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曾經書信很遠,車馬很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現在呢?看著逐年上升的離婚率,不禁想要感嘆一聲“愛情不過如此”。

不過沒了愛情,起碼還能有錢不是。在婚變中,有多少人會願意淨身出戶,把所有的資產留給對方呢,所以在婚姻法下,夫妻共同資產的分割和個人資產的保全也漸漸成為許多人所關注的問題。

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個人資產與共同資產

首先,我們要弄明白哪些是屬於個人資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資產,只有明白資產的屬性才能更進一步的處理很多問題。而如何弄清楚,這顯然不是自己想當然就能夠解決的。比如我們明明是自己工作得來的薪資,對方並沒有在這方面付出勞動,難道這還不是個人資產嗎?這當然不是,在婚姻法中有明確規定,婚後的個人薪資也屬於共同資產!

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所以我們不能用自己的經驗和想法去衡量,而是要參考婚姻法,畢竟這是個法制社會,以法律為準繩。

我們可能聽過很多關於保險離婚不分的說法,但這並不準確,不會分割的僅是賠付到的保險理賠金而已,這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而對於未出險的合同而言如果有人提出要分割的要求,還是能夠分割,不過是按照現價價值,當然作為投保人不願意退保,畢竟退保的損失要大得多,則可以按照現價的一半賠付給對方。從這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在婚姻期間自己給自己投保會更有利。

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當然,即便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保險也有屬於個人資產的情況,那就是隻要能夠證明所繳納的保費全來自於個人資產,那這保單也是無可置疑的個人資產了。

所以這裡的關鍵點就在於,繳納的保費是來自於共同資產還是個人資產。

那怎麼讓自己的個人資產在婚後依舊保持原有的屬性呢?這可操作的其實有很多,比如在婚前多開幾個銀行賬戶並存入資金,和婚後資產區別開,比如在婚前就將資金置換成不動產,比如在婚前直接買成大額的年金險等等。

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當婚變將要發生時,通過保險儘可能保全自己利益

婚變肯定不是發生在一瞬,需要一個過程,而在這過程中,也許我們可以做更多的處理,保全自己的利益。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一點是,不要想當然的認為自己所擁有的資產就全是自己的,其中可能很大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我們要弄清楚在婚姻存續期間,有哪些依舊是個人財產,哪些已經改變了屬性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而又有哪些是婚後才擁有的共同財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個人資產自然沒有爭議,問題如何在共同資產中保全自己應該有的,甚至更多。

其實保險是極好的一種工具,當然這是需要一定的投保策略或者說法律技巧,而不是簡單的買成保險就可以變成自己的了,如果真這麼做,甚至可能會產生極大的損失,畢竟買成保險後,如果分割只是按現金價值而已。

所以如果有打算這麼做,最好諮詢專業人士,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有一定專業素質的代理人。

婚變時,將夫妻共同資產變成個人資產的可能性

這裡舉一個例子,在婚變前,依舊是婚姻存續期間,將一定的共同財產買成年金險,投保人是自己,而被保險人則是孩子,受益人是自己,這樣做自己既有保單的控制權,且受益人是自己,從另一方講,這在法律上往往會看成這份保險是夫妻雙方對孩子的贈與而不被分割。這樣應該是種不錯的處理方式。

當然,建議最好還是諮詢律師,每個地方高院的法規對這情況的解釋可能有些不同,上面說的案例只是某地高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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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是種非常有趣的金融工具,保障功能是最基礎也是最核心的內容,但基於保險一定的特殊性,也許我們可以更加靈活的應用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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