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罷免董事 奧維通信二股東起訴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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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維通信今日披露了一則訴訟公告,因不滿控股股東罷免公司“老臣”李繼芳,前實控人之一、前董事長、現第二大股東杜方站了出來,起訴上市公司及現控股股東瑞麗市瑞麗灣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瑞麗灣”),請求判令撤銷罷免事宜。

據公告,杜方請求判令撤銷被告於2019年8月5日作出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據查,該大會通過了《關於罷免李繼芳女士董事職務的議案》。杜方認為,該次股東大會召集程序及決議內容違反法律及《公司章程》,懇請法院予以撤銷。

回溯公告,今年3月,奧維通信現控股股東瑞麗灣實控人變更為單川、吳瓊夫婦之後,自稱“以控制奧維通信董事會為目的”,瑞麗灣於今年6月19日、6月30日分別向董事會和監事會提請了罷免董事李繼芳的議案,卻未獲同意。8月5日,瑞麗灣方面又召集股東大會,打算聯合中小股東將李繼芳從董事名單上除名。從最終“表決通過”投票數來看,共計約1億股的“同意票”中,絕大部分即來自瑞麗灣。

資料顯示,李繼芳自2005年7月起就職奧維通信市場部,現任副總裁、財務總監,與杜方經歷了長期合作。今年1月,李繼芳與呂琦、李曄等人共同被選為第五屆董事會成員。

就遭罷免一事,李繼芳此前通過公告表示,其不存在不能履行董事職務的相關情形,若被罷免,在新的董事就任前,其仍將繼續履行董事的職責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正常參加公司董事會會議。

今日公告顯示,杜方於8月30日向法院申請行為保全,法院裁定:在本案判決生效前,奧維通信不得執行2019年8月5日作出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在本案判決生效前,公司不得基於上述決議辦理董事會成員的工商變更登記、備案。

本次訴訟案的原告杜方是何方神聖?

經查證,杜方於2008年進入奧維通信,與王崇梅、杜安順共同實際控制奧維通信,並自2008年起任奧維通信董事長兼總裁。2017年9月,杜方等人以16.77億元的交易價格將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給瑞麗灣,所轉讓的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7.95%。彼時,瑞麗灣的控股股東為雲南景成集團,董勒成系雲南景成集團實控人。

奧維通信今年半年報顯示,瑞麗灣持股奧維通信27.95%,為控股股東;杜方持股19.02%,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在2017年轉讓控制權時,杜方等人與瑞麗灣之間並沒有特殊約定,公告顯示,該權益變動後,瑞麗灣可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東權利,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適當調整。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4月,經修正後的奧維通信《公司章程》規定,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3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能無故解除其職務。

在瑞麗灣此前向董事會提出罷免李繼芳時,除了李繼芳本人投了“反對票”之外,四位董事均選擇“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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