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階段可以見律師嗎?

偵查階段可以見律師嗎
2 個回答
韦喜律师
2017-04-30

韋喜律師為您解答: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用户6042114106黄茅岗
2017-02-14

第一階段: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手續

1. 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執業證複印件;

2. 授權委託書;

3. 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其中,1-3是律師向辦案機關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師向看守部門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師在向偵查機關出具1-3之後,偵查機關會出具一份“關於會見的公函”,此函律師應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門提交。

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還應向看守部門提交辦案機關出具的《批准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決定書》。

注:

第二十三條 對於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辦案機關應當在律師提出會見要求後四十八小時內向律師開具關於會見的公函並安排律師會見。

對於組織、領導、參加******性質組織罪,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犯罪等重大複雜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師提出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辦案機關應當在五日內向律師開具關於會見的公函並安排律師會見。

第二十四條 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填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請書》。辦案機關應當在律師提出申請後五日內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批准會見的,應向律師開具《批准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決定書》;不批准會見的,應當向律師出具《不批准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二階段: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手續

1. 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執業證複印件;

2. 委託書;

3. 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5、律師事務所函;

其中,1-3、5是律師向檢察機關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師向看守部門提交的材料,此外律師在向檢察機關出具1-3、5之後,檢察機關會出具一份“關於會見的公函”,此函律師應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門提交。

另:檢察機關辦理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續時,經律師請求,應向律師提供《起訴意見書》複印件及相關的法律手續和案件材料。

第三階段:在審判階段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手續

1. 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執業證複印件;

2. 委託書;

3.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事務所函》;

4. 檢察機關移送的《起訴書》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書;

5.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其中,1-3是律師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材料,1、4、5是律師向看守部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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