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中洗澡觸電身亡,銷售公司與經銷商被判賠 77 萬'

""女子家中洗澡觸電身亡,銷售公司與經銷商被判賠 77 萬

2016 年 2 月,家住長沙的何女士(以下均為化名)在家洗澡時,突然觸電身亡。調查發現:在 2015 年 12 月,何女士家住的小區要求統一改造燃氣安裝燃氣熱水器,由於安裝人員失誤,何女士在使用熱水器洗澡時,出水呈帶電狀態,從而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家人瞭解情況後將燃氣公司、燃氣熱水器的生產商、銷售商訴至雨花區法院。

近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一審原判,燃氣熱水器的銷售商長沙錦大電器公司和經銷商對何女士的死亡承擔 80% 的連帶賠償責任,賠款 775588.8 元。

家中洗澡不幸觸電身亡

2015 年上半年,何女士所在的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宣佈即將對小區內居民的燃氣進行改造,小區居民還給承辦的長沙新奧燃氣公司繳納了每戶 1800 元的燃氣改造費。

2015 年 12 月,錦大電器公司在長沙部分區域的 " 萬和 " 牌燃氣熱水器經銷商小王來到何女士所在的小區銷售熱水器,何女士一家在小王處購買了一臺熱水器和一臺燃氣灶,之後何女士聯繫了安裝人員上門安裝。

2016 年 2 月 2 日,何女士丈夫下班回家發現,妻子倒在浴室。警方調查發現,何女士是洗澡時觸電身亡,屬於意外死亡。何女士的丈夫立即找到專業人士對家中的熱水器進行檢查,發現熱水器安裝有問題。於是,何女士的家人將熱水器的生產廠家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一級銷售商錦大電器公司,新奧燃氣公司訴至雨花區法院,並將小王列為第三人。

經雨花區法院調查後確認,何女士在使用熱水器時該熱水器的蓮蓬頭及出水呈帶電狀態,故何女士的觸電身亡系涉案燃氣熱水器的安裝不當導致。

被告均辯稱無責任

那麼,誰該為何女士的觸電身亡負責?一審時,長沙新奧燃氣公司稱,自己沒有銷售和安裝導致何女士死亡的熱水器,故責任並不在長沙新奧燃氣公司。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稱,涉案的燃氣熱水器並非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和安裝,不承擔侵權責任。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對於以上兩家公司的說法表示同意。

長沙錦大電器公司認為自己沒有安裝責任和義務,自己銷售的產品並非包安裝,自己也從未指派公司員工去何女士家安裝該熱水器。小王述稱,他只是銷售了涉案的燃氣熱水器,並無安裝義務和安裝行為,而何女士系涉案燃氣熱水器的安裝原因導致漏電致死,他不承擔侵權責任。

銷售方連帶賠償 77 萬

雨花區法院審理認為,根據錦大電器公司與經銷商小王所簽訂的《萬和產品經銷合同》,對於小王銷售的 " 萬和 " 牌燃氣熱水器,錦大電器公司負有免費安裝義務,同時小王作為直接銷售方,根據交易習慣亦負有安裝義務。根據生活常識和交易習慣可排除涉案燃氣熱水器系何女士一家自行找人安裝的可能。

據此,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推定涉案燃氣熱水器系銷售方指派的人安裝,故錦大電器公司與小王對何女士的死亡應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何女士作為房主應指示安裝人員在房屋內的安全處安裝燃氣熱水器,其亦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酌情認定長沙錦大電器公司與小王對何女士的死亡承擔 80% 的連帶賠償責任並共同賠償何女士一家 775588.8 元。

一審判決後,長沙錦大電器公司與小王不服提起上訴。近日,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實習生雷諾長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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