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會幫助孩子家長做好理賠工作

原標題:小孩所在幼兒園負責人表示,已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後續會幫助孩子家長做好理賠工作

深圳商報2019年6月17日訊 6月13日上午,一男童被京基御景華城小區3棟掉落的玻璃窗砸中。此事將大家目光再次集中在高空墜物上,對這類意外,保險公司賠不賠?

14日上午,記者詢問了受傷孩子的舅舅,其表示並未為孩子購買額外的險種。隨後記者致電小孩所在幼兒園,幼兒園負責人表示,已經為所有孩子購買教育部門要求參保的項目。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所有的家長都很關心小孩的狀況,該買的意外險都買了,條款都很清楚,後續會幫助這名孩子家長做好理賠工作,其他情況不方便透露。”

深圳人保財險知情人士向記者介紹,學校購買或許是深圳市校(園)方責任保險及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統稱學平險。這也是深圳市教育局統一招投標項目,是深圳市政府為完善校園風險防範機制的一項民生工程。

條款中規定,發生高空物體墜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儘管被保險人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但法院或仲裁機構仍判決或裁決被保險人需對受傷害學生給予經濟補償時,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據瞭解,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費每年每人15元,保險費用由市財政、教育發展基金、學生家長按1:1:1比例分擔,即學生家長支付5元,財政、基金會各補助5元。每人身故、殘疾或燒傷賠償金額累計最高為10萬元,每人醫療費用累計最高金額1萬元,保險責任期為一年。(記者 邱清月)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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