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的越位是什麼意思?怎麼算越位?

足球的越位問題
5 個回答
孟可的思想空间
2017-01-07

越位就是進攻球員在傳球時那一刻,在進攻半場(我方防守半場的另一半場)有我進攻方球員且有參與進攻意識,看看他們點構成的平行於底線的線是否比倒數第二個防守球員更靠近底線(倒數第二個防守人員平行於底線的線為越位線,越位線到底線甚至出了底線為越位區,越位線最多到中線)或者進攻方傳球者在越位區域若傳球只能傳給不比自己更靠近底線的我方球員,否則均視為越位犯規!越位,顧名思義就是越過球的位置的意思。足球的越位是什麼意思?怎麼算越位?

用足球規則的術語來說就是:隊員比球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者,即處於越位位置。換句話說,當隊員踢或頂球時,同隊接球隊員在對方半場內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並且他與對方球門線之間,對方隊員不足兩名(只有一名對方球員或沒有)時,就是越位了。

嗨嗨兵3
2017-01-04

足球的越位是什麼意思?怎麼算越位?

通俗解釋

進攻球員在傳球時那一刻,在進攻半場(我方防守半場的另一半場)有我進攻方球員且有參與進攻意識,看看他們點構成的平行於底線的線是否比倒數第二個防守球員更靠近底線(倒數第二個防守人員平行於底線的線為越位線,越位線到底線甚至出了底線為越位區,越位線最多到中線)或者進攻方傳球者在越位區域若傳球只能傳給不比自己更靠近底線的我方球員,否則均視為越位犯規!

越位,顧名思義就是越過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規則的術語來說就是:隊員比球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者,即處於越位位置。換句話說,當隊員踢或頂球時,同隊接球隊員在對方半場內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並且他與對方球門線之間,對方隊員不足兩名(只有一名對方球員或沒有)時,就是越位了。

越位是足球規則中很重要的一條規則,也是較複雜的規則。從定義來講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實質。但是,足球比賽的形勢錯綜複雜千變萬化,場上隊員不斷地跑動,像有矛就有盾一樣,有了造越位戰術,也有反越位戰術。

越位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個個極有威脅的攻勢常常喪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戰術瓦解對方強大的攻勢,不費什麼力氣便可將球“搶”到而由本方踢間接任意球。

具體說明

1.如果同隊隊員回傳球或平行傳球時(即球與接球人平行,距對方球門線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為他並未在球前面,僅與球平行。

2.判罰越位的關鍵,不是在隊員接球時而是在同隊隊員傳球時即同隊隊員踢球或頂球的一剎那。當傳球時,接球隊員如果不處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時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罰越位。相反,雖然隊員在同隊隊員傳球時處於越位位置,然後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則應判罰越位。在對方隊員踢球時,同隊隊員停球或帶球時,無論哪方的隊員,無論在何位置,均無越位犯規可言。因為判定越位是指同隊隊員傳球時的一剎那,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關鍵所在。

3.如果守方隊員故意退出場外造成攻方隊員越位屬非體育的行為,裁判員不但不判攻隊隊員越位,反而應在成死球時給守方隊員予以警告。

4.國際足聯最新規則規定:隊員所站的位置與對方倒數第二名防守隊員平行(包括守門員),不算越位。

5.隊員如處於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員認為該隊員沒有影響比賽,沒有阻礙對方的活動,或沒有從所處的越位位置獲得有利條件,不應判罰。

6.最後觸球或踢球為對方隊員者,不算越位。這一規定係指隊員雖然處越位地位,但觸球或踢球給他的不是同隊隊員而是對方隊員。但如果是對方隊員沒有控球權時的觸球將球交到隊員腳下,則有越位犯規,此時判斷越位的依據仍為最後觸球的同隊隊員出球的一剎那。擁有控球權與否由裁判掌握。

