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唐雪案件反響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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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愚趣谈

為什麼唐雪案件反響這麼大?因為這是廣大正義民眾追求的最終目標。當遇到不法侵害時,被侵害一方到底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自衛,怎樣自衛才算恰到好處?《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為什麼唐雪案件反響這麼大?因為這是廣大正義民眾追求的最終目標。當遇到不法侵害時,被侵害一方到底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自衛,怎樣自衛才算恰到好處?《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從麗江九零後退伍兵唐雪反殺提刀砸門男子一案看,李某湘因酒醉對唐雪辱罵,在唐雪父親和唐雪一同去找其理論時,李某湘還腳踢唐雪,於是,三人扭打在一起。而在夜裡一點鐘,李某湘卻提著菜刀去砍唐雪的家門,並大喊大叫地辱罵唐雪和唐雪家人。於是,唐雪開門與李某湘打鬥,打鬥過程中,李某湘中刀不治身亡。

從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看,案件的起因皆由李某湘引發。李某湘不但在白天辱罵唐雪,而且在半夜裡提刀上門砍砸唐雪家門。李某湘的行為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外國,都屬於不法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在這個過程中,李某湘的菜刀雖然被同來的人搶走扔掉,但唐雪並不知道。因此,唐雪在與李某湘打鬥時使用了削皮刀。可是這個案件中,唐雪作為一名女性,如果沒有當兵經歷,赤手空拳對付一個一米九零的體育男,絕對是沒有勝算。

今天大家要討論的是,到底唐雪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如果這事兒發生在美國,那就不用我們討論了,誰敢上門來打砸,直接給他一槍,啥事兒都解決了。可是這事兒發生在中國。中國的法律沒有可以直接擊斃入侵者的規定。因此,對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必須做一個論斷。

如果按照我們樸素的情感,我們都認為這是正當防衛,可是人已造成對方死亡,有可能是防衛過當。可是,在正當防衛的過程中,有誰能做到不多不少,恰到好處呢?除非通過大數據分析,然後通過編程,輸入數據,通過智能控制,做到令行禁止、不偏不倚。要是那樣,那就不是現實中的案件,而是一場電子遊戲。筆者以為,在反擊深夜提刀砸門歹徒時,除了正當防衛,就沒什麼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之說。因為這事兒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手軟就要吃虧。因此,在這起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支持唐雪的行為為正當防衛。假如被認定為防衛過當,也應該適合免除處罰的情節。

花店老板呦

這個案子無論如何都不是正當防衛,且不說被害人父親發聲是否可信。首先兩家人關係肯定特別好,或者唐雪家在當地社會關係和聲望肯定很高(女兵名額瞭解的都懂,難度不是一般的大,不是單單花錢能解決的)且不說唐雪開車是否刮蹭到被害人,爭執過後被害人父親主動帶著孩子去道歉就是最好證明。其次,被害人持刀上門砍唐雪家大門,正常人思維如果是唐雪出門查看,手裡拿任何東西防身都不過份,按檢方與唐雪辯護律師給出的案情細節來看,唐雪在院子裡就知道外被害人身高一米九還拿著刀且不止一人的情況下,依然開門出去迎戰,邏輯上是否說不通。將心比心的來看,在自己家門口被人這樣威脅肯定特別沒面子,換誰都是腦袋一熱衝出去和他拼了,換誰誰也不想殺人,最多劃他兩刀教訓教訓被害人,但是一刀致死,這算不算故意殺人呢。當然這裡會有人說被害人酒後不鬧事,不主動上門誰又會殺你。那假設下,被害人真的被唐雪開車刮蹭之後又去道歉,心裡不平衡想讓對面也道歉未果才持刀上門呢,這麼論起來可以沒完沒了。在我看來,唐雪肯定也是仗著家裡在當地跋扈慣了,都沒給唐爸穿衣服的時間就出門把鬧事的解決了,一分鐘,也許報警都不夠。我也穿過軍裝,也希望戰友平安釋放,但不是主流輿論導向下的無腦正當防衛,不然真挺可悲的。希望判過失殺人或者防衛過當吧,判個緩刑挺好

WSY5566

為什麼唐雪案件反響那麼大?

