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有個家'

不完美媽媽 農村 服裝 大學 藶恆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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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有個家

1970年,我的父親作為社會閒散勞動力,被抽調去參加襄渝鐵路的修建。1971年10月22日是母親與父親早已定下的結婚日,父親不願意離開工作崗位,便讓母親帶著介紹信去到四川達縣地區父親所在的民兵連隊。

連隊臨時給了間房,父親休了半天假,給母親買了雙“解放鞋”,兩人穿上自己比較象樣點兒的衣服,照個相,領了結婚證,結婚儀式就算完成了。

這真是最簡單樸實的一代人!

婚後,母親獨自回到了父親農村的家。

父親幼年喪母,爺爺新娶的女人霸道無禮,父親是跟著哥哥姐姐長大的,姐姐們相繼出嫁,哥哥們也各自成家,父親單身,最後跟我四伯、四伯母一起,所以母親回的“家”其實是我四伯的家。

母親雖然也在農村長大,但她的家鄉處在地勢寬平的地方,各家田地分配多,生活還算富足;父親的家鄉在貧瘠的陡山坡上(小時候去父親的家鄉祭祖,父親逗我們,拿一頂草帽戴上,然後低頭,草帽便滾落下去,一會兒不見蹤影),各家各戶生活困難。四伯和伯母都是老實人,父親成年後又一直在外工作,還能給家裡些貼補,所以家庭關係一直還算和諧,而母親的到來,卻打破了這種和諧。

母親走山路不穩當,幹活有些力不從心;伯母認為根源在於母親是幹部家庭子女,嬌氣;鄉里鄉親對母親“身份”的距離也化成了調撥離間,妯娌間慢慢有了嫌隙。母親說,本以為結了婚就有了自己溫暖的家,可跟著哥嫂寄人籬下的日子卻是那麼的孤獨而難過。

母親孝順,我的爺爺很喜歡這個兒媳,又經常看到她象個受氣包,爺爺終於忍不住出頭了,要求並親自主持四伯分家。分家的那一天,四伯和伯母本來家境貧寒,哪裡捨得有東西分出去,最後氣鼓鼓地給了媽媽一間房,幾塊地,夠吃一個月左右的口糧,還有極少的生活器具。爺爺難受的跟母親說:“蘭子,你別爭,差什麼你來我家拿,你們夫妻年輕又能幹,一定什麼都會有的”。可母親回憶,她那時心情愉悅得快要飛起來了,根本不會怪責四伯和伯母,她只想獨立,有一個自己真正的家,讓夢裡設計過很多次的未來家園成為現實。

外婆知道母親分家的情況後,讓大舅給母親送了好幾次生活所需:大米、豬油、南瓜等等,母親緩解了窘迫。母親讀過書,也曾在孃家附近的小學當過民辦老師,外公通過關係,在母親和父親新家所在的公社小學,又重新找了份代課的工作,母親一邊勞動一邊代課掙點錢,她慢慢過上了鄉親們羨慕的生活。

1972年底,父親所在的民兵連任務完成,他也被轉回鄉里。

那時正值工、農、兵推薦上大學的政策春風,父親的優秀讓他成為了推薦的首選。然而一等再等,都沒有通知來,當父親去詢問時,才知道早有其他幹部之女頂替了他上大學的機會,而被詢問的人還隱瞞事實,說是因為他結了婚沒了資格,我那年輕氣盛的父親,差點跟母親離婚,幸好最終得知真相。

後來,鄉里覺得不好交待,讓父親在村裡創辦了村民小學。從此,父親和母親一樣,走上了教書這條路。

1973年底,我出生了,這個家終於安定下來。為了支持勤勤懇懇的父親,也為了照顧我,母親離開了學校代課的工作,開始在家務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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