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10歲男孩遭家長刺殺:極端“替女報仇”,法律絕不能容許!

不完美媽媽 法律 上饒 法治新聞網 2019-05-16
上饒10歲男孩遭家長刺殺:極端“替女報仇”,法律絕不能容許!

又見一起不願看到的校園刺殺慘案!但這一次,更令人悲痛的是——當事雙方一方是家長,另一方是學生。

當地時間5月10日9時許,江西上饒第五小學一位學生家長王某建持刀進入學校,刺死該校學生、女兒的同班同桌同學劉某宸。

面對慘劇,除了痛心,我們忍不住追問:究竟是學生、家長還是學校的責任?可是,在目前事件的真相還未大白於天下的情況下,輿論場卻被一些不和諧音所籠罩。這一現象,顯然需要引起重視。

網傳,行凶者曾經在家長微信群中的一條留言中表示,其女兒“在學校很想學習,卻天天被打很是難過”。由於媒體對這一信息的披露,不少網友據此認為,被害者生前一定是一個“熊孩子”。正是因為他長期霸凌行凶者的女兒,才會為自己帶來殺身之禍。

然而,目前所謂霸凌的說法尚無法得到驗證。可以理解網友對“熊孩子”以及校園暴力事件的反感,但這樣的主觀臆斷,非但無助於事件的調查,還有可能往被害者身上抹黑。

一位“怒髮衝冠”的父親,竟不惜拉著別人的孩子“玉石俱焚”。那麼孩子之間究竟有多大的仇恨,竟能激發一位父親將呵犢之情、憤懣之意,演變為一名酷似暴徒,並用匕首殘忍砍向還不明事了的10歲男孩?

網絡上,熱心的網民甚至“腦補”出劇情:受害男孩對女孩實施了長達一年的校園暴力,而班主任不問、男孩家長不管、學校踢皮球……最後,女孩父親在窮盡一切正當手段都無果後,終於決定“血債血償”,即使自己踏上不歸路,也要讓“熊孩子”付出慘重代價,即使同歸於盡。

然而,目前警方及媒體披露的信息卻並不那麼“吻合劇情”。

一、被殺害的男孩父親表示,對兩位孩子的糾紛並不知情。無論是班主任老師還是對方家長,“此前沒人跟我提過兒子欺負女生”;

二、班主任此前也未聽說此事,當天本要約談雙方家長;

三、被害男孩的父親,前一天晚上已加好女孩母親的微信,並進行了初步溝通,“某種程度上達成了共識”,但是女孩父親並不認可溝通結果;

四、被害男孩的父母都是醫務人員,男孩是家中獨子。醫院同事和同班同學的家長都證實,該男孩雖然“調皮”,但是比較知書達理,不是所謂的“熊孩子”;

五、女孩的父母在女兒出生後,就雙雙辭職在家陪伴孩子;

六、第二天上課期間,有過健身經歷、當過協警的女孩父親直接衝進教室,打斷了正在上課的老師和同學,繼而把匕首揮向了毫無反抗之力的10歲男孩劉某宸。

上述細節的真實與否,有待警方確認,但不妨礙我們得出結論:這樣“替女報仇”的家長,法律絕不能容忍!

當然也有網友質疑,明知兩位學生之間存在矛盾,行凶者的言行已經暴露出危險的跡象,卻仍然未能阻止慘劇發生,校方無所作為也應受到相應追究。比如說,當事教師宣稱行凶者“無法溝通”,這已經傳出了危險信號。

我們旗幟鮮明地反對校園霸凌,也絕不認為一些明顯是校園暴力的行為,而被認為“只是孩子間的打鬧”。即使校園磕磕碰碰在所難免,也要有個“度”。越過一步,就是觸犯了法律的雷區。那麼,“好商量”“和稀泥”都不能成為“熊孩子”的擋箭牌,該承擔的責任,即使“他還是個孩子”也不能開脫,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就堅決不能姑息!

同時,我們也旗幟鮮明地反對“私力復仇”。大人與孩子之間,本就是一道強弱分明的不等式。儘管在一方眼中,10歲的劉某宸不是“熊孩子”,但在女孩家長眼中,很可能不是如此。只是,不管劉某宸有沒有問題、有什麼問題,10歲的孩子絕不該被剝奪生命,更何況是被一個年富力強的成年人持刀殺害!

綜合各方提供的信息,雖然真相還沒有大白,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那就是這起慘劇的成因比較複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種因素綜合、疊加到一起,才釀成了惡果。正因如此,簡單粗暴地把帽子扣到某一方頭上,或許可以讓不少網友出一口惡氣,但絲毫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愛娃心切的心情,每一個人都理解,但從愛出發不能駛向恨的深淵,對自家孩子的保護欲,不能成為對他人施加暴力的理由。綜合:中央政法委長安君 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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