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顧
2011年3月,孫某因做生意需資金週轉便找丈母孃柴某借款5萬元,之後孫某與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在一次吵架之後李某便要求孫某把借母親的錢理順清楚,並要求孫某打借條,同時通知母親叫著村幹部來到家中當個見證人。柴某當時尋思現場也有村幹部看著,在孫某寫好借條後就沒細看,順手把借條放進了包裡。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顧
2011年3月,孫某因做生意需資金週轉便找丈母孃柴某借款5萬元,之後孫某與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在一次吵架之後李某便要求孫某把借母親的錢理順清楚,並要求孫某打借條,同時通知母親叫著村幹部來到家中當個見證人。柴某當時尋思現場也有村幹部看著,在孫某寫好借條後就沒細看,順手把借條放進了包裡。
時間一晃已過八年,可孫某一直閉口不提還錢之事,柴某也多次找孫某要求他還錢,可孫某總找藉口不還錢。無奈之下,柴某隻好將其起訴到法院,但當她從家裡拿出借條時,借條上的內容讓她驚呆了,內容為:“今借柴某伍萬元整。20011.6.12孫某”。借款時間居然發生在18000年後!看著這張“扎心”的借條,柴某後悔不已,怪自己當初太大意。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顧
2011年3月,孫某因做生意需資金週轉便找丈母孃柴某借款5萬元,之後孫某與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在一次吵架之後李某便要求孫某把借母親的錢理順清楚,並要求孫某打借條,同時通知母親叫著村幹部來到家中當個見證人。柴某當時尋思現場也有村幹部看著,在孫某寫好借條後就沒細看,順手把借條放進了包裡。
時間一晃已過八年,可孫某一直閉口不提還錢之事,柴某也多次找孫某要求他還錢,可孫某總找藉口不還錢。無奈之下,柴某隻好將其起訴到法院,但當她從家裡拿出借條時,借條上的內容讓她驚呆了,內容為:“今借柴某伍萬元整。20011.6.12孫某”。借款時間居然發生在18000年後!看著這張“扎心”的借條,柴某後悔不已,怪自己當初太大意。
法院判定
在第一次庭審質證時,孫某先主張借條中“伍萬元整”四個字不是本人書寫,並申請對該四個字進行筆跡鑑定。牟平法院委託煙臺某鑑定中心進行了鑑定,鑑定意見為:借條中的“伍萬元整”四個字是孫某所寫。孫某看見鑒定結果之後承認借條是其所寫,但隨後又在庭審中辯稱雖然自己出具了借條,但實際借款並未發生。而對自己憑空出具借條的行為,孫某又拿不出合理的解釋。同時孫某以其故意將借條的落款時間寫作“20011.6.12”為藉口,解釋道:這是出於玩笑的心態,是要祝願他與妻子的婚姻感情“萬年永固”;並且就算這借條根據該落款日期,還款日期也應是20011年。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顧
2011年3月,孫某因做生意需資金週轉便找丈母孃柴某借款5萬元,之後孫某與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在一次吵架之後李某便要求孫某把借母親的錢理順清楚,並要求孫某打借條,同時通知母親叫著村幹部來到家中當個見證人。柴某當時尋思現場也有村幹部看著,在孫某寫好借條後就沒細看,順手把借條放進了包裡。
時間一晃已過八年,可孫某一直閉口不提還錢之事,柴某也多次找孫某要求他還錢,可孫某總找藉口不還錢。無奈之下,柴某隻好將其起訴到法院,但當她從家裡拿出借條時,借條上的內容讓她驚呆了,內容為:“今借柴某伍萬元整。20011.6.12孫某”。借款時間居然發生在18000年後!看著這張“扎心”的借條,柴某後悔不已,怪自己當初太大意。
法院判定
在第一次庭審質證時,孫某先主張借條中“伍萬元整”四個字不是本人書寫,並申請對該四個字進行筆跡鑑定。牟平法院委託煙臺某鑑定中心進行了鑑定,鑑定意見為:借條中的“伍萬元整”四個字是孫某所寫。孫某看見鑒定結果之後承認借條是其所寫,但隨後又在庭審中辯稱雖然自己出具了借條,但實際借款並未發生。而對自己憑空出具借條的行為,孫某又拿不出合理的解釋。同時孫某以其故意將借條的落款時間寫作“20011.6.12”為藉口,解釋道:這是出於玩笑的心態,是要祝願他與妻子的婚姻感情“萬年永固”;並且就算這借條根據該落款日期,還款日期也應是20011年。
牟平法院審理認為,遵照生活常識,向他人出具借條的行為一般都是在收到借款同時或之後。未收到借款而向他人出具借條,屬特殊情形,應由提出該主張的一方作出合理解釋或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本案被告未對其特殊行為(沒收到借款卻憑空出具借條)作出合理解釋,也未提供證據,故法院認定孫某實際已收到柴某借款50000元。關於借條的落款時間(20011.6.12),法院最終認定系孫某書寫時的筆誤,實際時間應為2011年6月12日。因雙方並未約定借款期限,故柴某有權隨時要求孫某還款,最終法院判定被告孫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柴某還清借款本金50000元。
生活中,
借條一定要寫清楚,看清楚!
