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戰後,日本戰犯在中國是怎麼審判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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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氪
1/13 1945年8月9日,蘇聯發動遠東戰役,攻入中國東北。8月15日,在東北的日軍向蘇聯紅軍投降。隨後,這些軍人中的戰犯被關押在蘇聯西伯利亞。1949年,斯大林提出將這些日本戰犯移交給中國。 圖為向蘇軍投降的日本軍人。
2/13 1950年7月,969名戰犯被移交給中國,關入撫順戰犯管理所。撫順所後又收押4名戰犯,加之太原關押的136名,當時中國共關押日本戰犯1109名。圖為1955年11月,日本“擁護憲法國民聯合會”訪華團參觀撫順戰犯管理所,戰犯們進行歌舞表演。
3/13 對於這批戰犯,有人指示:“對他們要採取革命人道主義的改造政策”。圖為在一次文藝表演上,日本戰犯伊藤孝一(左)和笠實(右)吹奏立笛和尺八。伊藤孝一曾任察哈爾盟張北保安隊司令部指導官,參與制造“萬全慘案”。笠實曾任山西省臨汾縣公署財務輔佐官。
4/13 中國要求在生活上對這些戰犯懷之以柔,在生活上給予充分的優待。要求管理人員尊重戰犯人格,嚴禁打罵體罰等汙辱行為。圖為1956年,戰犯岡本鐵四郎在畫畫,他已經畫出30多幅油畫。
5/13 優待最重要的是在伙食上的優待。1960年左右,正處於經濟困難時期,戰犯伙食標準沒有降低,雞鴨魚肉管夠吃。管理所還給戰犯安排了營養師,允許戰犯與日本的親屬進行通信、會見,並積極提供方便。圖為日本戰犯古海忠之的家屬來到撫順戰犯管理所和親人見面。
6/13 管理所裡設立醫務室和專職醫生、護士,定期為戰犯們檢查身體,有病及時治療,還幫助他們鑲牙、配眼鏡、安裝假肢,還有澡堂和理髮室,定時讓戰犯們洗澡、理髮。此外,戰犯管理所經常組織開展文娛、體育活動。圖為1956年日本戰犯在下棋。
7/13 懷之以柔的目的是感化“魔鬼”,為思想改造創造好的條件。管理所在迫使戰犯認罪上採取了學習反省、坦白檢舉和偵訊三個階段的措施。在偵訊階段,少數將校級戰犯不肯低頭認罪,尉級戰犯紛紛起來揭發。圖為日本戰犯在沐浴。
8/13 在審判之前,這些戰犯的命運實際上已經決定:一個不殺。其中原因比較複雜,一份由廖承志帶領的偵查處理日本戰犯領導小組起草的文件指出,“證據主要靠自供與互相檢舉的材料”,“證據不全,蒐集的材料不夠有力,如果他們翻供時就辦法不多了”。圖為在瀋陽審判戰犯時的情形。
9/13 “將罪行重大的予以起訴審判,多數戰犯還是要釋放的。對起訴審判的戰犯,也只判有期徒刑,不判死刑。”圖為1956年6月19日,瀋陽,戰犯鈴木啟久、藤田茂、上阪勝、佐佐真之助、長島勤、船木健次郎、榊原秀夫、鵜野晉太郎接受審判。
10/13 戰犯長島勤供述,從1942年4月-7月,“殺害抗日軍人1660名、和平人民970名”,“逮捕了抗日軍970名、和平人民250名”,在作戰中殺害的方法,除槍斃外,還採取很多刺殺、斬殺、斬首等手段,常常殺害俘虜。圖為1956年,長島勤在法庭上。
11/13 這45名戰犯被判處8至20年有期徒刑,刑期一律從被俘之日起算。武部六藏曆任關東軍總長、日本企劃院次長、滿洲國國務院總務長官,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但因身患重病,在判決第二天即被釋放。圖為1956年7月,軍法中尉婁玉向武部六藏宣讀法庭裁定書。
12/13 沒有判刑的1017名戰犯,被“從寬處理,免於起訴、即行釋放”,分三批送回日本。1956年6月21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在押第一批日本戰犯宣佈免予起訴決定書,這批戰犯於當日釋放。圖為工作人員把免予起訴決定書發給戰犯。
13/13 戰後審判中,日本甲級戰犯共28人,其中7人被判處絞刑,後來有14人被合祀于靖國神社;乙級、丙級戰犯5416人,其中937名戰犯被處以死刑;新中國誕生後,接管和關押的日本戰犯1109名,分別關押在撫順、太原兩地,1956年共45名戰犯接受新中國的審判,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20年。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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