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一老父親兩次將兒子告上法庭,讓其搬離所住新房,原因竟是……

包頭一老父親兩次將兒子告上法庭,讓其搬離所住新房,原因竟是……

近日,昆都侖區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贍養糾紛。汪華與曉輝是父子關係,父親汪華於2017年提起訴訟,要求兒子曉輝支付贍養費,法院最終判決曉輝每月向汪華支付300元贍養費。

2017年至2018年年末,曉輝每月支付給父親300元贍養費。但2019年1月至今,曉輝沒有再支付父親贍養費。為此,父親汪華向昆區法院申請執行。

承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查明,汪華每月有退休金3000餘元,而且有固定住所。按常理推斷,汪華的經濟並不困難,正常情況下不該將自己的兒子告上法庭。為此,承辦法官通知曉輝來法院向其瞭解情況。曉輝在接到通知後及時來到法院,讓承辦法官想不到的是與其同行的還有曉輝的母親。法官經與曉輝及其母親溝通後瞭解到,汪華於2013年疑似進入傳銷組織。自2013年開始,汪華花費大量錢財購買保健品;2015年後更是變本加厲,不但將曉輝趕出原本是為其購買的新房,還再次將曉輝訴至法院,要求曉輝從其名下的另一房屋搬出。

經進一步瞭解,承辦法官得知汪華可能會出售其名下的兩套房產,所售資金很可能進入傳銷組織。為此,承辦法官先是釋明曉輝不能賭氣,須尊重法律,按照生效判決履行贍養義務。曉輝在瞭解相關法律法規後一次性支付了父親汪華所申請的四個月贍養費。

之後,承辦法官做了延伸工作,向曉輝及其母親提供了法律意見,為曉輝及其母親解答了其面臨的法律困惑,同時告知曉輝的母親上述兩套房產是她與汪華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主張其自身權利。曉輝及其母親在承辦法官的耐心普法後豁然開朗,明白了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者:董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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