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的年份酒就是在新酒里加點有年份的基酒勾調而成,你認為這是欺詐嗎?
截至目前,年份酒並沒有出臺標準,所以要認定在新酒里加點有年份的基酒就構成欺詐,恐怕需要法官來認定,一般人是沒有辦法來確認的。
在筆者記憶當中,最早見到的年份酒是古井貢酒的十年原漿,以後才知道有貴州茅臺的年份酒,像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50和30年年份酒,至於葡萄酒那更是有很多的年份酒,黃酒也有很多年份酒,價格要貴很多,就黃酒而言,我在讀大學的時候,就知道一種工藝,可以減短儲藏年度但能夠達到那個年度的效果,但是你不能說那個黃酒的年份酒就是虛假的,畢竟這個工藝是通過了鑑定的。
最近年份酒引發市場高度關注,是因為某律師花費了數萬元錢購買了貴州茅臺的50年和30年陳年茅臺,但發現是茅臺公司用15年酒齡的基酒勾兌而成,律師就是律師,深諳法律,就以涉嫌虛假宣傳等理由,將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和當地銷售公司告上法庭。
但是茅臺酒公司認為陳年茅臺並不是指茅臺酒儲藏到一定年限的酒,而是使用不低於15年酒齡的基酒勾兌而成,讓年份酒達到該年份酒的味道。
現在的焦點是茅臺公司認為50年的年份酒不是儲藏50年,30年的年份酒也不是儲藏30年的酒,但是消費者基於常理認為50年的年份酒就是儲藏50年,30年的年份酒就是儲藏30年,與釀酒公司存在差異,如何消除這種認知差異就成為焦點。,
我沒有看到過茅臺年份酒,畢竟那種酒太貴了,喝不起,但是有資料認為,茅臺年份酒包裝上面有酒齡的介紹。可惜沒有見到不知道如何介紹,也就不敢隨意評價,評價不中肯是不對的。這樣的話事情就更加複雜一點。
作為吃瓜群眾,就看法院如何判決了。
這是當代商界共同玩的遊戲,為了眼前利毀了歷史盛名!惋惜啊!
原來以為茅臺年份酒15年或30年是新釀酒+少許15或30年老酒調製而成。今才知道茅臺15或30年年份酒不過是:新釀灑+少許不同老酒。15或30年只是不同口味而己,並不代表加的老酒是15或30年。白酒年份酒就是一個大大的笑話。
30年,50年的純酒應該都是餿酒吧。宣傳的時候都說是年份酒,一出事就說是年份的口感,赤裸裸的欺騙消費者。好在動輒成千上萬元的“好酒”大多都被一幫子社會上層人士喝了,感謝他們十八代。
酒類中的年份酒,特別白酒系列年份酒是天大的騙局。以勾兌為名,姿意解釋勾兌含義去欺騙消費者。把一勺30年的基酒兌到新酒之中,名曰三十年陳釀並以奇高的價格推向市場,這不是欺詐,世上還有欺詐嗎?!
堅決的欺詐行為,人民需要公正的判決
不應該玩文字遊戲。難道叫某年陳釀老酒真的可以幾噸的酒加一勺某年陳年老酒嗎?就可以標某年的陳釀酒嗎?
白酒不喝了,不純
不是。以為年份酒是成品酒存放到一定年份的,是不對的。
年份酒裡面就是加一定比例的陳年基酒,這是行業裡公開的祕密,只要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也就夠不成欺詐。所謂的幾十年陳釀,無非就是商家的銷售噱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