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孩子變現“一年可掙一套房”!知情者:沒寶寶願做“童模”

如果一方弱勢群體的權益被“無底線化”地忽視,其背後總是存在著的一個長期的、成熟的、龐大但一定是法律法規監管不健全的“灰色市場空間”。

拿孩子變現“一年可掙一套房”!知情者:沒寶寶願做“童模”

4月9日,一則“虐童”視頻將杭州“童模”市場亂象踹破——視頻中,一個很小的兒童模特在街上被一個成年女性腳踹,後經網友確認,該女為被踹童模“妞妞”的親生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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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右)被網友發現腳上有淤青

最新消息是,當事人“妞妞媽媽”發了澄清,表示自己絕無傷害、虐童之意,反覆強調“自己的女兒絕對受到了最好的關護與疼愛”,踢她只是“因為孩子在馬路上亂跑一時心急”,可惜並沒有得到網友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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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妞妞媽媽”表示自己深受“網絡暴力”之苦,還面臨著商家解約、平臺下架、原合作方索賠等諸多問題,“心理承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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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下圖)

在採訪裡,妞妞媽媽對於當時的表現也做出瞭解釋:是因為女孩會往馬路上亂跑,她一時焦急,就踹了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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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媽媽發道歉聲明稱,女兒今年3歲,當童模有半年時間。這個視頻是當時在杭州給客戶拍童裝,“妞妞在拍攝時不太聽話一直在基地亂跑,叫了幾次妞妞也不聽話”,她便有些生氣。拍攝完畢後,自己和弟弟拿手機想再給女兒拍點照片,沒想到孩子“還是不聽話”,“我當時很累情緒有些失控,就做出了不好的行為。”

妞妞媽媽還表示,雖然自己全職帶娃,但其丈夫“是有工作的”,“並非網上說的全家靠妞妞一個人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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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釋自己平時很少打孩子,都是在旁邊哄她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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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解釋”並沒有得到網友的認可。有人表示,在視頻畫面裡,小孩大人都站在牆角邊,女孩放下了手中的小籃子,就得到了母親的一腳,直接踉蹌了一下,這並不是“適當管教”,應被認定屬於虐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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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網上也出現了更多妞妞當童模期間疑似被母親“虐待”的證據,如網友“神級阿軻”放出自己3月份在攝影基地拍攝到的妞妞媽媽打妞妞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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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裡女孩正在哭,而媽媽則拿著衣架教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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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爆料說,當時已經是晚上10點多,小孩子很困了,母親仍然要求其“工作”,路人看來都於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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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其他爆料GIF裡,可以明顯看到,當妞妞露出疲倦姿態或睏意冉冉時,畫外經常會伸出一隻手,嚇唬或是“打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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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打完的孩子“進入了狀態”,便會被要求繼續強作“開心”狀,做動作、拍模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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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流出的朋友圈截圖裡,衣架作為“妞妞媽媽”的“家法”,其實並不止一次出現在照片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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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友爆料:妞妞媽媽朋友圈封面是一張女兒的照片,下有文字介紹,“小妞妞93cm,26斤,24碼,歡迎各位金主約拍”。妞妞做童模大多時候”工作量特別大,有一次四天拍了400件衣服,還張張要開心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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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情人接受採訪稱,來基地拍照的“不知道有多少個這樣的媽媽”,為了不耽誤攝影師和商家時間,往往都會對孩子動粗。

“童模不聽話會被打、被教訓,在基地裡真的是很正常的,身上打出血的都有。小孩挺可憐的,沒有一個小孩會喜歡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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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知情者曝出更多“童模圈黑幕”,為人父母者來看,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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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青網,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常莎律師認為,“妞妞媽媽”已經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暴法》和《廣告法》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暴法》相關規定,該母親對該兒童連罵帶打,實施了精神上、身體上的侵害,應被認為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家暴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不得利用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視頻中兒童未超過10歲,該廣告公司則涉嫌違反《廣告法》中的禁止性規定。


根據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該廣告公司有可能受到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則可能受到被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最高額為100萬元的罰款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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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杭州市婦聯表示已介入,正在進一步核實其母親是否涉嫌家暴。若查證其確實存在家暴行為,婦聯將聯合公安機關採取相關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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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很多人其實也是從妞妞一事,漸漸瞭解到電商平臺的光暈下,還存在著一個“童模圈”的陰影。