為什麼唐雪案件反響那麼大?我們首先從前因來看,唐雪是個女子,與死者李某前日無怨,近日無仇,李某酒後多次尋釁滋事,侮辱她人,最後於凌晨一點夥同朋友提刀上門砍砸唐雪家門。在唐雪開門之前所有的環節,唐雪都處於第一受害者。在門打開後,唐雪先是被李某踹了一腳,而後扭打,面對1米9的大漢,出於自衛,唐雪揮舞著水果刀砍傷李某。李某停止毆打,唐雪停止反擊,沒有對李某造成二次傷害。最後李某死亡,公訴機關擬以唐雪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唐雪提起公訴。 中國有近十四億人口,決大多數人是守法者。可守法不代表都懂法,生活中的普通大眾,雖然他們不懂法,但也都知道殺人償命的道理。那麼殺了人除了以命抵命外,我們的大眾還知道社會應該有:是非善惡,公德正義,所以才會有“防衛”一詞。立法的本身是維護社會和平穩定,抑惡扶善。從大眾的角度看來,唐雪是被李某多次尋釁後出於防衛砍傷李某,雖然結果是李某死亡,但在大眾的心裡,唐雪代表的弱方,是出於防衛(如果在唐雪在李某第一次挑釁就反擊,砍傷李某,導致這樣的後果,除了極少數人,我想不會像現在有這麼多人為唐雪發聲)。現在唐雪被公訴機關擬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訴訟。此時的普通大眾和支持正當防衛的通法學者認為這個罪名不符事實法理,偏離公德正義,開始為唐雪聲援,支持正當防衛。這時候堅持“防衛過當”的部分法律守條者坐不住了,開始發聲維護法條底線。指責支持“正當防衛”的公眾:法律的權威豈由你們隨意挑戰踐踏,司法判決豈任由你們所謂的“公理”左右。我之前就榮幸得到過“學者”的關懷和指正。現在審判機關判決公佈之前,通法的部分學者從司法實踐角度和不通法的普通大眾以公德正義為唐雪辯護,支持正當防衛;通法的部分法律守條者以捍衛法律條款權威堅持防衛過當。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各抒己見,推動唐雪案輿論不斷升級。 上面是本人對唐雪案反響的簡單看法。下面就輿論雙方爭議的焦點淺談幾條個人觀點。由於法律知識欠缺,法理不清之處請多包涵。本人不是司法實踐活動工作者,但我還是從司法實踐角度來分析爭議焦點和發表看法。 第一、理性報警:有部分人在質問唐雪在李某砸門時為什麼選擇開門而不報警。這裡我們得從客觀原因看待問題:1、在農村,凌晨一點門外有異樣開門察看適屬正常,再說就算唐雪不開門,李某也要翻牆了。2、當你們在追問唐雪為什麼不報警時,你們是否也問過李某的同夥:他們是因為什麼而來,他們來的目的是助威的還是來勸架的,如果助威,是不是應該按尋釁滋事同案處理。如果是來勸架的,在勸不住的情況下可以搶刀為何不報警。3、 追問唐雪為什麼不報警的這些人,我想你們都是法律守條的理性人、好市民。但案發地點是在唐雪農村的家。主張報警的你們應該都是生活在條件優越的城市,也許你們不知道什麼是農村,不瞭解農村的生活方式。我就講個發生在我們村裡實實在在的事情。 我老家農村,還是少數民族地區,每年春節期間都會舉行各種活動。2013年春節,鄰村舉行籃球比賽,我們寨上組織了一支青年籃球隊參加。比賽場上爭球過程中由於摩擦碰撞,引發了群架,我們寨上人寡勢單,打不過選擇跑路,可無奈跑最後的一個被抓了。被抓的球員和我同年同學,現在是個老師,當時他在我們的小地方也算挺有人緣有人氣的,抓後被帶到一間屋子裡(限制人生自由,依法來說就是非法拘禁,被抓的球員人緣基礎好,拘禁期間沒有再被毆打)。事發時是下午四點左右,人被抓後事情傳回我們寨上(我們寨是自然村,抓人的鄰村和我們同是一個行政村,村委會設在我們寨上,行政村主任是我們寨上人擔任)村主任帶著寨上年輕人到抓人鄰村評理要人,可鄰村的年輕人橫豎不講理,堅持不放人。到了晚上十點,寨上年輕人給我打電話,當時我在城裡,讓我想辦法解決。那時我也一樣的理性,讓寨上年輕人先報警。報警後,警察半個小時左右到場,可是鄰村的年輕人面對出警來的民警並不買賬,不同意由民警處理。出警民警無奈,撤警又怕再出事,不得已讓派出所教導員留下來,陪著我寨被抓的球員過了一夜。第二天天亮後,我們寨上年輕人一起湊錢,才把人贖放了出來。到這裡,可能有人說了:你們那的人真野蠻,對,這就是農村。不過我寨上人不是這樣。鄰村和我寨隔河相望,直線距離兩公里左右,他村村民出行、趕場,我寨上是必經之路。如果我寨上人同樣野蠻,可以以暴制暴的方式,當他們村民經過我寨上的時候,同樣抓人,以人換人,但是我寨上人是守法的文明人。你們村抓人是你們的錯,但我們寨上人不能和你們一樣,農村有很多事情自有農村的處理方式。當然出了事,我們應該選擇第一時間報警,相信警察秉公處理。但在農村,有句話叫做:遠水救不了近火,很多農村遠離鎮上,所以出了事,往往採取最原始的方式處理當前發生的事情,當然這樣的行為我們不能提倡。 第二、防衛定性:唐雪開門前,李某已經拿刀砍門,此時唐雪家人私有財產已遭受不法侵害,出於防身,唐雪從廚房拿出兩把水果刀(這裡有人說道:唐雪開門前已經從廚房拿出兩把水果刀,主觀上已經產生砍殺李某的意念。那你們怎麼也不為李某主觀一下,他提刀上門時,主觀上是不是也已經產生要砍殺唐雪的意念)。開門後,由於晚上光線暗淡,唐雪無法看清李某手上是否持有凶器。