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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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平均每週約有一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在我們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孩子可能

遭受到什麼樣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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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平均每週約有一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在我們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孩子可能

遭受到什麼樣的家庭暴力。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最近,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只因吃午飯時太慢

7歲女孩小英(化名)

被親媽家暴一小時至死

暑假後她本要上小學一年級

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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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平均每週約有一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在我們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孩子可能

遭受到什麼樣的家庭暴力。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最近,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只因吃午飯時太慢

7歲女孩小英(化名)

被親媽家暴一小時至死

暑假後她本要上小學一年級

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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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平均每週約有一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在我們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孩子可能

遭受到什麼樣的家庭暴力。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最近,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只因吃午飯時太慢

7歲女孩小英(化名)

被親媽家暴一小時至死

暑假後她本要上小學一年級

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女兒因為吃飯慢,被母親打了一個小時

8月3日下午2時,山東鄒平的一家出租屋內,董倩一家四口正在吃午飯。大女兒小英因為吃飯慢,被董倩不斷提醒:“你再吃這麼慢,我就打你了。”

說著就讓小英父親郭文(化名)把小女兒抱出去,插上臥室的門,拿起一根鐵棍開始毆打她。

“我也不敢拉架,我一阻止,她也打我。”郭文告訴記者,孩子被打了一個小時,他被關在門外面不能進去。

後來開門後,發現小英身上都是傷。他把小英抱回臥室後,便和董倩吵起來。

郭文說,鑑於此前妻子也多次毆打過的自己,郭文這次和董倩吵了一架後,便離開家,去附近買了一包煙,在路邊抽起來。

不久之後,董倩給他打電話:“不要以為躲出去,就沒你事兒了。”

女兒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他回到家,看到女兒小英帶著一身的傷正在喝水,他心疼地把孩子抱回臥室。

“孩子告訴我,她想吃涼的,想吃雪糕,孩子媽媽也不允許。”郭文哽咽道,他多次想把孩子送往醫院,董倩都阻止了,還和他吵架,並打了他好幾耳光。

郭文沒有辦法,便給孩子姥姥打電話,希望可以管管董倩,但是一直沒有打通電話。

郭文說,後來,孩子一直說肚子疼,下午5時多,他打了120,眼看著孩子不行了,不等120救護車趕到,便抱起孩子趕往醫院。

從家到醫院,不過十幾分鐘的路程,郭文連闖了幾個紅燈,趕到醫院後,小英也沒有被搶救過來。

下午6時左右,老家的爺爺奶奶接到小英被打的消息,便立即趕過來鄒平,他們到達時,孩子已經去世。

郭文的堂叔告訴記者,小英2個月的時候,因為家庭矛盾,董倩和郭文離婚,小英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2017年的時候,兩人復婚,小英便被他們接到縣城(鄒平)生活。董倩總打小英,記得有一次,她擰小英的耳朵,擰到潰爛。

郭文告訴記者,當時復婚的時候,覺得董倩是小英的親媽媽,孩子大了,需要有媽媽的陪伴。

沒想到復婚後,董倩經常因為一些小事毆打小英,自己每次拉架,也會被打。“沒想到這次打的這麼嚴重。”

8月6日中午,小英已經下葬。這個本該上一年級的小女孩,生命永遠停止在這個暑假。

警方通報:嫌疑人已被刑拘

8月7日17時53分,山東濱州鄒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鄒平警方在線 發佈警情通報稱,淄博市高青縣7週歲女童郭某萱(其父母在鄒平市租住打工)因吃飯習慣不好被其母董某訓斥打罵致使身體多處淤傷,後送醫院進行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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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平均每週約有一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在我們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孩子可能

遭受到什麼樣的家庭暴力。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最近,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只因吃午飯時太慢

7歲女孩小英(化名)

被親媽家暴一小時至死

暑假後她本要上小學一年級

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女兒因為吃飯慢,被母親打了一個小時

8月3日下午2時,山東鄒平的一家出租屋內,董倩一家四口正在吃午飯。大女兒小英因為吃飯慢,被董倩不斷提醒:“你再吃這麼慢,我就打你了。”

說著就讓小英父親郭文(化名)把小女兒抱出去,插上臥室的門,拿起一根鐵棍開始毆打她。

“我也不敢拉架,我一阻止,她也打我。”郭文告訴記者,孩子被打了一個小時,他被關在門外面不能進去。

後來開門後,發現小英身上都是傷。他把小英抱回臥室後,便和董倩吵起來。

郭文說,鑑於此前妻子也多次毆打過的自己,郭文這次和董倩吵了一架後,便離開家,去附近買了一包煙,在路邊抽起來。

不久之後,董倩給他打電話:“不要以為躲出去,就沒你事兒了。”

女兒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他回到家,看到女兒小英帶著一身的傷正在喝水,他心疼地把孩子抱回臥室。

