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10 個回答
星空浩瀚888

可以說,現在奔馳女車主維權這事越來越精彩了,已經進入第二階段了,也就是針對奔馳女車主本身的爆料了,她的各種黑歷史都被挖出來了,這個過程中,理記是功不可沒。

對此,有網友認為,整個事件的本質就是,賣車的和貸款聯合買通了一個媒體記者,合夥來黑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因為奔馳女車主動了他們的蛋糕,奔馳被罰了100萬不說,還不能再收取金融服務費了,這下不把奔馳女車主恨到骨頭裡才怪。

這時候,理記出場了,不但爆出了奔馳女車主拖欠員工的工資,還爆出了女車主的真實姓名,這果然是典型的理記風格。

對於理記這個人,每次的熱點事件,他都會跳出來!可以說,理記的名聲已經破產了,人格也破產了,一個有著接近300萬粉絲的大V,不管發什麼言論,都被直接懟回去

理記的確是個記者,真名叫張洋,在遼寧廣播電視臺上班。

然而,這麼書生氣十足的理記,卻總是喜歡吃人血饅頭,總是在質疑受害者,以此來獲取關注。對於弱勢方和維權者,投注了最苛刻的審查和最多的惡意。

奔馳維權女,在這次事情上,真正要講道理的話,也是有道理可講的,這個道理就是:一碼歸一碼。

在這件事上,理記犯了一個原則上的錯誤,車主維權和車主欠錢不還根本就是兩回事,在法律層面,屬於兩個案子,即便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合法權益被侵犯,也是有權進行維權的,這跟他是否被執行死刑無關。

同樣道理,女車主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她有權利進行維權,至於她欠農民工工資和其他人的錢,即便他是老賴,那又是另一回事,這兩者根本就不能混為一談。這個理記把這兩回事攪在一起,是不明智的。因為理記無權對女車主進行法律方面的追訴,因為你並不是債權人。所以把這兩件事聯繫起來本身就是錯誤的,說明理記連最起碼的法律邏輯關係都沒有搞清楚。

理記為代表的媒體記者就不同了,發不發聲,如何發聲,什麼時候發聲,都無法擺脫受利益關聯方影響的嫌疑。最大的疑問是,對車主挖掘背後的負面信息,誰受益呀?這不是轉移焦點嗎?聲東擊西,好一個謀略。

說得直白一點,這個奔馳女車主是不是老賴,和奔馳是不是坑害消費者,有什麼關係嗎?其實理記越是這樣弄,奔馳的名聲越臭,因為在網友眼中,記者這樣針對奔馳維權女車主,擺明收了錢給奔馳說話的。

我始終認為,奔馳女車主個人私德問題和奔馳賣故障車沒什麼關係吧?莫非在理記看來,奔馳是好心為民除害才賣給她故障車的?這樣的邏輯果然好強大。

在奔馳看來,車主維權這事兒就算拖時間,往後只要一提及奔馳的問題還是會被拿出來說事兒,能採取的辦法只有徹底把這個維權女車主黑化,不管如何造謠,必須讓大家先覺得她是個十惡不赦之人,然後再編造其他關於維權的過程,大家就會自然而然的相信維權女是在抹黑奔馳,奔馳不僅要洗白,還要叫冤,而這一切很簡單,就通過記者的不停聲東擊西報道,把大家的視線從奔馳上引開,進而對類似維權留下固定的印象標籤,以為又是下一個老賴式奔馳車主。

顯然,理記就是這麼幹的,明明焦點是奔馳車漏油,發展到現在已經成了針對維權人的背景進行爆料,經銷商還真是手眼通天,厲害厲害。

可這就是理記的本性,但凡有什麼人受到不公被網友幫助,他都要出來挖對方汙點,美其名曰客觀看待事情,然後挖對方隱私,曝光對方人性弱點,最後得出受害人不是完美受害者,是罪有應得。這就是理記一直在乾的事。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希望星晨58298869

