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 | 三歲童模因拍攝被母親踢踹,是誰在透支孩子的童年

文/佟麗華 王秀敏

妞妞媽的行為是否屬於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時該怎麼辦

2019年4月8日,“母親踹踢3歲童模女兒”的視頻在網絡上引起熱議。4月10日,一則“妞妞媽道歉”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榜第一。童模妞妞因在拍攝現場沒有很好的配合,被媽媽踢踹、大聲訓斥、用衣架打。

3歲的妞妞因長相可愛,性格討喜,是某電商平臺多家童裝店的童模。

2019年4月8日,妞妞在拍攝時被媽媽踢踹的視頻在網絡上曝光。視頻中,妞妞將小籃子放到了地上,沒有擺出指定的拍照姿勢,被媽媽從後面踹了一腳。這一腳,讓瘦小的妞妞往前踉蹌了一下,之後她沒哭沒鬧,又拿起了小籃子。

視頻發佈到網絡後,迅速擴散,引起了網友的憤怒和激烈討論,有網友認為妞妞媽利用孩子賺錢的行為不對。因孩子拍攝時表現不好就打,會給孩子留下心理創傷。

踢踹孩子的視頻被曝光後,受到了各方的關注。2019年4月10日凌晨,面對外界的質疑和譴責,妞妞媽申請微博賬號,發佈了道歉聲明。她在聲明中寫道,妞妞是她的至親,會受到最好的保護和關愛。視頻中,她在教導妞妞時,只是動作稍微大了一些,絕無傷害、虐待之意。

隨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妞妞媽解釋說自己很少打孩子,當時已經拍攝了一整天,妞妞總是亂跑,她很焦急,沒有控制好情緒,想踢一腳嚇唬一下妞妞,雖然動作看起來很用力,但落到妞妞身上的力度很小。

對於妞妞媽的解釋,網友似乎並不買賬,認為“踢踹的動作嫻熟,顯然不是第一次打孩子”“家長因孩子調皮,控制不住情緒打孩子可以理解,可是因為拿孩子賺錢而打孩子,令人心寒”。

2019年4月10日當天,在妞妞媽發佈道歉聲明後,又有網友發佈了幾條新的視頻。其中一條視頻的拍攝者說,視頻拍攝於2019年3月初,當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已經拍了一天的妞妞被媽媽強迫繼續拍攝,並用衣架打她,訓斥她。

如果真如視頻拍攝者講的那樣,對於三歲的妞妞來說,她承擔了太多這個年齡不該承擔的辛苦。

另一條視頻是,妞妞沒有按照媽媽的指示,朝鏡頭打招呼,被媽媽揮手嚇唬並訓斥。被訓斥後的妞妞表情立馬發生變化,擠出笑容乖乖打招呼。

網友認為,妞妞媽朝妞妞揮手訓斥她時,妞妞下意識地躲閃、條件反射地縮回手,是妞妞經常捱打才會有的反應。

除了被曝光的視頻,有人說自己曾在現場見過妞妞拍攝,她有時一天要拍上百套衣服,出工早,收工晚。在寒冷的初春,穿著單衣單褲,在大人的指示下襬著各種姿勢拍攝的妞妞,看著讓人心疼。

作為一個三歲的孩子,足夠的睡眠與營養才能保證她茁壯的成長,可是妞妞卻承擔著比大人還要累的工作。對於妞妞超時工作的問題,有童裝店主出面迴應,他們也曾勸過妞妞媽不要給妞妞接太多工作。

“妞妞”事件在網絡上持續發酵,網友關注的焦點大部分集中在妞妞媽暴力對待孩子的行為,以及妞妞作為一個三歲的童模,超時、超強度工作的問題上。

2019年4月10日,電商平臺裡上百家童裝店發出聯合聲明。呼籲規範童模拍攝,推動童模保護。

那麼,妞妞媽的行為究竟是否屬於家庭暴力, 遇到家庭暴力時又該怎麼辦?三歲的妞妞作為一個童模,工作強度之大讓人心疼,童模行業究竟該如何規範?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針對“家庭暴力、童模行業規範問題”進行了相關法律解讀。

對於童模行業的規範問題,國家廣電總局最新發布的《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提出了兩個明確的要求,一個是不得讓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來做廣告代言人;另外一個是不得製作和傳播,以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角色進行商業宣傳的非廣告類節目。對利用未成年人進行商業宣傳的活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對各種節目的製作,尤其是網絡平臺節目的製作,應該是高度關注的。

另外一個是家庭暴力的問題。我們國家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從立法的角度明確反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就是違法行為,這點首先要明確。

從處理的層面來說,家庭暴力一般從三個層面來處理。第一個層面,雖然家庭暴力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對於情節比較輕微的,可通過批評教育的方式來解決。不論婦聯也好,當地的司法機關也好,要及時介入瞭解情況,通過批評教育,讓父母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以後改正。另外一個是比較輕微,但需要給予有效預防措施的,比如說法律規定了公安機關可以發佈告誡書,父母的一方也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避免再次發生家庭暴力。當然也可以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比如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可能就要追究嚴厲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追究刑事責任,比如虐待罪等。家庭暴力非常嚴重的,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兒童的監護人可能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簡單來說,從家庭暴力的角度來看,它是違法行為,針對這種違法行為的輕重,有不同的處理。

從家庭暴力案件處理的角度來說,不適合通過輿論公開審判的方式來解決。輿論公開審判的方式往往是把一般的家庭暴力嚴重化,撕裂了家庭,也撕裂了親情。應該避免本來可以通過批評教育來解決的問題。家庭暴力問題發生以後,所在地的婦聯也好,司法機關也好,有關部門也好,應該儘快介入,儘快調查處理。看看到底是什麼程度的家庭暴力,是需要通過批評教育來解決,還是應該通過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來解決。避免通過輿論審判的方式,來解決家庭暴力這種私密範疇內的案件。

【延伸閱讀】

事實上,在司法領域,國際上早已出臺有關未成年人蔘與商業活動的剛性規範。

例如,瑞典立法全面禁止12歲以下兒童拍攝電視廣告,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禁止兒童拍廣告的國家。

韓國也頒佈法規,限制未成年藝人工作時間。根據《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韓國所有演藝公司、電視臺禁止讓未成年藝人從事夜間演出、拍攝等演藝活動。該法規定,除非當事人或其監護人同意,未滿15歲的青少年藝人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5小時,15歲以上的未成年藝人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晚上10時到次日早晨6時,禁止未成年藝人蔘加任何演藝活動。

若發生上述情況,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將對藝人所屬經紀公司或演藝單位提出勸告;若再犯,將被處以1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萬元)以下罰款。

在外人看來光鮮亮麗的模特世界,實則極其辛苦。就算是小小年紀的童模,也必須忍耐連大人都難以承受的巨大工作量。有那麼一些時刻,家長和商家都忘了,他們還只是孩子。請勿再消費和透支孩子的純真,還請善待孩子的童年。

(作者王秀敏系《今日說法》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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