一位知情者陳女士告訴北青網記者:童模圈被指消費孩子不是從妞妞開始的。和成人模特不同,孩子並不是時時可控的,拍攝難度自然更高。

童裝拍攝分淡季旺季,旺季就是店家推新的時候,而童模一般需要在店家上新前半年左右就要拍攝完畢,一般都是冬天拍春夏裝,夏天拍秋冬裝。

陳女士說,在童模拍攝現場,孩子們“拍攝到夜裡十一、二點是常態”,一般配合的孩子一小時能拍10件衣服,“孩子要是哭鬧不配合,時間就沒準了”,“我兒子之前7月份拍過一次羽絨服,而且是拍外景,我們大人都快要中暑了,別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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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氣還不算最大的問題。

陳女士稱,如果完不成當天的“拍攝任務”,“不管是家長還是孩子都會被客戶埋怨”,家長便因此焦慮著急,打孩子也就成了常態。她本人就曾在童裝拍攝現場親眼見過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因為尿褲子被母親拉到廁所實施了“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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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已經告訴看到這裡的您:如果一方弱勢群體的權益被“無底線化”地忽視,其背後總是存在著的一個長期的、成熟的、龐大但一定是法律法規監管不健全的“灰色市場空間”。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記者調查發現,在國內的“童模市場”,“網紅童模”收入不菲,“紅的孩子一年能掙一套房”。

市場火熱的背後,當然是包括家長、企業、商業機構在內的多方對兒童權益的漠視,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無視,甚至是對合法合規健康存在的陽光商業模式的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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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童星選秀項目,圖片來源網絡,供讀者參考,圖文無關

數據顯示,放開二胎後,從2013年開始,嬰幼兒服裝銷售規模迅速上漲,僅2016年中國童裝市場規模約1450億元;預計2016-2021年童裝行業複合增速約6.3%,快於整體服裝市場。

火熱的兒童服裝市場下,對童模的需求也水漲船高。一位家住杭州的童模媽媽陳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童模按照身高分為小童、中童和大童。像妞妞這樣的小童,是童模的黃金時期,這個身高的孩子市場需求量大,但是願意讓孩子參與拍攝、孩子本人又配合的不多,所以“比較搶手”:

北青報記者通過一家名為“童模社區”的中介平臺瞭解到,童模工作主要有寄拍、商拍、買家秀和走秀等形式,其中商拍是最掙錢的一種:

商拍童模需要在影棚按照攝影師和商家要求完成多套服裝的拍攝任務,通常每件服裝收入在1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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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童星選秀項目,圖片來源網絡,供讀者參考,圖文無關

這個說法得到陳女士證實:

相較於影視劇裡的各類兒童角色,對童模們來說,拍服裝是來錢最快的一種方式。按照童模的出名程度,一般拍攝一件衣服價格在60-120元不等,童模們一般一天可以拍七、八十件,多的甚至能拍到100件,收入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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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童模圈”的存在,其實有其“合理性”。

收入高,來錢快,進入這個行業後,家長們便不免被捲入其中,受金錢裹挾。據陳女士透露,有些家長一開始是“抱著鍛鍊孩子或者嚐鮮的心態來的”,但當孩子逐漸走紅、“約拍”的人越來越多的時候,“拒絕就變得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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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童模一個月收入兩三萬元沒有問題,紅一些的一年就能掙一套房”,“有些母親乾脆辭職,專門照顧當童模的孩子”。

那麼,“童模圈”合法嗎?童模家長和相關店鋪涉嫌“僱傭童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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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採訪視頻中,當記者問妞妞“喜不喜歡拍照”時,妞妞的回答是:“不喜歡拍照片”。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表示: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兒童模特屬於文藝工作者的一類,因此在其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招用兒童模特是不違反法律有關適用童工的規定的。但由於兒童自我判斷能力較弱,在“要不要成為童模”問題上基本上由家長說了算,其實完全沒有自我選擇的餘地——漸漸的,有的童模淪為家長和商家手中“獲利的棋子”,和“整個童裝產業鏈中最容易受到傷害的環節”。

常莎表示,我國《反家暴法》中第十三條規定了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公眾如果看到有兒童遭受侵害,可以及時報警,盡力保護兒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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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你髮姐

編輯:楊燊

監製:王俊稷

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北青網、12355上海青少年維權志願者俱樂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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