“孩子告訴我,她想吃涼的,想吃雪糕,孩子媽媽也不允許。”郭文哽咽道,他多次想把孩子送往醫院,董倩都阻止了,還和他吵架,並打了他好幾耳光。

郭文沒有辦法,便給孩子姥姥打電話,希望可以管管董倩,但是一直沒有打通電話。

郭文說,後來,孩子一直說肚子疼,下午5時多,他打了120,眼看著孩子不行了,不等120救護車趕到,便抱起孩子趕往醫院。

從家到醫院,不過十幾分鐘的路程,郭文連闖了幾個紅燈,趕到醫院後,小英也沒有被搶救過來。

下午6時左右,老家的爺爺奶奶接到小英被打的消息,便立即趕過來鄒平,他們到達時,孩子已經去世。

郭文的堂叔告訴記者,小英2個月的時候,因為家庭矛盾,董倩和郭文離婚,小英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2017年的時候,兩人復婚,小英便被他們接到縣城(鄒平)生活。董倩總打小英,記得有一次,她擰小英的耳朵,擰到潰爛。

郭文告訴記者,當時復婚的時候,覺得董倩是小英的親媽媽,孩子大了,需要有媽媽的陪伴。

沒想到復婚後,董倩經常因為一些小事毆打小英,自己每次拉架,也會被打。“沒想到這次打的這麼嚴重。”

8月6日中午,小英已經下葬。這個本該上一年級的小女孩,生命永遠停止在這個暑假。

警方通報:嫌疑人已被刑拘

8月7日17時53分,山東濱州鄒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鄒平警方在線 發佈警情通報稱,淄博市高青縣7週歲女童郭某萱(其父母在鄒平市租住打工)因吃飯習慣不好被其母董某訓斥打罵致使身體多處淤傷,後送醫院進行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8月4日,嫌疑人董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然而,早在2015年12月27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就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該法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孩子再遭遇家暴,

相關部門可主動介入,

監護人施暴將被撤銷監護資格,

未成年人還可申請人身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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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平均每週約有一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在我們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孩子可能

遭受到什麼樣的家庭暴力。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最近,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只因吃午飯時太慢

7歲女孩小英(化名)

被親媽家暴一小時至死

暑假後她本要上小學一年級

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女兒因為吃飯慢,被母親打了一個小時

8月3日下午2時,山東鄒平的一家出租屋內,董倩一家四口正在吃午飯。大女兒小英因為吃飯慢,被董倩不斷提醒:“你再吃這麼慢,我就打你了。”

說著就讓小英父親郭文(化名)把小女兒抱出去,插上臥室的門,拿起一根鐵棍開始毆打她。

“我也不敢拉架,我一阻止,她也打我。”郭文告訴記者,孩子被打了一個小時,他被關在門外面不能進去。

後來開門後,發現小英身上都是傷。他把小英抱回臥室後,便和董倩吵起來。

郭文說,鑑於此前妻子也多次毆打過的自己,郭文這次和董倩吵了一架後,便離開家,去附近買了一包煙,在路邊抽起來。

不久之後,董倩給他打電話:“不要以為躲出去,就沒你事兒了。”

女兒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他回到家,看到女兒小英帶著一身的傷正在喝水,他心疼地把孩子抱回臥室。

“孩子告訴我,她想吃涼的,想吃雪糕,孩子媽媽也不允許。”郭文哽咽道,他多次想把孩子送往醫院,董倩都阻止了,還和他吵架,並打了他好幾耳光。

郭文沒有辦法,便給孩子姥姥打電話,希望可以管管董倩,但是一直沒有打通電話。

郭文說,後來,孩子一直說肚子疼,下午5時多,他打了120,眼看著孩子不行了,不等120救護車趕到,便抱起孩子趕往醫院。

從家到醫院,不過十幾分鐘的路程,郭文連闖了幾個紅燈,趕到醫院後,小英也沒有被搶救過來。

下午6時左右,老家的爺爺奶奶接到小英被打的消息,便立即趕過來鄒平,他們到達時,孩子已經去世。

郭文的堂叔告訴記者,小英2個月的時候,因為家庭矛盾,董倩和郭文離婚,小英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2017年的時候,兩人復婚,小英便被他們接到縣城(鄒平)生活。董倩總打小英,記得有一次,她擰小英的耳朵,擰到潰爛。

郭文告訴記者,當時復婚的時候,覺得董倩是小英的親媽媽,孩子大了,需要有媽媽的陪伴。

沒想到復婚後,董倩經常因為一些小事毆打小英,自己每次拉架,也會被打。“沒想到這次打的這麼嚴重。”

8月6日中午,小英已經下葬。這個本該上一年級的小女孩,生命永遠停止在這個暑假。

警方通報:嫌疑人已被刑拘

8月7日17時53分,山東濱州鄒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鄒平警方在線 發佈警情通報稱,淄博市高青縣7週歲女童郭某萱(其父母在鄒平市租住打工)因吃飯習慣不好被其母董某訓斥打罵致使身體多處淤傷,後送醫院進行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8月4日,嫌疑人董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然而,早在2015年12月27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就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該法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孩子再遭遇家暴,

相關部門可主動介入,

監護人施暴將被撤銷監護資格,

未成年人還可申請人身保護令。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四大亮點

亮點1

將精神暴力行為納入調整範圍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也就是說,家庭暴力不再僅僅包含傳統的身體暴力行為,還包括經常性謾罵、恐嚇等精神暴力侵害行為,並明確精神暴力行為也屬於家庭暴力法的調整範圍。

亮點2

對學校等推行強制報告義務

以往,很多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事”,今後這種觀念要改變。

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未依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亮點3

監護人施暴將被撤銷監護資格

經常打罵孩子的家長要注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以文明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不得實施家庭暴力。

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

亮點4

 遇家暴可申請人身保護令

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規定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涉及十個條文。若未成年人及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在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緊急情況的,應在24小時內作出。

人身安全保護令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遭遇家暴應如何求助?