以免發生類似不必要的糾紛。
素材來源:中國普法
整理編輯:張家港普法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顧
2011年3月,孫某因做生意需資金週轉便找丈母孃柴某借款5萬元,之後孫某與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在一次吵架之後李某便要求孫某把借母親的錢理順清楚,並要求孫某打借條,同時通知母親叫著村幹部來到家中當個見證人。柴某當時尋思現場也有村幹部看著,在孫某寫好借條後就沒細看,順手把借條放進了包裡。
時間一晃已過八年,可孫某一直閉口不提還錢之事,柴某也多次找孫某要求他還錢,可孫某總找藉口不還錢。無奈之下,柴某隻好將其起訴到法院,但當她從家裡拿出借條時,借條上的內容讓她驚呆了,內容為:“今借柴某伍萬元整。20011.6.12孫某”。借款時間居然發生在18000年後!看著這張“扎心”的借條,柴某後悔不已,怪自己當初太大意。
法院判定
在第一次庭審質證時,孫某先主張借條中“伍萬元整”四個字不是本人書寫,並申請對該四個字進行筆跡鑑定。牟平法院委託煙臺某鑑定中心進行了鑑定,鑑定意見為:借條中的“伍萬元整”四個字是孫某所寫。孫某看見鑒定結果之後承認借條是其所寫,但隨後又在庭審中辯稱雖然自己出具了借條,但實際借款並未發生。而對自己憑空出具借條的行為,孫某又拿不出合理的解釋。同時孫某以其故意將借條的落款時間寫作“20011.6.12”為藉口,解釋道:這是出於玩笑的心態,是要祝願他與妻子的婚姻感情“萬年永固”;並且就算這借條根據該落款日期,還款日期也應是20011年。
牟平法院審理認為,遵照生活常識,向他人出具借條的行為一般都是在收到借款同時或之後。未收到借款而向他人出具借條,屬特殊情形,應由提出該主張的一方作出合理解釋或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本案被告未對其特殊行為(沒收到借款卻憑空出具借條)作出合理解釋,也未提供證據,故法院認定孫某實際已收到柴某借款50000元。關於借條的落款時間(20011.6.12),法院最終認定系孫某書寫時的筆誤,實際時間應為2011年6月12日。因雙方並未約定借款期限,故柴某有權隨時要求孫某還款,最終法院判定被告孫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柴某還清借款本金50000元。
生活中,
借條一定要寫清楚,看清楚!
以免發生類似不必要的糾紛。
素材來源:中國普法
整理編輯:張家港普法
"結束情誼的方法有很多種,
最徹底的一種就是借錢不還!
都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然而總有一些人
想方設法的逃避還錢!
小普
有的人問別人借錢還故意將借款時間寫錯,並以此為由推脫還款!那麼,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我給你講個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顧
2011年3月,孫某因做生意需資金週轉便找丈母孃柴某借款5萬元,之後孫某與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在一次吵架之後李某便要求孫某把借母親的錢理順清楚,並要求孫某打借條,同時通知母親叫著村幹部來到家中當個見證人。柴某當時尋思現場也有村幹部看著,在孫某寫好借條後就沒細看,順手把借條放進了包裡。
時間一晃已過八年,可孫某一直閉口不提還錢之事,柴某也多次找孫某要求他還錢,可孫某總找藉口不還錢。無奈之下,柴某隻好將其起訴到法院,但當她從家裡拿出借條時,借條上的內容讓她驚呆了,內容為:“今借柴某伍萬元整。20011.6.12孫某”。借款時間居然發生在18000年後!看著這張“扎心”的借條,柴某後悔不已,怪自己當初太大意。
法院判定
在第一次庭審質證時,孫某先主張借條中“伍萬元整”四個字不是本人書寫,並申請對該四個字進行筆跡鑑定。牟平法院委託煙臺某鑑定中心進行了鑑定,鑑定意見為:借條中的“伍萬元整”四個字是孫某所寫。孫某看見鑒定結果之後承認借條是其所寫,但隨後又在庭審中辯稱雖然自己出具了借條,但實際借款並未發生。而對自己憑空出具借條的行為,孫某又拿不出合理的解釋。同時孫某以其故意將借條的落款時間寫作“20011.6.12”為藉口,解釋道:這是出於玩笑的心態,是要祝願他與妻子的婚姻感情“萬年永固”;並且就算這借條根據該落款日期,還款日期也應是20011年。
牟平法院審理認為,遵照生活常識,向他人出具借條的行為一般都是在收到借款同時或之後。未收到借款而向他人出具借條,屬特殊情形,應由提出該主張的一方作出合理解釋或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本案被告未對其特殊行為(沒收到借款卻憑空出具借條)作出合理解釋,也未提供證據,故法院認定孫某實際已收到柴某借款50000元。關於借條的落款時間(20011.6.12),法院最終認定系孫某書寫時的筆誤,實際時間應為2011年6月12日。因雙方並未約定借款期限,故柴某有權隨時要求孫某還款,最終法院判定被告孫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柴某還清借款本金50000元。
生活中,
借條一定要寫清楚,看清楚!
以免發生類似不必要的糾紛。
素材來源:中國普法
整理編輯:張家港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