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溫補貼發放三個月 每人每月應不低於150元

保險 基金 社會 新湖南 2017-07-17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7月16日訊(記者 李靜 實習生 胡曉旭)未來數天,晴熱高溫將成為長沙乃至整個湖南的天氣主角,在這場“烤”驗中,有一項福利也如期而至,那就是連續三個月的高溫補貼。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記者日前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湖南省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月、8月、9月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今年湖南省的夏季高溫補貼仍按照往年標準發放,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原則上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或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高溫下工作中暑算工傷,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應該由企業承擔。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