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38歲女子醉駕發生車禍,致對方車輛一對母子身亡,警方:嫌犯已懷孕,對其取保候審。你怎麼看?
第一:在一個幾線城市的市外區裡,科員已經是大官了,38歲,女,科級,還是土地規劃,應該是實權,不簡單的女人啊
第二:晚上22時以後,剛應酬完,在北方的小城市,不是市中心,能晚上應酬到十點,應該這樣的場不多。應該不是家宴。
第三:孕婦,不能喝酒,常識,特別是高領產婦,作為一個女人,應該很注意。科級幹部,應該有知識,有見識,應該更有常識
第四:酒後駕車,違法,身為公務人員,知法犯法,交通違法,能致人死亡,可想而知,事故的嚴重。
第五:最最重要的是-生命,永遠高於一切
第一:在一個幾線城市的市外區裡,科員已經是大官了,38歲,女,科級,還是土地規劃,應該是實權,不簡單的女人啊
第二:晚上22時以後,剛應酬完,在北方的小城市,不是市中心,能晚上應酬到十點,應該這樣的場不多。應該不是家宴。
第三:孕婦,不能喝酒,常識,特別是高領產婦,作為一個女人,應該很注意。科級幹部,應該有知識,有見識,應該更有常識
第四:酒後駕車,違法,身為公務人員,知法犯法,交通違法,能致人死亡,可想而知,事故的嚴重。
第五:最最重要的是-生命,永遠高於一切
很想知道這又是誰家的太太😠
38歲,懷孕醉駕,懷著孩子還喝酒,自己都不珍惜孩子,這種人就不配當母親
就算是真懷孕了也得徹查,為何出事了不先報案,自己先去醫院查看病情去了,屬於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躲了初一躲不過十五,讓她懷,生個十個八個算她能耐!全國人民盯著。
先把這次懷孕落實了,和誰?什麼時候?幾個月?誰下的結論?
是當天懷的孕吧?
懷孕了喝酒,並且喝醉了,還繼續開車上路,這樣的人對自己對他對子女極不負責,法律上應該嚴判。當然懷孕了取保候審是尊重法律的,但是賠償是不能因為懷孕與否而懈怠,賠償要從重落實到位,吊銷駕照,終身不得駕駛機動車是必須落實到位的。
有孕在身還你媽的酒駕。明知故犯,應該給以最重的懲罰。
懷孕不是你逃避醉駕的理由更不是你逃避法律治裁的理由
應該罪加一等,而不是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