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5年的兒子竟不是親生的 生母出走拒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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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籍貫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的劉某找到記者,希望通過我們尋找一個五歲男孩的母親。

劉某與來自江蘇省邳州市的王某相識於2013年底,並很快確定戀愛關係。2014年初,王某告訴劉某,自己懷孕了。由於當時王某(1997年出生)還不到17歲,劉某(1993年出生)也只有20歲,均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兩人商議決定,先把孩子生下來,交給在濟寧老家的劉某父母照顧。

雖然兩個年輕人沒領結婚證,但劉某的父母看到出生時七斤二兩的大胖小子還是很開心的,給他取名:豪豪。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2015年。

劉某回憶,當時王某突然告知自己,她要走了。一通電話之後人已經不知去向,並拉黑了他所有聯繫方式,如人間蒸發了一般。劉某嘗試聯繫王某在江蘇省邳州市的母親,即豪豪的外婆。“她當時叫我不要找她,說她沒有豪豪這個外孫,就當他已經死了。”

氣憤的劉某自此基本放棄了尋找孩子母親的念頭,並決定出國打工,自己賺錢撫養豪豪。直到2018年9月,為給豪豪辦戶口,劉某到當地司法鑑定機構與豪豪做親子鑑定。而結果對劉某一家人來說如同晴天霹靂:豪豪與劉某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劉某告訴記者,受打擊最大的是他的父母。兩個老人省吃儉用,對豪豪卻是有求必應,得知孩子不是自己家的骨肉,劉某的父母雖仍盡心照顧著豪豪,但老母親時常在深夜偷偷流淚。

2018年12月,劉某向邳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將豪豪帶走撫養,並支付五年來的撫養費、精神損失費。但王某自始至終都不肯露面,劉某一家帶著孩子在當地民警的陪同下到王某家去尋找,卻屢次被拒之門外,歷次開庭王某也從未到庭。

今年(2019年)4月,邳州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王某返還劉某因撫養豪豪所支出的撫養費50000元,並支付劉某精神撫慰金10000元。對於法院的判決,王某置若罔聞,連判決書都拒絕簽收。

“直到今天(2019年7月19日)她都沒有露過面,豪豪最近得了手足口病,我又在外打工,我的老父母真的扛不住了。”劉某告訴記者。

針對劉某遇到的問題,記者諮詢了法律專業人士。

江蘇融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左思成告訴記者,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的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劉某與孩子並沒有親子關係,人民法院判決孩子的生母王某撫養孩子,但是王某拒收法院的判決書,很明顯是在逃避責任,並不想履行撫養義務,王某的行為已經涉嫌遺棄罪。

律師建議,劉某可以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將孩子送往當地福利院等有資質的社會機構,經法律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人收養。

[來源:看看新聞KNEWS 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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