至於李某手裡的刀被同行者搶走,唐雪無法得知。就算此時李某手上沒刀,但李某的不法侵害行為並未終止,是他先向唐雪踹出一腳,兩人才發生扭打。而當唐雪處於被打狀態的同時,面對的不光是1米9的大漢李某還有他的同夥(行為人在面臨嚴重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時,心理上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不能苛求行為人採取適當的手段進行防衛)。唐雪揮舞著水果刀,說明正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唐雪的防衛行為是否超出正當範疇,我們來看下最高檢最新的正當防衛界限標準。 近日,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最高檢發佈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 明確正當防衛界限標準》一文,結合過往實際案例,清晰的傳達當前我國司法實踐中正當防衛的認定界限。正當防衛的認定,並不僅僅是看誰先動手,也不僅僅是看動手的次數和傷害的程度,還需要綜合各方面考慮。文中強調正當防衛定性誤區的第一條,攜帶武器:並不是說,身上攜帶了武器或利用武器進行了還擊,就無法認定,為正當防衛。案例顯示:當受害人收到威脅,能夠預知到有人意圖傷害自己性命,因此隨身攜帶了刀具等防身武器並使用武器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進行了還擊,這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 第三、唐雪身份:有部分人拿當兵說事,認為唐雪有過五年當兵的經歷,受過部隊特殊訓練,不屬於弱勢群體,在面對李某上門挑釁時能從容應付,不存在高度緊張的說法,我只能說,不要以電視的畫面強加於現實生活。當兵的人在自己原當兵前的基礎上到了部隊通過鍛鍊後自身體質是有所提高,但不等同於就比沒當過兵的人身體強。況且唐雪面對的是1米9的體育生李某。軍人在部隊時是個特殊群體,有著鋼鐵一般的意志,但那是部隊特定的環境決定。軍人離開了部隊,迴歸地方,和平民沒有什麼兩樣。雖有退伍不褪色的說法,但那只是口號。回到地方,部隊練就的本能基本退化(何況是個退伍女兵),不變的是種下一顆擁軍愛國之心。在有外敵來侵之時,我們的國人都希望我們的軍人就該有軍人的血性,不畏強敵,英勇奮戰,敢同一切來犯之敵做鬥爭。但當我們的軍人脫下軍裝,迴歸百姓遇上惡人時,這時有些人又站出來苛刻的要求我們軍人退讓講理(唐雪和父親去找李某講理的結果就是一頓被打)。邏輯當該如此,也應如此。無奈社會上就有些惡人不給你講理的餘地,他們在讓步的善人面前總是得寸進尺。一個國家和軍隊都是由個人組成,大部分國民的行為,體現出一支軍隊的鬥志、一個國家的意志。少年強則中國強,軍人強則國家安。我們現代人總在討罵過去封建社會末年清朝政府腐朽無能,軍隊毫無鬥志。民國時期國民黨軍隊面對來犯之敵採取妥協讓步。最後導致:鴉片戰爭、甲午戰爭、八國進軍、抗日戰爭,血淋淋的教訓。這些外敵由於當時政府、軍隊的軟弱而任意踐踏我中華大地,蹂躪我中華兒女一百年。說以前太遠,我們可以來看看現時版的克什米爾,現在印度已經強行出兵和巴基斯坦有爭議地區,巴基斯坦因自身實力不足而向聯合國請求出面調解,理請印度退兵,可印度退兵了嗎?訴求無門的巴基斯坦人最後無奈,準備拿起槍炮和印度人幹架。毛主席曾經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個人觀念是:客人進門有酒肉,豺狼進門拿獵槍! 第四、法治社會:法治體現在於公平和正義,懲惡揚善,弘揚正氣。從唐雪案看來,堅持“防衛過當”的一方堅持唐雪有罪訴訟,這樣是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殺人償命所謂的“公平”。但是從案件整體經過來看,唐雪是被李某三番兩次辱罵、毆打,完全處於被動的弱勢方。此案爭議的焦點是雙方是圍繞“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那麼唐雪出於“防衛”的事實已經存在。既然是防衛,不管最後的判決結果是什麼,防衛本身就具有它的正當性。唐雪為使自己人身免受不法侵害而反抗,是為正義、視為正氣。如果此案唐雪最終被判故意傷害罪服刑。其後果勢必助長社會歪風邪氣,正義難以伸張,法治從何說起。 和諧社會的構建,需要的是人人守法,不是善人守法,惡人不法。生活中的我們理應守法遵紀,敬畏法律。但法律不是與生俱來,法律是人類、社會進步的產物。法律不是一成不變,新刑法自1997年生效以來,到現在已經修正了九次。從唐雪案反應出的客觀因素,和正當防衛界限有出入之處,希望能以此案結合實際,再次推動司法實踐進步,完善正當防衛界限標準,真正能做到“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我們相信正義從不缺席,這次同樣不會遲到。

