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龍族社
2019-07-09

對這個男子的處罰過於輕,行政拘留10日不足以徹底使其真正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並加以悔改,難免以後會就範。

7月5日,文昌派出所經過摸排,在文昌某網吧將涉事男子林某抓獲,並移交海口東站派出所處理。6月20日,15歲女孩消停乘坐動車從三亞到海口,由於她購買的無座票便站在車廂門口處。28歲男子林某搭訕小婷,問他為什麼有紋身,小婷未理會林某便動手摸她臉,二人發生口角。林某辱罵並毆打小婷,致她面部受傷,隨後林某在文昌站下車。小婷報警,民警通過視頻監控等排查到林某,起初他拒不到案接受調查,最終被抓獲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對於林某的行為及處罰,談幾點看法:

1、此事起因不叫明顯,林某搭訕遭拒加上對一個陌生女孩子動手動腳,其行為無異於耍流氓。而他之所以敢這樣對待小婷,主要是因為小婷一個人,而且是隻有15歲的一個女孩子。對於林某一個28歲的下小夥子來說,小婷無疑屬於弱勢的一方,因此,他才敢在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之下產生不軌的念頭和行為倚強凌弱。

2、對於小婷來講,並沒有做錯什麼,遇到陌生男子搭訕不予理睬,是正確的做法。因為她只是一個15歲的未成年女孩子,況且只有一個人出行,最重要的便是保證自身的安全。

3、林某的所言所為反應出了這個人的品行,在高鐵車廂這樣的公共場合,依然膽大妄為當眾欺凌一個15歲的女孩子。林某的行為不僅屬於尋釁滋事,而且他欺凌的對象是未成年人。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條之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林某除了應該接受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外,還應該對小婷承擔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經濟方面的民事賠償責任。這些都是林某應該為自己的不軌言行所付出的代價,簡單的行政拘留處罰顯然不夠。

結束語:對於如林某此類的犯錯、犯罪行為,需要加強懲罰的力度,只有嚴厲的懲罰才能夠使得這樣的人真正悔改。同時,處罰過輕也起不到震懾、警示作用。而對於像小婷這樣的未成年人,在遇到來自於他人的欺凌或侵害時,要學會向周圍的人求助,以最大限度的保證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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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哥观天下
2019-07-09

這件事情的經過是一個叫做小婷的15歲少女,乘車準備從三亞轉站海口,結果在車廂裡一名28歲“大叔”用俗套的搭訕技巧,問小婷為啥會有紋身?出門在外防範壞人的心理姑娘做的挺到位,直接不予理睬,而這個時候該男子更是大膽的撫摸姑娘的臉,於是二人發生了口角。

男子一怒之下直接毆打了少女的面部,然後落荒而逃。後來在少女報案後,警方在一家網吧裡將其成功逮捕,並施以拘留10天懲罰。首先要說的就是醫藥費的問題,很明顯該男子的做法已經觸犯了法律,說其故意傷人一點也不為過,所以女孩的醫藥費必須要有個說法,拘留是拘留,可看病的錢也得他出。

其次就個人的行為必須要進行譴責,出門在外對陌生人必須要加以提防,姑娘的做法完全就是對的。本來就不認識你,憑什麼要搭理你?而那名男子顯然是感覺被駁了面子,惱羞之下動用了“武力”,一名成年男子欺負一姑娘,真不知道中華5000年的美德被這種人遺忘在哪裡了,所以必須要嚴肅的譴責他。

最後要說的就是依據他的個人行為,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嚴懲,明知道自己打了人不對,不賠禮道歉就算了,事後竟然還有心思去網吧,很明顯在其內心是完全沒有愧疚感的,如果不是有好心的證人陪同姑娘一起報案,那再往後的日子裡,是不是還會有其他姑娘被欺負呢?所以一定要在拘留期間對其好好的進行批評教育。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2019-07-09

我有點不明白,這個案子咋會只拘留10天呢?未成年任保護法去了哪兒?男子涉及犯罪有:

1、騷擾猥褻他人,涉及性騷擾他人。

2、毆打他人,涉及故意傷人罪。

3、侵害未成年人罪,導致少女受傷,罪加一等。

4、故意調戲少女、還打少女面部,再加一條,耍流氓罪。這要到過去,就是重刑。

這個男子,首先是拘留,之後應該是提起起訴,判刑,三個罪名加起來,沒有十年八年,也至少得三五年吧?十天拘留就完了?

