實施新的違法犯罪活動,另一方面用於賄賂國家工作人員以尋求包庇、保護。為樹立該組織及馬安橋個人的強勢地位,該組織先後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詐騙、非法採礦、貪汙、行賄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確立了其在高陵區耿鎮耿北村的控制地位。

馬安橋作為該組織領導者,在村委會上當眾辱罵、毆打村幹部,多次指使黃某毆打與其有矛盾的村民群眾。2015年,馬安橋因曾被判刑不能參與兩委選舉,為保證組織延續,馬安橋又利用自己擔任選舉委員會主任的便利條件,勸退有力競爭者為楊某喜拉票,使楊某喜順利當選村委會主任。楊某喜上任後,聽命於馬安橋的指揮,使得該組織長期把持農村基層政權,操控耿北村所有徵地、租地建設項目,壟斷村域經濟,稱霸一方,給村民形成心理強制,嚴重危害當地經濟、社會秩序。

劉某剛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擔任高陵區耿鎮副鎮長、鎮人大主席團主席期間,分管土地、農林、水電、畜牧、統計、開發等工作,明知以馬安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操控農村基層政權,欺壓幹部群眾,攫取非法利益,仍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被告人尤某峰自2011年1月擔任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耿鎮派出所代理所長以來,明知以馬安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操控農村基層政權,欺壓幹部群眾,攫取非法利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仍縱容、包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馬安橋稱兄道弟,充當該組織“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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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被告人均獲刑

首犯領刑22年

掃黑除惡 | 西安首例“保護傘”與涉黑人員同案受審,首犯被判22年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

▶以被告人馬安橋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非法採礦罪,貪汙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被告人楊某喜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50萬元

▶以被告人劉某剛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以被告人尤某峰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其餘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至1年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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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湖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群表示,該案系全市法院6月11日至19日開展的涉黑涉惡案件集中宣判活動的其中一起案件。馬安橋等21名被告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市首例“保護傘”與涉黑組織成員同案受審的案件。本案成功扣押了被告人的財產,通過凍結、查封等多種手段的精準運用,直擊黑惡勢力要害,在“打財斷血”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此次宣判,蓮湖法院高度重視,依法召開庭前會議,組成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的七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宣判,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代表1000餘人現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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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排,中央掃黑除惡第12督導組督導進駐時間為2019年6月3日至7月2日。

督導組設立舉報電話:029—81025110

舉報專用郵政信箱:陝西省西安市A806號郵政信箱

郵政編碼:710065

督導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導組職責,督導組主要受理陝西省涉黑涉惡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問題,將按規定交由陝西省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處理。此外,全國掃黑辦智能化舉報平臺已正式上線,舉報人可通過掃描專用二維碼、登錄www.12337.gov.cn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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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黑惡犯罪 創建平安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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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掃黑辦有獎舉報電話:86756110 ,11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地址:西安市文景路市公安局掃黑辦

(郵編:7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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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安日報 西安晚報

編輯:小白喵丨校對:米多

審核:波瀾不驚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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