共享人才APP

女軍人、反殺案

這兩個關鍵詞是事情反響如此之大的原因,還記得上個被反殺的崑山龍哥嗎?就是那個坐寶馬下車看電動車車主的那個,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大家都應該還記得吧?反殺者被判定為:正當防衛!

女軍人、反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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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軍人、反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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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雪能判正當防衛嗎

唐雪的案件跟龍哥的還是不同的,龍哥行凶過程全程有監控可尋,唐雪就缺失這一關鍵證據,網上關於案件的細節也都是眾說紛紜,有所醉漢老李在唐雪開門的時候,手裡的刀被人奪走的,也有說他手裡拿著刀威脅到唐雪的。

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我們這些圍觀者還是不要聽信他人的一言之詞,警車一定會調查的清楚,我相信正義的人一定不會被冤枉。

镜sisosos

記得以一位授說得很有道理,大概意思就是:審理案件應體會當事人當時場景的心理,當時的處境,而不是事後求全責備 。事後當看官,說能報警,說有多高素質都是屁話,說擒拿格鬥什麼的,你是否看過一個新聞大概標題就是:特種兵被五個人亂刀砍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說能抑制自己情緒冷靜處置都是事後諸葛亮 。類似事件,想象一下,自己老婆被強姦,難道還得冷靜一手,先報個警,等完事了再採集證據???按我不弄死他都會出盡全力把他給踢翻,你說踢死怎麼辦??涼拌,相信很大一部分的男的都會這麼選擇。事情的發酵很大一部分都是這種情感的遷移,以及對弱者的同情,對恃強凌弱的厭惡,也就是是他來砍我的,還帶這麼多人,還對付一個女子,還帶著武器,被砍死也是活該,他被砍死了,世界就少一個這麼的人,類似的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可能少點。

绿叶春风2

主要是唐雪正義敢太強了,我這地方以勢大壓人不得反抗所以唐雪是中國軍人我支持唐雪啊!

牛牧牧牛

唐雪案的社會關注度如此之高,爭論如此之激烈,反映出這是一個社會大眾普遍關切的問題,因為這種問題可能隨時隨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周邊。是受到欺負了去反抗、還是生命受到了威脅去反抗?而且這個反抗又得有個度,度的把握該到那種情況是正當防衛、那種情況又就過了當?防衛只能是對等,別人打我一拳我踢別人一腳(因為力度方式不一樣)這種情況最終也產生了不可預知的後果是否也是屬防衛過當?崑山龍哥反殺案判決結果讓大家清楚了在生命受到了嚴重威脅時的反抗程度,唐雪案又是我們生活中一啟典型的受到侮辱時的法律保護程度,最終結果如何我們還是拭目以待!

心梦无痕191362248

我靠,這把刮皮刀,就是傳說中的唐大俠殺死對手的刀嗎?這難道是倚天劍,屠龍刀?這個肯定是唐大俠用上了她三十多年的內功,不然,這個刀無論從樣貌,形態,質地那方面來看,都不是一把殺人的刀,可能殺個蘿蔔,菜瓜的皮都是費勁的,從老夫三十多年的經驗來看,對手可能是老天給帶走的,不管你的事!

应开怀

中國人變得更自信還是更懦弱,本案將會帶來標杆示範作用。之前把大家當羊養,所以總是對好人求全責備。現在政府越來越自信,法律越來越能保護善良的人,打擊尋釁滋事的壞蛋,國人必然越來越自信強大!不要小瞧法官審判的作用,那個南京扶人案的糊塗蛋法官至少讓國民道德後退20年!那個龍哥反殺案的法官則大大弘揚了人間正氣,打擊了牛二們的囂張氣焰!

保家卫国188321051

借酒裝瘋、侵犯人權、持刀威脅、就是暴力惡霸行經、這些都是為掃黑除惡提供了有利的正據。支持唐雪為掃黑除惡專項整治行動作出貢獻。支持唐雪無罪釋放。軍人都是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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