還有就是,人家女孩子紋身咋了?跟你啥關係?少女未成年人就不能紋身?這個男的真的是閒的蛋疼(林某主動搭訕小婷,詢問其身上為什麼會有紋身。小婷不予理會,林某便用手撫摸小婷的臉,兩人發生口角,林某辱罵並毆打小婷面部,造成小婷面部受傷),所以,對於這個罪名嚴重的人,就應該入刑。

在火車上,公然耍流氓,流氓不成,還動手打人,真的是無法無天了,車上那麼多人,竟然沒有人來為女孩子說話,任其毆打女孩,還能自由下車,火車上的人都那麼麻木不仁嗎?都那麼冷漠嗎?這個社會究竟怎麼了?大家都病了嗎?

最後有個疑問,案發後,民警調取列車車廂及文昌站出站監控視頻,多方摸排找到犯罪嫌疑人林某(28歲,海南省文昌市人),林某拒不到案接受調查,警方將其上網臨控。既然鎖定犯罪嫌疑人了,他不接受調查,我們就拿他沒辦法?還需要網上追逃?直接帶到派出所,不就得了?從這個事情,也看出這個男子的囂張氣焰,所以必須嚴懲,不然社會稱啥了?

jabx桀骜不驯
2019-07-09

我怎麼看?就是不要臉唄!挺大個男的28了調戲15歲的小女孩,他咋想的?看到年輕小姑娘體內的多巴胺就爆表嗎?大夏天的女孩穿的少就能成為色狼犯罪的藉口嗎?本姑娘常說“男人各種渣,”還真是沒錯。當今社會政局穩定物質充盈,也讓一些人渣氾濫成災。整天無所事事,滿大街獵豔。看到年輕漂亮的妹子就厚著大芝麻臉往上湊,也不管對方惡不噁心。用我們東北的俏皮話說就是“見了丈母孃叫二姨(沒話搭拉話)。”我不禁想問“你哪來的自信?有倆糟錢就不知道自己半斤八兩了嗎?你難道以為我們女人都那麼賤嗎?你以為我們女孩子都願意用青春換金錢嗎?”你錯了。換做本姑娘不讓你滿地找牙也讓你滿臉辣條,從這個事件還有剛剛發生的某懂事長猥褻幼女案可以看出“現在的個別淫獸男人正在把罪惡的狗爪子伸向低齡女性,”道貌岸然的畜牲,人模狗樣的敗類怎麼還能苟延殘喘至今日?就不怕遭報應嗎?就不怕下地獄嗎?就不怕來世做畜牲嗎?我不能否認在我們女人當中有些人見錢眼開可以出賣自己的一切,但是你們男的別以為我們女人都這樣,別以為你肯花錢就可以得到一切,對這樣的骯髒男人本姑娘報以鄙視、蔑視、輕視。本姑娘奉勸你們男人一句“面對女人請你們自重。”別讓你們自己成為人面畜牲,別讓自己在家人面前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麋鹿说法
2019-07-10

最近好像不止一起搭訕未能成功惱羞成怒對女性施暴的凶徒,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警示教育作用,但是好像目前對於此類人員的威懾力並不足以起到警示的作用,至少從目前的暴力搭訕事件頻發就可以窺見一斑。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個人看法:

15歲女孩消停乘坐動車從三亞到海口,28歲男子林某搭訕小婷,問她為什麼有紋身,小婷未理會林某便動手摸她臉,二人發生口角。林某辱罵並毆打小婷,致她面部受傷,隨後林某在文昌站下車。最終男子被抓獲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

從事實來看,林某之所以敢於搭訕小婷,一是因為看小婷年紀尚小,社會經驗不足;二是因為看見小婷一人落單,認為即便搭訕失敗也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三是看到小婷身上有紋身,認為小婷也是屬於社會人,認為自己搭訕也許能夠造就一段豔遇。很顯然正是上述種種原因,林某才敢於主動搭訕。

從法律來看,林某搭訕的行為並不違法,但是在小婷不予理睬之後,發生爭執並毆打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於其毆打他人的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也並不為過。

但是根本問題是對於這樣的騷擾行為,女性該如何處理?同樣面對這樣的騷擾行為不成之後再行毆打的暴行是否也該考慮加重懲處措施?否則何以殺雞儆猴?

