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塵封的記憶,再喚醒竟然掌摑老師

不完美媽媽 文化 法律 性侵犯 河南 晨曦水滴人生感悟 2019-06-14

兒時塵封的

兒時塵封的記憶,再喚醒竟然掌摑老師

記憶,再喚醒竟然掌摑老師

晚霞中的紅蜻蜓,你在哪裡喲,童年時遇到你那是哪一天……

每當我想起這首兒歌時,總是想起老師期待的目光、和藹的表情、孜孜不倦的教學精神,好學再回到課堂與兒時的夥伴們歡聚一堂,暢敘幽情、談笑風生。丟手絹、踢毽子、躲貓貓感受那孩子間最質樸的友情,感謝與你相逢我的同學。

作為父母、老師,或許真有恨鐵不成鋼的苦衷,希望孩子成才將來有個好前程。不過,“不打不成才”的老式教育理念,或許不再適用與當下社會。“打罵式”教育,強迫孩子學習或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孩子的成績。但是也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那對他可能是一輩子的噩夢。終生不能原諒老師,這恨記在心頭成為學生一生的痛,像一根刺插在心間。關愛啊,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有一種理念這樣認為,“這要我的本意是好的,那我做的‘不對’也對。”當年日本人為了擺脫經濟危機,為了“國家”殘忍的禍及別國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不也是出於“關愛”國家嘛。

“愛”本無罪,罪在以“愛”之名進行傷害。有的老師將“打罵”比喻為“打針”,旨在根治學生身上的“臭毛病”,讓學生長點記性有個教訓以後便不敢亂來。這樣的“初衷”,或許是好的,但效果如何呢?有沒有一種可能是,這個老師本身素質不高品德不行,打罵學生只是他對自己惡行所作出的一種詭辯呢?近年來,老師猥褻、強姦女學生,逼學生下跪,喝尿吃鼻屎的事情時有報道,如果老師假借“關心”之名體罰、打罵、羞辱學生而逃脫法律制裁與道德譴責,那麼學生的權益如何保障,受到的傷害又由誰來補償呢?

河南“掌摑”老師案,近日已開庭庭審雙方各執一詞,爭的不可開交尚未有結果。不過對於打人事實,卻都供認不諱。筆者對此觸動很深,20年前兒時的記憶、痛苦始終還在,但造成的不是學生的悔過、反思而是20後的報復,學生冒著被法律制裁的危險掌摑老師。這件事情,應該引發我們反思。教育孩子,到底能不能“打”;對待孩子的態度,是“嚴厲”還是“溫和”好。筆者認為,最好的教育莫過於言傳身教、以身作則;用美好的品德啟迪學生,用深厚的文化底蘊薰陶學生以此方能起到教育學生只用。適當的批評教育可以有,但侮辱人格、摧殘身體的行為著實要不得。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畢生所學傾囊相授才是本意,沒有權利打罵學生。作為學生、作為家長即便是要維權也應當採取正當的法律途徑,而不是過激的“以暴制暴,以牙還牙”將20年前的仇恨打罵回去。師生本是平等的,應當互相尊重、成就對方才是,而不是反目成仇、相互怨恨。教師無權假借“關愛”之名,打罵、侮辱、摧殘學生;學生亦不該以“非法”懟“非法”用非法方式維護合法權益,而應當通過合理途徑維權。師生一體,教育傳承才是最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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