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查處一批案件 專項整治各類亂象 重拳出擊歪風邪氣'

常山縣 農村 浙江新聞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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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農房整治樹正打歪

劉某尋釁滋事案

4月10日上午,劉姓村民因煽動村民擾亂會議秩序,汙衊鎮村兩級幹部,被常山縣公安局招賢派出所帶回接受調查。經查實,劉某因多次組織、煽動村民鬧事等行為,被常山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姜某某毆打他人案

7月14日,大橋頭鄉及大橋村兩級幹部到姜某某家,對附房進行助拆工作。在搬離附房內物品和拆除附房過程中,姜某某一直不予配合、有意阻撓,期間還衝進附房用拳頭毆打幹部進行阻撓,常山縣公安局依法對阻礙“農村農房整治及風貌提升”重點工作推進的違法行為人姜某某處以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徐某某毆打他人案

8月24日上午,芳村鎮政府在潔湖村拆除一處違章輔助用房。在拆除現場受到房主江某及其鄰居徐某某的激烈對抗。對抗過程中,徐某某的情緒特別激動,對在場的工作人員進行謾罵,甚至採用拳打腳踢的方式阻擾執法,造成兩名工作人員輕微挫傷。常山縣公安局依法對阻礙“農村農房整治及風貌提升”重點工作推進的違法行為人徐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洪某某毆打他人案

洪某某因對同弓鄉政府工作人員在農房整治過程中將其危房拆除的照片上傳至“同弓發佈”微信公眾號文章內一事心存不滿,在湖石頭村會議室遇到同弓鄉幹部鄭某某,在與鄭某某對話的過程中,洪某某得知該照片是鄭某某拍攝的,洪某某隨即用右手打了鄉幹部鄭某某左臉頰一巴掌,造成鄭某某到常山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鄭某某的傷勢為左側顏面部輕度腫脹。洪某某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已構成毆打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聚焦重大項目樹正打歪

樊某妨礙公務案

5月11日,招賢派出所接到了報警電話,稱有村民強行在已經徵用的土地上搶栽搶種。值班領導魏建宏及民警徐沛東、汪奇立即趕往現場瞭解情況。夫妻倆不僅不聽勸阻,劉某的妻子樊某還衝上前來肆意抓傷民警,企圖發洩情緒,違法行為人樊某因妨礙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

蘭某尋釁滋事案

6月1日,招賢鎮泉目山村村民蘭某因賽得項目徵遷未獲得預期利益,為博得關注、謀求更大好處,在微信朋友圈連續發佈3條不實言論,對項目相關事項惡意造謠,造成惡劣影響。蘭某已被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鄒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案

8月6日,鄒某在回家途中看到村裡正在推進自來水工程建設,施工方正在工地內開展相關施工作業,自己少許毛豆苗被移除。鄒某不顧現場施工人員勸阻,拿起柴刀用砍、擊等方式對施工方的挖機進行損壞,當場造成挖機兩處漏油,工程擱置。鄒某被常山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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