话说大海南
2019-07-09

我先糾正一下,在高鐵上騷擾少女的是文昌的男子,不要冤枉了瓊海人。

對於這個男子,我只能說他很囂張,愛惹事,不講道理,是個十足的小混混,警方依法拘留他10日是對了,教訓一下這種囂張跋扈的人,讓他長記性,以後不要再做這種霸道的事了。

如果是一個有素質講道理的男人,在搭訕女人被拒絕後,會知趣的離開,但這個男子在搭訕少女被拒後,竟揮拳毆打女孩臉部,致其受傷,整個過程就是惹是生非和暴力,而無辜的女孩卻因有點紋身,在高鐵上遭受這男子的暴力毆打,真可憐,相信她回去後立馬會把身上的紋身清理掉,不想留那東西了。

我希望那男子出來後,改變一下自己的性格,不要再惹是生非了,說不定哪天遇到一個強勢的人,不把你打個半死才怪。

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律师独角兽
2019-07-09

這種類似的案子這兩個月看到好幾起了。不知道這些人是哪裡來的道理,你去搭訕別人,別人就必須理你麼?別人不理你,你就必須打人麼?!這種結果只能是毆打他人,治安拘留。
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記得上個月的兩起案件都很類似,一個是某姑娘結婚當天在Ktv被搭訕,不理之後其親屬被人打成重傷。另一個是兩個姑娘晚上吃燒烤被要微信,拒絕後又是被人毆打。打人者當然都被行政拘留了。
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那些喝點酒就到處搭訕的渣男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厚著臉皮去騷擾別人也就罷了,別人不理那就好自為之得了。動手打人就直接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打成輕傷以上 還是要去坐牢的。
28歲男子在瓊海高鐵上主動搭訕15歲女孩被拒絕,毆打女方臉部致其受傷,在網吧落網,被拘留10日。你怎麼看?

一般的案子裡,毆打別人大多拘留5天。這個案子拘留十天,是因為被毆打的姑娘才15歲,毆打未成年人的,加重處罰。其實打人的男子已經有些尋釁滋事的嫌疑了。

又是一个下雨天3
2019-07-10

對於現在越來越亂的現象,你有沒有發現人們對拘留這種行政措施己經麻木了,無所謂了,個人認為,對於這種越來越多的搞亂人們的思想,觸碰人們道德底限的違紀違法現象(猥瑣幼女、搶方盤、電信詐騙、碰瓷、訛詐、酒駕、霸座、造謠、滋事、高空拋物、霸佔公共利益、不遵守公共道德等)應該借鑑一下1983年嚴打時做法,從嚴從重嚴厲打擊,以徹底扭轉人們思想素質,道德下滑的現象,提高下一代人的思想素質和道德水準。

海納百川1210
2019-07-09

我認為這樣的男人就是一個純混混, 就是一個整天惹事生非的主 。

對於這種人,我們公安機關就應該加大打擊力度,這種人雖說犯的事兒不太大,但是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特別廣,正是由於這種人的存在,往往讓許多人,在現實生活中沒有一點安全感;尤其是那些女孩子,你想想,當一個女孩兒正常的坐在車內的時候,遭到無端的騷擾,騷擾不成就進行毆打,你說讓哪個女孩子,出門不害怕,不擔心在正常乘車的時候遇到這種人?受到莫名的傷害。

假如我們細細的分析這種人渣,不難發現,這種人就是法律意識淡薄,內心囂張,狂妄,總以為一切事情以自己的主觀意識為轉移,當遇到別人的冷落或者拒絕時,往往是內心暴怒, 認為沒有給自己面子,不計後果的去傷害別人。

這種人按我們東北人的叫法是‘’得瑟‘’或叫‘’虎抄抄的‘’,但往往都沒有好結果,說不定那天撩到猛女或是女汗子,就會被打個半死。

品人生五味酸甜苦辣咸
2019-07-10

這個男子估計正處在雄性動物的發情期,見到異性可能就無法控制自己的雄性荷爾蒙!

要不這隻雄性動物就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以為世間萬物都是自己的,可以隨便觸摸駕馭!

你說你一個雄性動物,主動搭訕小姑娘,人家不搭理你也很正常啊,也許你長的就很猥褻,養臭流氓都不用化妝的那種,誰會搭理這樣的呢?更何況你居然在沒有經得人家小姑娘同意還觸摸人家臉頰,引發了口角。引發口角還不行,還覺得自己佔理,居然還動手毆打了人家,我勒個去,你是人渣麼?

整個過程就是搭訕(兩眼放綠光)— 猥褻(荷爾蒙放綠光)—謾罵(獸性乍現)—毆打(獸性大發)—逃之夭夭(孬種)—拒不承認不知悔改(臭不要臉),由此可以斷定此貨本性上就不是什麼好東西,骨子裡都散發著畜牲的氣味!

對待這樣的人,拘留都是輕的,應該將其廢了,比如直接變太監,徹底杜絕雄性荷爾蒙氾濫的可能,以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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