7.隊員進攻時,由於前衝使身體越過了球門線(跑入網內),裁判員應看該隊員是否影響了守門員來決定是否判罰越位。

8.如果進攻時有兩名或多名進攻球員直接面對門將,所有防守球員皆被甩在身後,此時如果進攻球員傳球,判斷越位與否應以傳球一瞬間,接球隊員與球的位置對比為依據:如果球與接球隊員平行或在接球隊員前面,則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隊員身後,則越位。

9.越位規則,即隊員較球和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可以依據第8條理解:守方少於兩名球員時,在攻方傳球的一瞬間,如果球與攻方接球隊員平行或在接球隊員前面,則不越位;如果球在攻防接球隊員身後,則越位。

《足球競賽規則》原文:

越位位置:隊員處於越位位置本身並不是犯規。

隊員處於越位位置:隊員較球和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

隊員不處於越位位置:他在本方半場內;他齊平於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他齊平於最後兩名對方隊員。

犯規: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在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裁判員認為其就下列情況“捲入”了現實比賽是進攻方獲利時,才被判為越位犯規:干擾比賽;干擾對方隊員;利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沒有犯規:如果隊員直接從下列情況接到球,則沒有越位犯規:球門球;擲界外球;角球。

違規/判罰:對於任何越位犯規,裁判員應判給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國際足球理事會的有關決議

決議1

在越位的定義中,“接近對方球門線”的意思是指頭、軀幹和腳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對方最後第二名隊員更接近球門線。手臂不包含在內。

原因:足球比賽是用頭、軀幹和腳來完成的,如果它們更接近對方球門線,就很可能獲得利益。而如果僅手臂在前是不能獲利的。

決議2

“捲入”現實比賽解釋如下:

1、干擾比賽是指參與傳遞或觸到隊友傳來或觸到的球。

2、干擾對方是指通過明顯的阻擋對方視線或移動或做出裁判員認為有可能欺騙或干擾對方隊員的姿勢或移動,以達到阻止對方爭搶球或可能爭搶球。

3、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是指在越位位置接到從球門橫樑或立柱反彈回來的球或在越位位置接到從對方隊員身上反彈回來的球。

原因

這些解釋在2003年9月國際足球理事會年會修改後已經試用了兩個多賽季,國際足球理事會的這個決議是對《足球競賽規則》更進一步的解釋。

裁判判罰

判罰

對越位違例的判罰是給對方球隊一個間接任意球,罰球點在違例發生的地方。如果防守方已經從中獲益或者得到了球,許多裁判員運用其自由裁量權允許比賽繼續,以免比賽的節奏由於太多任意球而放慢,同時也能達到防守方同樣的獲益。

執行

為了執行這條規則,裁判員很大程度上必須依靠邊裁判,他們一般一直保持在各方第二名後衛的同一條線上(具體的走位技術比較複雜)。

邊裁判判定越位的任務可以非常困難。因為他們需要同時追蹤攻方和守方,當球被拿到的時候(常常會在球場的另一端)決定哪個球員處於越位位置,然後決定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是否實際參與比賽。當攻方球員及守方隊員與邊裁判的距離有很大差異,邊裁判又不是正好站在防守隊員的同一條線上的時候,由於透視收縮效應,錯誤判決的機會大大增加。觀眾常常會低估判決越位的難度。要決定一名球員是不是在球踢出的那一刻跟對手處在同一條線上是不容易的:如果攻守雙方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他們可以在十分之一秒內跑兩米的距離。

小飞聊史
2017-01-17

即在進攻方傳球球員起腳的瞬間,接球球員比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距離球門更近,同時比球距離球門更近,並試圖藉此位置進球或干擾比賽,就會被判罰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並不算越位。

