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16人傳銷涉惡案開審:以網戀為名騙入傳銷組織

傳銷 刑法 江蘇 阜陽 淮安 法治潮陽 2019-06-23


這一16人傳銷涉惡案開審:以網戀為名騙入傳銷組織


阜陽市潁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某等16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被告人王某、陳某、陳某某、黃某某在江蘇省淮安市參加傳銷組織,形成搶劫、非法拘禁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來到阜陽後,被告人王某作為主任,負責管理位於阜陽市潁泉區技工學校家屬樓五樓的犯罪窩點,被告人黃某某作為管家負責看管。被告人陳某、陳某某作為主任,負責管理位於阜陽市潁泉區太陽城小區北側六樓的犯罪窩點。被告人汪某經陳某介紹,洗腦後加入該犯罪集團,作為管家負責看管,參與實施非法拘禁、搶劫行為。被告人王某指使被告人黃某某等人以談男女朋友的名義,在網上與人聊天,誘騙被害人至阜陽,後帶至被告人王某、陳某、陳某某所在的傳銷組織窩點。被告人王某、陳某、陳某某等人指使人員通過滴蠟、捆綁、讓人吸點著的辣椒麵、用溼紙捂鼻嘴等不同方式逼迫不同被害人說出手機密碼、銀行卡密碼、支付寶密碼。被告人王某、陳某、陳某某等指使人員取現,脅迫被害人購買虛無的產品並加入犯罪集團。被告人王某、陳某、陳某某指使先加入的人員通過上課、聊天、打牌、鎖門等方式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等12人應當以非法拘禁罪、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應數罪併罰;被告人李某等4人參與非法拘禁,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鑑於案情較複雜、涉案人數眾多,擇期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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