根據該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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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

平均每週約有一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在我們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孩子可能

遭受到什麼樣的家庭暴力。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最近,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只因吃午飯時太慢

7歲女孩小英(化名)

被親媽家暴一小時至死

暑假後她本要上小學一年級

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女兒因為吃飯慢,被母親打了一個小時

8月3日下午2時,山東鄒平的一家出租屋內,董倩一家四口正在吃午飯。大女兒小英因為吃飯慢,被董倩不斷提醒:“你再吃這麼慢,我就打你了。”

說著就讓小英父親郭文(化名)把小女兒抱出去,插上臥室的門,拿起一根鐵棍開始毆打她。

“我也不敢拉架,我一阻止,她也打我。”郭文告訴記者,孩子被打了一個小時,他被關在門外面不能進去。

後來開門後,發現小英身上都是傷。他把小英抱回臥室後,便和董倩吵起來。

郭文說,鑑於此前妻子也多次毆打過的自己,郭文這次和董倩吵了一架後,便離開家,去附近買了一包煙,在路邊抽起來。

不久之後,董倩給他打電話:“不要以為躲出去,就沒你事兒了。”

女兒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他回到家,看到女兒小英帶著一身的傷正在喝水,他心疼地把孩子抱回臥室。

“孩子告訴我,她想吃涼的,想吃雪糕,孩子媽媽也不允許。”郭文哽咽道,他多次想把孩子送往醫院,董倩都阻止了,還和他吵架,並打了他好幾耳光。

郭文沒有辦法,便給孩子姥姥打電話,希望可以管管董倩,但是一直沒有打通電話。

郭文說,後來,孩子一直說肚子疼,下午5時多,他打了120,眼看著孩子不行了,不等120救護車趕到,便抱起孩子趕往醫院。

從家到醫院,不過十幾分鐘的路程,郭文連闖了幾個紅燈,趕到醫院後,小英也沒有被搶救過來。

下午6時左右,老家的爺爺奶奶接到小英被打的消息,便立即趕過來鄒平,他們到達時,孩子已經去世。

郭文的堂叔告訴記者,小英2個月的時候,因為家庭矛盾,董倩和郭文離婚,小英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2017年的時候,兩人復婚,小英便被他們接到縣城(鄒平)生活。董倩總打小英,記得有一次,她擰小英的耳朵,擰到潰爛。

郭文告訴記者,當時復婚的時候,覺得董倩是小英的親媽媽,孩子大了,需要有媽媽的陪伴。

沒想到復婚後,董倩經常因為一些小事毆打小英,自己每次拉架,也會被打。“沒想到這次打的這麼嚴重。”

8月6日中午,小英已經下葬。這個本該上一年級的小女孩,生命永遠停止在這個暑假。

警方通報:嫌疑人已被刑拘

8月7日17時53分,山東濱州鄒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鄒平警方在線 發佈警情通報稱,淄博市高青縣7週歲女童郭某萱(其父母在鄒平市租住打工)因吃飯習慣不好被其母董某訓斥打罵致使身體多處淤傷,後送醫院進行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8月4日,嫌疑人董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然而,早在2015年12月27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就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該法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孩子再遭遇家暴,

相關部門可主動介入,

監護人施暴將被撤銷監護資格,

未成年人還可申請人身保護令。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四大亮點

亮點1

將精神暴力行為納入調整範圍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也就是說,家庭暴力不再僅僅包含傳統的身體暴力行為,還包括經常性謾罵、恐嚇等精神暴力侵害行為,並明確精神暴力行為也屬於家庭暴力法的調整範圍。

亮點2

對學校等推行強制報告義務

以往,很多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事”,今後這種觀念要改變。

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未依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亮點3

監護人施暴將被撤銷監護資格

經常打罵孩子的家長要注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以文明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不得實施家庭暴力。

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

亮點4

 遇家暴可申請人身保護令

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規定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涉及十個條文。若未成年人及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在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緊急情況的,應在24小時內作出。

人身安全保護令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遭遇家暴應如何求助?

根據該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7歲女童被母親打死,只因吃飯太慢......平均每週約有一箇中國孩子死於家庭成員之手

為人父母即便不能給孩子全部的愛與關心

也要給他最起碼的尊重與保護。

幸運的人用童年治癒一切,

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

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家暴必須及早干預!

別讓悲劇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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