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因為,經過維權事件,薛春燕爬車子的引擎蓋一哭成名,當時聲援者眾多,後來沸沸揚揚,甚囂塵上;硬是把薛春燕弄成了名人,是名人都要維護自己的榮譽,有此要求,情理之中!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早前,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弱女子,被逼成了“潑婦”,純屬無奈,義憤填膺的網友不由自主地成為了薛春燕的戰友,義無反顧的支持她;而她借勢單槍匹馬、舌戰奔馳女高管時,展現了思維敏捷,伶牙俐齒的風格,通過擺事實講證據,披露了4s店收金融服務費的問題和汽車發動機質量問題;國家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後,依法對該家奔馳汽車銷售店罰款一百萬元;網友終於出了一口氣。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應該告一段落了,但樹欲靜而風不止!網上傳來薛春燕的債務糾紛問題,而且重在說明法院判決書送達不到當事人,讓不少網友的立場轉變,傾向“竟集”受害者。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這裡,我們要清醒,“奔馳女維權”與“竟集討債”是兩碼事,記者如果反映屬實,確為正義舉動,同薛春燕勇揭4s店黑幕一樣,有現實意義;實事求是地講,薛春燕維權勝利的光環輝耀不了自己的“老賴”之舉,但前提是,記者反映的情況屬實!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一叶枫流灵似舞妖

現在的中國是一個法治社會,奔馳維權也是基於法律,是依法協商。沒有動用暴力,沒有走司法程序,坐汽車蓋上也不違法。

所以該女的行為是正當的。

上海公司與商戶之間也是合同糾紛。就是雙發對當初簽訂的合同履行發生異議。這個也應該依法進行。

記者也許是想站在商戶一邊,認為他們是弱者,以為弱者發聲為榮。

不過我看了記者所說的,發現記者對於法律知之甚少。很多說法是錯誤的。但是說法錯誤不能上升到人品。

商戶們要做的是請律師,而不是請記者。因為解決問題是依據法律,而不是依據留言評論。

有人說薛女註冊空殼公司詐騙。我覺得未免誇大。中國的商法對於公司的設立過於嚴格,至少是機械的。因為企業的生命是信譽,是品牌形象,而不是外觀形象。中國的公司註冊就是10~50萬元,很多人就是借錢註冊,一旦運營後就抽走資金還債。

為什麼註冊公司?為了賺錢。絕大部分人成立公司的時候都是設想的很好。認為能賺錢。想用公司詐騙的,極少。依據經濟規律,大部分設立的公司經營時間不超過五年。很多一年下來,多說兩年就倒閉了。留下的只有欠債。而且債務都是連環債。

賠了錢怎麼辦?只能認賠了。種地也會趕上災年,不可能每年都是風調雨順。

這幾年為什麼經濟不好,就是出口不暢,人們錢少了,很多東西不買了,很多公司倒閉了。倒閉的公司欠債咋辦?有錢就還,沒錢就算了。

記者說薛女從奔馳公司拿到好多錢,應該給商戶們。這就是法盲的觀點。制訂公司法的目的就是要保護投資者,不能因為商業投資失敗而傾家蕩產,一蹶不振,甚至永世不得翻身。要讓投資者可以繼續投資創新。

這就像諾貝爾試驗炸藥,允許失敗,但不能把人炸死。只要人活著,就有成功的那一天。

所以個人財產不能用於償還公司債務。這是記者最大的錯誤。即使薛女確實不想還錢,也是合法的。

商戶也是投資者,應該預知商業風險。有了問題還要依法解決。可能薛女內心深處確實有賴賬的想法,但是隻要合法,就不是賴賬。就像遇到美女,男人都要多看幾眼一樣。不管內心是高尚的欣賞還是齷齪的YY,都是合法的。