很多人認為,越位規則的出現是為了對抗某種不太合理的進攻。如果沒有越位規則,就可能在前場開球的時候將進攻方球員安排在靠近對方球門的位置,從而輕易獲得機會。但事實上,在足球競賽發展的初期就已經有了這條規則,並且比2014年的規則更為嚴格。如果球員站在皮球的前方,或者換句話說就在皮球和對方龍門之間,就會被認為是“逾越了他的位置”(現代橄欖球中的越位規則可以拿來對比,這種比賽和足球是同一起源的)。這也不是一種一開始就被廣泛採納的規則,謝菲爾德足球俱樂部的原始規則裡並沒有越位,被稱為“直射員”的球員總是站在靠近對方龍門的位置。

2003年,FIFA提出判斷越位違例比以往更嚴格的指引以便鼓勵攻勢足球。根據這一指引,球員處於越位位置不會總被判罰,而是依賴於他的行動和具體位置。在這項修訂中,如果得球的隊員並不處於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時刻有一個不實際影響比賽的隊友處於越位位置,也不會被判罰。這樣,可以通過多次合法傳球瓦解對方防禦,從而製造更多的進球機會。

2013年6月國際足聯修訂後的越位規則第1362款是這樣說的——“干擾對手指的是通過明顯阻擋對方視線或與對方爭搶皮球來阻礙其踢球或阻止其觸球。”而之前,這一條框的解釋則是:“干擾對手指的是通過阻擋其視線來阻礙對方踢球或者阻擋其觸球。”西班牙裁判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說,這項規定修訂前後最大的不同是,根據國際足聯重新修訂的規則,如果裁判認為站位靠前的球員做出的動作不是特別明顯地干擾對手,那這名球員就不會被判違規。也就是說,只要不是“明顯干擾”對手,站位靠前的球員就可以在一定範圍內活動,因為從視線方面看,這名球員不至於影響對方門將的判斷。

足球的越位是什麼意思?怎麼算越位?

西索的苹果
2017-01-04

簡單點一句話,本方球員向前傳球的一剎那,此時本方接球球員如果已經跑過中場線,且接球球員與對方底線之間的對方球員人數少於兩人(如果雙方平行,參照物則為身體主要部分。如本方接球球員腳部位置和對方倒數第二名球員平行,但肩膀比對方倒數第二名球員更接近對方底線),此時判做越位。本方接球球員叫處在越位位置。這是最簡單的判定方法。也就是說,越位的判定必須滿足第一,本方球員向前傳球,第二,本方接球球員在對方半場,第三,本方接球球員與對方底線之間對方球員人數少於兩人。這個是最全面的越位的判定。下面說幾種特殊情況。有四種特殊情況,在滿足越位判定的條件下,不判定越位。第一,本方發球門球,第二,本方發界外球,第三,本方發角球,第四,本方處在越位位置的球員沒有參與此次進攻。且有一種極其特殊的情況,不判定越位。即在滿足判定越位的條件下,對方有球員未經裁判許可,在對方底線外逗留。造成本方接球球員的前面到對方半場的人數大於等於兩人,此時不判定越位。舉個例子,本方A球員向前傳球,B球員接球,此時B球員與對方的底線之間的對方球員人數只有1人,但是對方的底線外有一名球員,未經裁判許可,不管是治傷也好,撒尿也好,總之此人在底線以外,邊線的延長線以內,此時不判定越位。同時也有一種特殊的情況應該判定越位。即滿足越位的其他條件,同時本方球員沒有接球,沒有主觀參與進攻的意圖。然而裁判認為處在越位位置的球員干擾對方防守,或者阻礙守門員視線 ,此時判做越位。此點判定裁判的主觀性較大,有時會比較有爭議。以上就是關於越位判定的方法。

小封的足球世界
2017-02-20

進攻球員在傳球時那一刻,在進攻半場(我方防守半場的另一半場)有我進攻方球員且有參與進攻意識,看看他們點構成的平行於底線的線是否比倒數第二個防守球員更靠近底線(倒數第二個防守人員平行於底線的線為越位線,越位線到底線甚至出了底線為越位區,越位線最多到中線)或者進攻方傳球者在越位區域若傳球只能傳給不比自己更靠近底線的我方球員,否則均視為越位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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