法律問題不能用道德去衡量,法律糾紛也不能用道德綁架去解決。

如果薛女確實有通過合法手段轉移公司財產的情況,問題出現在法律身上,而不是薛女身上。商戶要做的是蒐集證據,政府要做的是完善法律,而不是依情不依法,那也是徇情枉法。

法治精神就是尊重法律,依法行事。如果法律有錯誤,導致結果不合理,也要依法行事,事後修改法律,並且不溯及既往。

走出地球走出心球

奔馳釹維權事件以後,在我反覆推敲過後,感覺整個事件好像有一隻無形的手在背後推波助瀾,記者用類似造謠的報道披露了女車主的債務糾紛,反覆提到法院判決送達不到,無形之中讓廣大網友的立場更加傾向竟集受害者,不管記者在此次事件中的出發點是什麼,他願意選擇以身試法甘冒牢獄之災,在奔馳女剛從維權事件中獲得網友贊喝的時候,敢向奔馳維權女舉起正義之劍,我們都應該謝謝他為竟集受損者前後奔走,從而讓弱者獲得他們該有的公正!而在奔馳維權女繳文中我們看見了記者其他事件中的不光彩一面,並且稱之為以"血饅頭"為生,可見其人品的一斑。然而不管他們如何互相撕殺,回到事件的原點,事件的本質就是一個有債務糾紛的人離開債務糾紛地,到西安利某星買車維權爆出了一個巨大的行業潛規則,導致中國全體網友對四s店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提出疑問並指責。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行業報復?@西安奔馳女車主 兩個名字?繼續瘋狂吧!

一个虚拟的称呼而已

不管這件事是不是賴賬,也不是由媒體來裁定的,更不是由網民來裁定的,而是由國家法律來裁定的。

很看不慣現在很多自媒體斷章取義,胡說八道。

從目前的可見資料來看,奔馳女非法人,就算法人是自己家人,那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包括註冊資金也一樣。現在的商業糾紛是非曲直由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約定,由民事法院去判定。所牽涉到的勞務糾紛是公司行為而非個人行為,由勞動仲裁去界定。

現在追著一個女人黑這黑那算哪門子事。

一幫子不懂法的法盲,跟著胡說八道,真是悲哀,一個站在奔馳這種龐然大物面前維權的有勇之人就要被口水淹死,真是社會之可悲。

估計奔馳中國區老總現在半夜睡覺都會笑醒。

谁是弱者我帮谁

大家千萬別忘記真正的幕後玩家。


大家怎麼看待奔馳維權女薛春燕要求面對面一個有理想的記者事件?
sorosinchina

薛女士維權是正義之舉,記者借別人維權名議蹭流量,轉移大眾問題關注,扒薛女士與維權無關的其它事,可謂居心不良,想利用此出名,實在是混淆視聽,把對奔馳的維權變成了對薛女士維權的攻擊與道德綁架,實在是有愧於讀的書,與奔馳是國際問題,個人與商戶是經濟合作問題,內外不分,輕重不分,理想都讓狗吃了,我並不認為欠別人錢是對的,但你炒作的時間與點說明了你的智商與國家情懷!

死了都要玩374

都洗洗睡吧~10萬就可以註冊皮包公司招搖撞騙,勞動仲裁形同虛設,市場監管只吃飯不幹活嗎?如果一定要深扒下去的話管理部門也難辭其咎,最後也是為了大局或是和諧吧冷處理,人家在其位謀其政可以理解,反倒是你們這幫p民為了點可憐又可笑的公道吵的雞飛狗跳,看是這兩年讓你們吃的太飽了吧?最後送你們一句話:匹夫之怒,尤不足慮

用户3554473129221

關於薛春豔和理記來一個華山論劍。拼個你死我活,理記首先做一個網民。有發表自己言論自由。若涉嫌人身攻擊。薛女士可留證據依法起訴。前些日子。明星吳大人與一女子的感情糾紛。最後將其女子送入大牢。網上把吳大人罵的豬狗不入。人家吳大人保持沉默。老吳受的經濟損失比你薛春豔要多的多。進一步萬丈深淵。退一步海闊天空。

用户3663212540235

見過不少記者,也有幾個記者朋友,但都不認識雷鋒,都是要吃飯生活,任何時候都是賺錢第一的記者。所以,所有的記者,在報道某些事情時,都是有立場的,公平公正的記者是不存在於這個世界的。一定要用學習政治哲學時的心態來看記者的秀,否則,會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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